关于印发《鱼峰区2024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5-13 10:35   

各有关单位,各镇:

经研究,现将《鱼峰区2024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鱼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13日

鱼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印发


鱼峰区2024年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

及初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鱼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产业类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及初加工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柳农规〔2024〕1号),大力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和初加工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结合鱼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点支持方向

打造一批竹笋、豆角、木耳、螺蛳、马铃薯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连片种养殖基地,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扶持一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米粉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一是以打造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种养殖基地为抓手,支持基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竹笋、豆角、马铃薯基地节水灌溉、木耳种植大棚、秋冬土豆种植基地等建设,提升基地生产能力,通过基地建设带动推广竹笋、豆角、木耳、螺蛳、马铃薯等原材料种养殖。二是重点扶持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和腐竹等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初加工,提升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加工水平。三是加强种苗基地建设,提高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

    二、财政支持政策

   (一)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从2024年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下同)倾斜支持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资金、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上级支持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当全部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谋划项目,用足用好资金政策。

   (二)奖补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

  (三)奖补细则。

    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相关项目。项目申报、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验收等由区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共同完成,项目要求公开公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单个主体获得种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初加工和良种繁育的奖补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获得初加工、良种繁育类项目奖补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的厂房、冷藏仓储设施、制(繁)种仪器设备,要用于发展壮大柳州螺蛳粉原材料产业,在三年内正常经营并不得变卖。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筹谋划发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相关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形成的固定资产要按相关规定纳入项目资产管理范畴。

1.种养殖基地补助。(1)竹笋。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在林地上进行麻竹造林,亩植28-42株,管理正常少杂灌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85%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麻竹低产林50亩以上(10年以上)改造按标准完成的,按5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加工型豆角。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按5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3)木耳。对种植木耳10万棒以上的,按1.0元/棒进行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害,在菌棒发满菌丝后可开始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4)大豆。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补助)。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5)花生。基地集中连片20亩以上,按200元/亩进行奖补(按茬奖补)。要求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验收时成活率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6)螺蛳。支持保水性优良、养殖条件较好的稻(藕)田套养和池塘、水库养殖螺蛳。利用稻(藕)田套养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15亩以上,水稻(藕)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每亩投放螺种(苗)50公斤以上,按不超过400元/亩进行奖补;利用池塘、水库养殖的,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鼓励配套相应的增氧、防逃、进排水等基础设施,池塘、水库养殖每亩投放螺种(苗)100公斤以上的,按不超过500元/亩进行奖补。稻(藕)田套养和池塘、水库养殖要求少杂草杂物、正常养殖管理,投放螺种(苗)时螺蛳成活率达90%以上。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40万元。(7)马铃薯。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其中单个地块不小于5亩),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按400元/亩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补助要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必须按照认证标准进行生产。未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螺蛳粉原材料产品,应按照相应的种植养殖标准生产,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自觉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监测,生产者必须建立有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麻竹笋除外)方可申领补助,验收时相关材料一并提供。

2.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持连片20亩以上竹笋种植基地新建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豆角种植基地新建防虫网、节水灌溉等设施;支持木耳种植基地新建大棚(大棚建设1500平方米以上、不能是简易的遮阳网大棚),鼓励建有20亩以上种植基地的主体购买制种制棒生产线等设施设备。竹笋、豆角、木耳基础设施建设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3.初加工补助。加大对酸笋、酸豆角、木耳、螺蛳、腐竹等初加工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购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新建或改造升级厂房、冷藏仓储设施等,强化提升原材料初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支持购置检测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选址须符合土地利用相关政策。

4.良种繁育补助。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改善种子(种苗)生产繁育条件,提高良种生产和供应能力。支持麻竹及新品种竹种繁育基地建设,基地必须取得林草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支持螺蛳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改善育制(繁)种设施设备条件,扶持螺蛳保种、选育、繁育等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购置制(繁)种仪器设备、养殖生产设备用具、智能监测监控系统等。项目承担主体必须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良种生产基地规模30亩以上,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有较为完善的保种、选育、繁育设施。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次财政补贴。所有申报奖补项目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

6.奖补项目按要求在区、镇、村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