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45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标  题:
鱼政办发〔2020〕3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办发〔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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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办发〔2020〕3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11-24 11:40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

为提高养护质量和公路养护效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质量发展“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根据《广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招标投标法》、《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柳交公〔2019〕315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工作,完善养护工作机制、培育市场、创新公路养护服务供给模式、改进监督和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群众性养护的补充性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路养护服务供给体系,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经济的公路交通服务,为扶贫攻坚夯实交通基础、拓宽就业渠道,助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批示精神,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牵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满足有效需求为最终目标,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途径,推动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公路日常养护市场,探索新时期群众性日常养护模式,逐步构建专业化养护为主、群众性养护为辅,有序高效、全面覆盖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养护为主、群众性养护为辅,以竞争择优为主,财权事权和责任统一,预防优先、监督到位、考核科学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进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组长:梁有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魏  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  迪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景书  里雍镇副镇长

       黄光政  白沙镇副镇长

(一)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负责总体工作统筹和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决策,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督导落实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梁迪同志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各乡镇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各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措施;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协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考核工作成果等。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相关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按计划对接上级积极争取相关补助资金,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根据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乡镇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做好绩效评价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根据规范化标准对相关县道进行管养。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各镇负责对两镇内的乡村道进行管养。

五、实施方式

我区管养农村道路共162.995公里,其中县道30.118公里,乡道44.695公里,村道88.182公里。

(一)我区管养县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根据规范化标准对相关县道进行管养。

(二)我区管养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乡镇与村民合作社签订协议,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协议约定对相关的乡道、村道进行管养。

四、主要任务

(一)管理规范化

1.合理选择养护作业单位。县道以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乡村道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对两镇内的乡村道进行管养。

2.合理划分日常养护的养护区。实施养护区制度,以我局所管养县道为养护区,养护区在一定年限内的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工作(包含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下同)由确定的专业队伍进行专业化养护。由镇人民政府管养的乡村道可以参照县道的管理模式进行管养,并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在年内取得公益性岗位的薪金收入。

3.择优选择流程规范化。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履行相关审计、备案流程,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

4.养护合同规范化。设定日常养护服务期为3年。养护工程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具体时限在养护合同中约定,并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约定详细的按照养护数量和质量付费和违约惩罚条款。按合同条款加强监管。

(二)资金使用规范化

1.区财政按规定安排日常养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根据合同规定,按期拨付到日常镇人民政府养护作业的单位账户。任何部门不得截留使用。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合理机制,把养护资金用在刀刃上,在长期内统筹考虑预防性养护和修复性养护关系,以最少的财政资金保持并提高公路技术状况。县道以15000元/公里/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根据道路路况按平均7500元/公里/年的标准通过招投标列支给中标单位,作为县道日常养护费用。另外预留7500元/公里为预防性养护和修复性养护费用,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每年的道路情况统筹使用。乡道以5000元/公里 /年、村道以2500元/公里/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全额拨付给乡镇,由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以与村民合作社签约等方式统筹使用。

3.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纳入鱼峰区交通运输局对镇人民政府养护工作考核重点指标。杜绝走过场式检查,以走访、询问、查账等形式检查到镇人民政府财政所相关账目。

(三)养护作业规范化

1.县道日常养护规范化

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按《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日常养护合同对合同范围内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安全巡查)、日常保养、小修和应急(投诉)处置。

(1)作业标准:日常养护作业标准详见附件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标准》。

(2)日常巡查(安全巡查)与日常保养作业频次:日常巡查(安全巡查)应与日常养护工作同时进行。县道和交通流量大的乡道每月日常巡查和保养作业不少于3次,交通流量小的乡道和村道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汛期来临前必须彻底清理水沟,处置容易塌方的边坡。

(3)日常巡查(安全巡查)要求: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有损害公路、增设公路道口、涉路施工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完整的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提示、警示措施。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格式详见附件3。对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的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报告养护责任主体(指区交通运输局,下同)。桥梁的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格式详见附件3。

(4)投诉处置:政府热线及群众关于路况的投诉应及时核实,并将处置意见、情况报告公路养护责任主体。

(5)单个小修或者系列小修累计工程量造价不超过日常养护合同总金额10%的,不另行计价支付,也不作为单独的养护工程管理,但须养护责任主体派员核验工程量和质量。单个小修或者累计工程量造价超过10%之外的系列小修项目作为修复性养护工程独立管理,另行计价支付。

2.乡道、村道日常养护规范化

参考县道日常养护规范,具体按照镇村签订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协议书中的有关细则执行。

3.实行养护公开。在养护公示牌中增加日常养护作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管养范围、养护频率、路况反馈电话等信息,便利群众监督。原则上在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上均应设置养护公示牌,每条乡道至少设置一块养护公示牌。

(四)考核评价规范化

健全完善对养护责任主体和养护作业单位两条线的绩效考核机制。上级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应加强对下级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价,各级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养护作业单位开展养护作业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县道考核评价办法根据柳州市公路工程信用评价体系关于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标准进行考核。乡道、村道考核评价办法列入鱼峰区对镇人民政府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细则进行考核。

附件: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标准

      2.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安全巡查)/养护记录表

      3.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鱼政办发

鱼政办发〔2020〕3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

为提高养护质量和公路养护效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质量发展“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根据《广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招标投标法》、《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柳交公〔2019〕315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工作,完善养护工作机制、培育市场、创新公路养护服务供给模式、改进监督和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群众性养护的补充性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路养护服务供给体系,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经济的公路交通服务,为扶贫攻坚夯实交通基础、拓宽就业渠道,助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批示精神,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牵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满足有效需求为最终目标,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途径,推动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公路日常养护市场,探索新时期群众性日常养护模式,逐步构建专业化养护为主、群众性养护为辅,有序高效、全面覆盖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养护为主、群众性养护为辅,以竞争择优为主,财权事权和责任统一,预防优先、监督到位、考核科学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鱼峰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进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组长:梁有福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魏  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  迪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景书  里雍镇副镇长

       黄光政  白沙镇副镇长

(一)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负责总体工作统筹和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决策,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督导落实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梁迪同志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各乡镇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各专项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措施;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协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考核工作成果等。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相关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按计划对接上级积极争取相关补助资金,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根据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乡镇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工作、做好绩效评价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根据规范化标准对相关县道进行管养。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并做好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各镇负责对两镇内的乡村道进行管养。

五、实施方式

我区管养农村道路共162.995公里,其中县道30.118公里,乡道44.695公里,村道88.182公里。

(一)我区管养县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根据规范化标准对相关县道进行管养。

(二)我区管养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乡镇与村民合作社签订协议,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协议约定对相关的乡道、村道进行管养。

四、主要任务

(一)管理规范化

1.合理选择养护作业单位。县道以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作业能力和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乡村道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对两镇内的乡村道进行管养。

2.合理划分日常养护的养护区。实施养护区制度,以我局所管养县道为养护区,养护区在一定年限内的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工作(包含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下同)由确定的专业队伍进行专业化养护。由镇人民政府管养的乡村道可以参照县道的管理模式进行管养,并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在年内取得公益性岗位的薪金收入。

3.择优选择流程规范化。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履行相关审计、备案流程,择优选择具备相应养护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

4.养护合同规范化。设定日常养护服务期为3年。养护工程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具体时限在养护合同中约定,并符合有关要求。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约定详细的按照养护数量和质量付费和违约惩罚条款。按合同条款加强监管。

(二)资金使用规范化

1.区财政按规定安排日常养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根据合同规定,按期拨付到日常镇人民政府养护作业的单位账户。任何部门不得截留使用。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合理机制,把养护资金用在刀刃上,在长期内统筹考虑预防性养护和修复性养护关系,以最少的财政资金保持并提高公路技术状况。县道以15000元/公里/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根据道路路况按平均7500元/公里/年的标准通过招投标列支给中标单位,作为县道日常养护费用。另外预留7500元/公里为预防性养护和修复性养护费用,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每年的道路情况统筹使用。乡道以5000元/公里 /年、村道以2500元/公里/年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全额拨付给乡镇,由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以与村民合作社签约等方式统筹使用。

3.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纳入鱼峰区交通运输局对镇人民政府养护工作考核重点指标。杜绝走过场式检查,以走访、询问、查账等形式检查到镇人民政府财政所相关账目。

(三)养护作业规范化

1.县道日常养护规范化

日常养护作业单位按《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日常养护合同对合同范围内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包括日常巡查(安全巡查)、日常保养、小修和应急(投诉)处置。

(1)作业标准:日常养护作业标准详见附件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标准》。

(2)日常巡查(安全巡查)与日常保养作业频次:日常巡查(安全巡查)应与日常养护工作同时进行。县道和交通流量大的乡道每月日常巡查和保养作业不少于3次,交通流量小的乡道和村道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汛期来临前必须彻底清理水沟,处置容易塌方的边坡。

(3)日常巡查(安全巡查)要求: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有损害公路、增设公路道口、涉路施工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完整的情况要及时向路政管理机构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提示、警示措施。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格式详见附件3。对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的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报告养护责任主体(指区交通运输局,下同)。桥梁的检查内容和检查记录格式详见附件3。

(4)投诉处置:政府热线及群众关于路况的投诉应及时核实,并将处置意见、情况报告公路养护责任主体。

(5)单个小修或者系列小修累计工程量造价不超过日常养护合同总金额10%的,不另行计价支付,也不作为单独的养护工程管理,但须养护责任主体派员核验工程量和质量。单个小修或者累计工程量造价超过10%之外的系列小修项目作为修复性养护工程独立管理,另行计价支付。

2.乡道、村道日常养护规范化

参考县道日常养护规范,具体按照镇村签订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协议书中的有关细则执行。

3.实行养护公开。在养护公示牌中增加日常养护作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管养范围、养护频率、路况反馈电话等信息,便利群众监督。原则上在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上均应设置养护公示牌,每条乡道至少设置一块养护公示牌。

(四)考核评价规范化

健全完善对养护责任主体和养护作业单位两条线的绩效考核机制。上级公路养护责任主体应加强对下级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价,各级责任主体应加强对养护作业单位开展养护作业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县道考核评价办法根据柳州市公路工程信用评价体系关于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标准进行考核。乡道、村道考核评价办法列入鱼峰区对镇人民政府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细则进行考核。

附件: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标准

      2.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安全巡查)/养护记录表

      3.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