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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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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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
区农业农村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和鱼峰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辖区农 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拟订辖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推动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落实。 (三)负责保障辖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辖区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四)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辖区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 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 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 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指导、安全监督管 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五)负责辖区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辖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 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六)牵头开展辖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牵头拟订辖区农业 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合作,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桂项 目。 (七)指导辖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辖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训 工作。 (八)负责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含水行政执法)工作。 (九)统筹推动发展辖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 (十)负责指导辖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辖区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辖区渔政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广西、柳州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柳州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辖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辖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用地、 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 用、农业生物质生产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负责辖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上级种业振兴政 策。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广 西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 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辖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 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六)负责辖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柳州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承担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七)统筹管理糖料蔗生产、制糖加工、食糖储备(存)。拟订并组织实施糖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计并按权限发布糖业相关信息。 (十八)统筹推进辖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十九)统筹推进辖区农业农村领域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二十)负责辖区农业农村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辖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二十一)组织编制、审查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小型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区本级小型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二十二)指导辖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辖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辖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辖区节约用水政策, 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 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十四)指导辖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辖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辖区重要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辖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二十五)负责辖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 (二十六)负责辖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辖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 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十七)指导辖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 工作。 (二十八)组织辖区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九)承担辖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辖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辖区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辖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三十一)组织指导实施移民工作管理办法。负责辖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三十二)负责辖区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负责辖区水库淹没处理工作。协调辖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提出解决水库移民安置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辖区水库移民安 置资金管理工作。 (三十三)负责巩固拓展辖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牵头开 展防止返贫和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柳州市 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 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 发达村屯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三十四)加强对辖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 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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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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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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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772-3162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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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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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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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勇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创建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监所)等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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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宏波 |
党组成员、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
协助局长主抓区委农办、局办公室各项工作;局办牵头负责统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党建、人事、档案、保密、绩效、政务公开、双拥、投诉举报、政府热线及信访等工作;农办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清廉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整改、基层减负、国防动员、农业文化、防贫监测和帮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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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同换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主抓主持水利局各项工作;牵头负责区河长办、水库移民、清“四乱”及水利综合执法、农村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等工作,配合推进“七个一批”、重大项目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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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明锋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协助局长主抓农业社会事务管理,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种植业执法、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农村“三资”监管等工作,负责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办)、村两委换届审计、农业普查、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环境保护、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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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利敏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主抓乡村振兴局各项工作;牵头负责“七个一批”项目、谋划重大项目、涉农资金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帮扶项目等监管及清理历年欠款、化减债务风险、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农业金融、产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乡村建设等工作;协助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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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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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水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以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名义实施执法,依法行使农业和水行政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三)依法开展全区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兽医兽药及其医政药政、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和种畜禽管理、渔政监督、农机监理、农村宅基地等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四)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事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岸线、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五)依法受理农业和水行政领域有关投诉、举报线索。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对辖区实施具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协调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农业、水行政领域违法案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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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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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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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772-31338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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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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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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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赞军 |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执法大队长 |
协助局长主抓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牵头负责畜禽渔等养殖业发展、兽医兽药监管、养殖行业综合执法、能源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农业(养殖业)重点项目、动物防疫,配合推进“七个一批”、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农产品加工业专班、农业保险(畜牧渔业)等工作;协助工、青、妇等部门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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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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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
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提出农业农村相关发展建议,协助相关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 (二)负责推广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三)承担农作物病虫害及外来有害物种的监测、预报,提出防控及处置技术措施。 (四)指导各镇(涉农街道)开展肥料资源调查、土壤改良与培肥、土壤肥料监测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五)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收集农业农村推广相关技术信息。 (七)指导各镇(涉农街道)的农业技术推广及相关工作。 (八)参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十二)协助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等防疫物资的组织、储备、发放和管理等工作。协助指导免疫接种异常反应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开展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科普宣传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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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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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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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772-3602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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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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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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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彬 |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服中心主任 |
协助局长主抓创建办、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统筹一产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相关工作;负责开展粮食安全考核、农产品加工、现代设施农业(种植业)、农业品牌建设(种植业)、农业对外合作、绿色食品认证等工作;配合推进招商引资、“七个一批”、营商环境、农业保险(种植业)等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