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4-0870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标  题:
鱼政办发〔2024〕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鱼峰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办发〔2024〕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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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办发〔2024〕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鱼峰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3-29 11: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鱼峰区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  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召集人:梁荣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   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柳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稳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燕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覃艳春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祎婧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秋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林华霞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程耀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信园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理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覃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

副主任

韦莉娜 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

陈莹莹 区工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

赵  海 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副主任

樊  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廖吴阳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  川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邓  鑫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谭小兰 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管所所长

黄鼎业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  冬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谷洪平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易齐兴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郑  绚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骑雄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胡以凤 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副

主任

韦创伟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韦莉霞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副局长

覃  晴 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宇昌 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

覃万珂 柳州市鱼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潘  芸 里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宝成 白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翰杰 天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意 驾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俊伟 荣军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梁单秀 箭盘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陈碧波 五里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祯 白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继群 麒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保障、政务服务、督查督办等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韦柳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周祎婧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覃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  海

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专责组和成员单位、承办单位,跟踪和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工作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办公室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鱼峰区12345热线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协调本级各部门。

(二)政策保障专责组

组  长:周祎婧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政策措施、要 素保障、融资支持、纾困举措、用工以及涉及市场监管、公平竞争、执法监督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运行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保障;总结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开展政策研究。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服务专责组

组  长: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问题。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务服务制度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专区的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及“免申即享”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化。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专责组

组  长:覃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根据工作小组安排,约谈督办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承办单位。制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考评制度,组织做好相关考评成果运用工作。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根据需要,工作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专责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责组负责人可临时召集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小组会议精神以工作小组名义将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二)会商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对重点工作、疑难问题,可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召集会商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协调处理,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或领导小组。

(三)信息报送制度

各专责组、成员单位每月28日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单位推诿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鱼政办发

鱼政办发〔2024〕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鱼峰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鱼峰区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黄  辉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召集人:梁荣壮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   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柳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稳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燕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覃艳春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祎婧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秋玉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林华霞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程耀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信园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谭理勇 区商务局副局长

覃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

副主任

韦莉娜 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

陈莹莹 区工商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

赵  海 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副主任

樊  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廖吴阳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  川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邓  鑫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谭小兰 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管所所长

黄鼎业 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  冬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谷洪平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易齐兴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郑  绚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骑雄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胡以凤 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副

主任

韦创伟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韦莉霞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鱼峰区税务局副局长

覃  晴 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宇昌 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

覃万珂 柳州市鱼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潘  芸 里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宝成 白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翰杰 天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意 驾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俊伟 荣军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梁单秀 箭盘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陈碧波 五里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祯 白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继群 麒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保障、政务服务、督查督办等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韦柳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周祎婧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覃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  海

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专责组和成员单位、承办单位,跟踪和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工作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办公室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负责鱼峰区12345热线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协调本级各部门。

(二)政策保障专责组

组  长:周祎婧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政策措施、要 素保障、融资支持、纾困举措、用工以及涉及市场监管、公平竞争、执法监督等方面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运行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保障;总结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开展政策研究。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服务专责组

组  长: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问题。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务服务制度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专区的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及“免申即享”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化。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专责组

组  长:覃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柳萍

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根据工作小组安排,约谈督办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承办单位。制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考评制度,组织做好相关考评成果运用工作。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根据需要,工作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专责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责组负责人可临时召集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工作小组会议精神以工作小组名义将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二)会商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对重点工作、疑难问题,可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召集会商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协调处理,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或领导小组。

(三)信息报送制度

各专责组、成员单位每月28日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单位推诿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