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教发〔2025〕9号关于开展第六批鱼峰区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遴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柳州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柳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劳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遴选第六批“鱼峰区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有关单位。该单位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或正在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主题和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各行业现有的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优质有关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6.劳动教育板块。可以承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二)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至少同时接待100名以上学生集中开展活动。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和线路不少于3个;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和线路介绍。
(三)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基地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四)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活动,在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五)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六)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二、营地推荐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证资质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实践基地等。
(二)基础设施完备,营地场馆布局科学合理、容量充足,教学仪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
(三)研学(劳动)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营地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适合不同学段(小学、初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线路,研学线路不少于2条,能够实现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营地内实践教育项目或课程不少于5个。并建设可供学生进行素质拓展的区域,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师资队伍充分,业务能力较强。有从事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设计规划有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教育,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劳动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1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能够至少同时接待1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营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六)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
(七)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八)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三、申报时间、认定程序
(一)区级基地(营地)按以下基本程序申报、认定:
1.单位申报。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于2025年11月14日前上交《鱼峰区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基地(营地)申报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和附件2),同时上报以下材料:中小学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项目申报报告(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申报意愿、已获荣誉、资源特色、承接学生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教育的设施设备、可接待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最大人数、研学(劳动)实践教育课程题目、专业辅导人员、到达基地的交通条件、学生开展研学(劳动)实践教育的门票优惠措施和服务内容、运行经费是否有保障、是否愿意承担研学(劳动)实践教育义务等)、研学(劳动)实践教育课程和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反映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接待能力的相关活动场景照片(大门、设施设备、活动场地等)8—10张。联系人及电话:郭东丽,0772-3163324;邮箱:yfqjyjjgb2024@163.com;地点: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305室。
2.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
3.实地考察。区教育局会同区团委、公安鱼峰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申报单位研学负责人现场汇报,不符合规范的单位将取消评选资格。
4.评议评定。根据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5.公告公示。评审结果按程序由鱼峰区教育局发文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命名授牌。
(二)已认定为全国、省级、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区级一般不再组织评审,可对应直接公布为鱼峰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基地(营地)。
四、区级基地(营地)的基本义务
公布为鱼峰区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除满足当地需求外,在其接待能力范围内,应积极主动接纳市区范围内各中小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团队。
五、摘牌退出机制
已公布为鱼峰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退出处理:
(一)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时的前置条件的;
(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
(三)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四)不符《研学实践服务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学生、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极低的,或旅游等部门接到投诉不断的;
(五)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摘牌书面意见的;
(六)一年内没有接待研学(劳动)实践团队,或运行不正常、难以为继的;
(七)其他原因,必须摘牌退出的。
附件:1.鱼峰区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鱼峰区第六批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鱼峰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8 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鱼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