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5-18121
主题分类:
其他_其他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标  题:
鱼政发〔2025〕12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发〔2025〕1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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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鱼政发〔2025〕12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8-11 11: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5年5月26日6时40分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南环路91号3号厂区库房,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在攀爬往上行走的货梯(3吨液压升降平台)的过程中,人被货梯带到半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鱼峰区人民政府成立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以事故调查组名义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鱼峰区人民政府批复。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琪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定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邱  虓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东磷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韦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  磊  公安鱼峰分局治安科科长

刘璐璐  白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覃婷婷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  昆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吴玉文  区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调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吴玉文,联系电话:0772-3119611。调查任务完成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528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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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

鱼政发〔2025〕12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5年5月26日6时40分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南环路91号3号厂区库房,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在攀爬往上行走的货梯(3吨液压升降平台)的过程中,人被货梯带到半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柳政发〔2013〕57号)的有关规定,鱼峰区人民政府成立广西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5·2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以事故调查组名义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鱼峰区人民政府批复。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琪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定贤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邱  虓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东磷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韦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  磊  公安鱼峰分局治安科科长

刘璐璐  白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覃婷婷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梁  昆  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吴玉文  区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调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吴玉文,联系电话:0772-3119611。调查任务完成后,事故调查组自行撤销。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528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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