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5-18122
主题分类:
其他_其他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标  题:
鱼政发〔2025〕7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环路“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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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鱼政发〔2025〕7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环路“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4-29 15: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5年2月22日19时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白莲街道南环路(柳州市南龙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旁的第三间房屋),陈崇明聘请的从业人员在使用钢丝绳电动葫芦从一楼吊装橡胶物料至三楼的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鱼峰区人民政府成立南环路“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以事故调查组名义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鱼峰区人民政府批复。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琪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定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邱  虓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东磷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韦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青忠  公安鱼峰分局治安科科员

刘璐璐  白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覃婷婷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  昆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吴玉文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调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吴玉文,联系电话:0772-3119611。调查任务完成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224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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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

鱼政发〔2025〕7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环路“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5年2月22日19时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白莲街道南环路(柳州市南龙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旁的第三间房屋),陈崇明聘请的从业人员在使用钢丝绳电动葫芦从一楼吊装橡胶物料至三楼的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鱼峰区人民政府成立南环路“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以事故调查组名义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鱼峰区人民政府批复。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琪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定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邱  虓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东磷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韦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青忠  公安鱼峰分局治安科科员

刘璐璐  白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覃婷婷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  昆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吴玉文  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调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吴玉文,联系电话:0772-3119611。调查任务完成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224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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