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22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标  题:
鱼政发〔2020〕2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发〔2020〕2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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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2020〕2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7-01 09:00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已经鱼峰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629

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管理组建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或者按照以森林灭火为主,有组织、有保障,队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的队伍。一旦有森林火警报告,能够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要求组建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确保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达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实现扑救森林火灾向组织有序,安全性高效转变。

三、现状和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建设速度的加快,森林资源大幅度提高,辖区现有林地面积约36万亩,其中里雍镇20.2万亩、白沙镇10.6万亩、三伯岭林场2.3万亩,城市建成区约3万亩。林下可燃物载量剧增,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发生火灾的潜在危险越来越大,火灾扑救难度越来越大,扑火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里雍镇只有半专业森林防火队1支,人员5人,主要聘用附近男性村民组成(年龄在20—50岁以上);白沙镇无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三伯岭林场有兼职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1支,人员41人,主要由林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护林人员组成(其中35-405人,41-5013人,50岁以上23人),现有森林防火专用运兵车1辆(该辆车于2008年购买,因老旧需经常维修),配备风力灭火机11台,二号扑火工具75把。

由于队伍人员年龄偏大、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扑火装备等硬件建设严重滞后,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不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区社情、民情、林情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组织当地群众扑救森林火灾的难度大,而在家务农的村民群众普遍年龄偏大,不安全因素居多,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火灾扑救指挥极为不利,因此,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必须要走专业化或半专业化道路。

四、职能和类型

(一)职能

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能及扑火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二)组建三伯岭林场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

根据鱼峰区森林面积实际情况,以三伯岭林场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为基础,以林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护林人员为主,在三伯岭林场组建一支20人的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1.人员配备和条件

1队员人数。队员从三伯岭林场现有41人中挑选20人,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长由三伯岭林场副场长兼任,副队长从三伯岭林场职工中挑选,要求为具有森林火灾扑救经验较为丰富的人员担任。组建3个班,每个班6人,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2队员条件:男性,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体力好,吃苦耐劳精神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2.基础设施建设

1专属用房:配建专属用房,设有办公室(含值班室)、培训室、活动室、食堂、宿舍、机具库、装备库等,另根据实际情况配建车库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大门口设置明显的标志,地面平整硬化,庭院绿化美化。

2训练场地:配设专属训练场地,训练场地面积不少于780平方米,并配备训练器材。

3专属用房和训练场地具体地点可根据里雍、白沙两镇实际情况选点

3.装备配备

1交通工具:配备指挥车1辆,运兵车1辆。

2指挥通讯设备:对讲机8部、望远镜5部、地形图和林相图2套、计算机5台和影像设备1套。

3灭火机具:配备风力(水)灭火机10台、灭火水枪10支、2号工具20把、油锯2台、割灌机2台,点火器2个,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灭火设备。

4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20套(每人1套):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

组建后视情况再配备:应急辅助避火罩、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等。

5附属设备:配备小型发电机1台、水泵2套、油桶8个(其中大桶3个,小桶5个)、急救箱1个。

(三)里雍镇、白沙镇分别组建一支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

1.人员配备和条件

1队员人数:每队各聘用队员7名,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长由镇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或人武部部长兼任,副队长从聘用人员中挑选,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火灾扑救经验。

2队员条件:男性,年龄18-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体力好,吃苦耐劳精神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附近农村居民(本镇户口、复退军人优先安排)。

2.装备配备

1交通工具:每队各配备防火运兵车1辆。

2指挥通讯设备:每队各配备对讲机4部、望远镜2部、地形图和林相图2套。

3灭火机具:每队各配备油锯2台,柴刀7把,二号扑火工具7把,风力灭火机5台,背负式水枪4把,割灌机2台,点火器2个。

4个人防护装备:每人1套,每队各配备7(含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

组建后视情况再配备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

5附属设施设备:每队各设置办公室1间、值班室1间、装备库1间,配备小型发电机1台、水泵2套、油桶8个(其中大桶3个、小桶5个)、急救箱1个。

五、管理制度和队部设置

(一)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各项制度和队部设置

1.各项制度: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学习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制度、体能训练制度、奖惩制度。

2.队部设置:队牌,组织机构框图,辖区内的地形图、林相图、行政区划图等,值班记录册,队员档案。

(二)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各项制度和队部设置

1.各项制度:集结待命制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2.队部设置:队牌,组织机构框图,辖区内的地形图、林相图、行政区划图等,扑火档案,队员名册。

六、队伍管理和调动指挥

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由区自然资源局指导三伯岭林场局负责组建,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由各镇负责组建,均服从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遣。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平时由三伯岭林场区负责日常管理。半专业森林防火队平时由各镇政府负责日常管理。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扑救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在不影响防扑火任务的前提下,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可承担区政府或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任务。

七、队员业务培训

专业、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年度专业培训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三伯岭林场具体负责日常教育训练。

(一)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日常教育训练内容

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日常教育训练内容参照《森林消防队训练大纲》训练科目进行训练,由场部负责组织。

(二)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的日常教育训练内容

年度日常教育训练主要包括:火场紧急避险常识,常规扑火机具的使用及维护,队员体能训练,林火类型及变化规律,山场扑火技术战术。日常教育训练分别由各镇年初制定本年度日常教育训练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镇组织实施。

八、队员待遇

(一)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队员待遇

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人员工资按本人工资标准发放,每年为所有队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1400/人、年(保额50万)、购买人身伤害保险费由三伯岭林场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二)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队员待遇

里雍、白沙镇聘用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50元,由区政府统一另外购买五险,每年为所有队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1400/人、年(保额50万),此经费分别由各镇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九、经费保障

(一)组建经费

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组建经费统一由区自然资源局商各镇和三伯岭林场提出申请,区财政一次性给予解决。

(二)日常工作经费

1.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办公费、误餐费,非工作日班补贴、教育培训费、车辆维修、油料、装备器材维修、器材更新补充购置费等日常工作经费由三伯岭林场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2.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办公费、误餐费等费用由各镇负责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3.队员参加火灾扑救的补贴。由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支付,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具体办法是:每次跨管辖区域出勤少于5小时,按100/次计,超过5小时(不含5小时),按25/小时计算。每次补贴费支付,均按实际参加火灾扑救队员人数计算。

4.火灾扑救后勤保障费用由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负责支付,参加火灾扑救的其他人员(含区森防挥和区森防办人员)补贴从各单位经费中支出,补贴办法参照区政府加班费补贴办法执行。

十、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奖励与处罚

(一)在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在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印发




鱼政发

鱼政发〔2020〕2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已经鱼峰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629

组建鱼峰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管理组建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或者按照以森林灭火为主,有组织、有保障,队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的队伍。一旦有森林火警报告,能够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要求组建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确保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达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实现扑救森林火灾向组织有序,安全性高效转变。

三、现状和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建设速度的加快,森林资源大幅度提高,辖区现有林地面积约36万亩,其中里雍镇20.2万亩、白沙镇10.6万亩、三伯岭林场2.3万亩,城市建成区约3万亩。林下可燃物载量剧增,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发生火灾的潜在危险越来越大,火灾扑救难度越来越大,扑火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里雍镇只有半专业森林防火队1支,人员5人,主要聘用附近男性村民组成(年龄在20—50岁以上);白沙镇无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三伯岭林场有兼职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1支,人员41人,主要由林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护林人员组成(其中35-405人,41-5013人,50岁以上23人),现有森林防火专用运兵车1辆(该辆车于2008年购买,因老旧需经常维修),配备风力灭火机11台,二号扑火工具75把。

由于队伍人员年龄偏大、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扑火装备等硬件建设严重滞后,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不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林区社情、民情、林情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组织当地群众扑救森林火灾的难度大,而在家务农的村民群众普遍年龄偏大,不安全因素居多,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火灾扑救指挥极为不利,因此,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必须要走专业化或半专业化道路。

四、职能和类型

(一)职能

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能及扑火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二)组建三伯岭林场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

根据鱼峰区森林面积实际情况,以三伯岭林场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为基础,以林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护林人员为主,在三伯岭林场组建一支20人的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1.人员配备和条件

1队员人数。队员从三伯岭林场现有41人中挑选20人,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长由三伯岭林场副场长兼任,副队长从三伯岭林场职工中挑选,要求为具有森林火灾扑救经验较为丰富的人员担任。组建3个班,每个班6人,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2队员条件:男性,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体力好,吃苦耐劳精神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2.基础设施建设

1专属用房:配建专属用房,设有办公室(含值班室)、培训室、活动室、食堂、宿舍、机具库、装备库等,另根据实际情况配建车库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大门口设置明显的标志,地面平整硬化,庭院绿化美化。

2训练场地:配设专属训练场地,训练场地面积不少于780平方米,并配备训练器材。

3专属用房和训练场地具体地点可根据里雍、白沙两镇实际情况选点

3.装备配备

1交通工具:配备指挥车1辆,运兵车1辆。

2指挥通讯设备:对讲机8部、望远镜5部、地形图和林相图2套、计算机5台和影像设备1套。

3灭火机具:配备风力(水)灭火机10台、灭火水枪10支、2号工具20把、油锯2台、割灌机2台,点火器2个,组合工具10套以及其他灭火设备。

4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20套(每人1套):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

组建后视情况再配备:应急辅助避火罩、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等。

5附属设备:配备小型发电机1台、水泵2套、油桶8个(其中大桶3个,小桶5个)、急救箱1个。

(三)里雍镇、白沙镇分别组建一支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

1.人员配备和条件

1队员人数:每队各聘用队员7名,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长由镇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或人武部部长兼任,副队长从聘用人员中挑选,要求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火灾扑救经验。

2队员条件:男性,年龄18-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体力好,吃苦耐劳精神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附近农村居民(本镇户口、复退军人优先安排)。

2.装备配备

1交通工具:每队各配备防火运兵车1辆。

2指挥通讯设备:每队各配备对讲机4部、望远镜2部、地形图和林相图2套。

3灭火机具:每队各配备油锯2台,柴刀7把,二号扑火工具7把,风力灭火机5台,背负式水枪4把,割灌机2台,点火器2个。

4个人防护装备:每人1套,每队各配备7(含头盔、逃生面罩、阻燃服装、作训服、防扎鞋、阻燃手套、防烟眼镜、手电筒、水壶和毛巾)

组建后视情况再配备防烟尘口罩、逃生呼吸器、雨衣、水靴、棉大衣。

5附属设施设备:每队各设置办公室1间、值班室1间、装备库1间,配备小型发电机1台、水泵2套、油桶8个(其中大桶3个、小桶5个)、急救箱1个。

五、管理制度和队部设置

(一)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各项制度和队部设置

1.各项制度: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学习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制度、体能训练制度、奖惩制度。

2.队部设置:队牌,组织机构框图,辖区内的地形图、林相图、行政区划图等,值班记录册,队员档案。

(二)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各项制度和队部设置

1.各项制度:集结待命制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2.队部设置:队牌,组织机构框图,辖区内的地形图、林相图、行政区划图等,扑火档案,队员名册。

六、队伍管理和调动指挥

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由区自然资源局指导三伯岭林场局负责组建,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由各镇负责组建,均服从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遣。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平时由三伯岭林场区负责日常管理。半专业森林防火队平时由各镇政府负责日常管理。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调度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扑救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区专业或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在不影响防扑火任务的前提下,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可承担区政府或主管部门赋予的其他任务。

七、队员业务培训

专业、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年度专业培训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三伯岭林场具体负责日常教育训练。

(一)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日常教育训练内容

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日常教育训练内容参照《森林消防队训练大纲》训练科目进行训练,由场部负责组织。

(二)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的日常教育训练内容

年度日常教育训练主要包括:火场紧急避险常识,常规扑火机具的使用及维护,队员体能训练,林火类型及变化规律,山场扑火技术战术。日常教育训练分别由各镇年初制定本年度日常教育训练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镇组织实施。

八、队员待遇

(一)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队员待遇

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人员工资按本人工资标准发放,每年为所有队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1400/人、年(保额50万)、购买人身伤害保险费由三伯岭林场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二)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队员待遇

里雍、白沙镇聘用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50元,由区政府统一另外购买五险,每年为所有队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1400/人、年(保额50万),此经费分别由各镇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九、经费保障

(一)组建经费

区森林火灾扑救队组建经费统一由区自然资源局商各镇和三伯岭林场提出申请,区财政一次性给予解决。

(二)日常工作经费

1.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办公费、误餐费,非工作日班补贴、教育培训费、车辆维修、油料、装备器材维修、器材更新补充购置费等日常工作经费由三伯岭林场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2.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办公费、误餐费等费用由各镇负责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3.队员参加火灾扑救的补贴。由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支付,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具体办法是:每次跨管辖区域出勤少于5小时,按100/次计,超过5小时(不含5小时),按25/小时计算。每次补贴费支付,均按实际参加火灾扑救队员人数计算。

4.火灾扑救后勤保障费用由火灾发生地镇政府负责支付,参加火灾扑救的其他人员(含区森防挥和区森防办人员)补贴从各单位经费中支出,补贴办法参照区政府加班费补贴办法执行。

十、森林火灾扑救队的奖励与处罚

(一)在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在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