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5-08495
- 主题分类:
- 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18日
- 标 题:
- 鱼政发〔2025〕8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峰区落实2025年市政府为民 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政发〔20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8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鱼政发〔2025〕8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峰区落实2025年市政府为民 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25年柳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市级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量化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办法,明确时间步骤,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适时召开专项推进会,协调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要对市级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通过线上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要按时间节点(3月28日、7月1日、9月26日、12月3日)通过综办系统将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各责任单位要提前3日将进展情况报送牵头单位。
三、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将落实市级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制定。由牵头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年底前将责任单位在材料报送、配合完成实事项目、考核得分确认等方面的绩效考核情况及佐证材料报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
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市民群众监督。
附件:鱼峰区落实202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