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2-11121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里雍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21日
- 标 题:
- 雍政发〔2022〕2号 鱼峰区里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雍政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24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雍政发〔2022〕2号 鱼峰区里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按照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鱼峰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鱼农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里雍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有效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根据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鱼峰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鱼峰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鱼农发〔2021〕5号)要求,开展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我镇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全面推进集中治理。推动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更加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使生产销售的使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治理的重点品种
全镇集中治理豇豆、鸡蛋、肉牛肉羊4个品种,各村(社区)根据生产实际和监测情况调整治理品种。
三、行动时间
2021年12月——2024年12月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加强限制使用农药,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评定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桂农厅规〔2021〕2号),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可溯源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兽药经营条件“两个不少于”(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要求,加大农药兽药质量监管力度,重点抽查辖区内种植养殖户常用的农药兽药,主要关注在经营门店,以及通过网络和电话购买的农药兽药产品,注意发现违法线索,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对违法经营销售农兽药进行严厉打击。
(二)精准掌握种植和养殖情况。一是摸清本地农业种养殖生产情况,包括镇域内重点治理品种的分布、面积(或规模)、产量、病虫害发生、农药兽药使用、产地初加工和储存等情况。二是摸清“四类主体”情况,包括种植养殖户、收购贩运户、初加工企业等产业链上的“四类主体”,以及产品的流通、农产品合格证开具等情况。三是摸清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村级协管员配备,以及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抽样检测、日常巡查、培训指导等工作情况。
(三)加快转变绿色生产方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种植区域布局,指导农户采用绿色技术模式,推行轮作间作模式,降低菌源基数和虫口密度,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药减量。强化蛋鸡、肉牛肉羊绿色养殖,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督促养殖者加强水产、肉鸡、蛋鸡兽药使用管理,饲养管理能力不足的,指导其适度降低养殖密度。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推广安全用药知识。
(四)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控。要将涉及品种的“四类主体”逐个明确到各村级协管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内,实施网格化监管。探索建立涉及品种农药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在农药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等场所,张贴明显的禁限用药物清单。对限用农药实际用途与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不一致的,依法严厉查处。将涉及品种全部纳入本地抽检范围,增加检测参数,提高抽检比例。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不能一罚了之,要及时组织追根溯源,彻底查明原因。严格组织监督抽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五)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码和“两个名单”制度。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推动落实“农业管开具、市场管查验”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涉及品种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附合格证销售。指导培训生产者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八桂农安微信小程序和广西养殖环节动态管理软件(APP)等开具电子合格证,出具合格证打印追溯码。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的,纳入“两个名单管理”。大力实施追溯管理,将追溯工作与项目申报、政策奖补结合起来,调动主体实施追溯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已入驻主体追溯平台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纳入“两个名单”管理的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六)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品种时应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强化行刑衔接。加强对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等问题,开展行政调查,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信息共享;对公安机关商请提供认定意见、风险评估意见以及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应予以配合。公安机关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黑窝点”、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重点,及时掌握本地农产品抽检情况,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排摸,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侦办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对于重大案件,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
(八)健全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农兽药残留治理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将农兽药残留治理情况纳入相关考核,推动建立地区间、部门间食品安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办案协作、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农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不合格产品信息双向通报查处机制,相互通报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产地等信息,实施双向追踪溯源,共同核查处置。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2月底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问题品种会诊,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全面启动整治行动。
(二)攻坚突破阶段(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4种农产品,开展大宣教、大推广、大排查、大执法行动,扎实推进8项重点任务,力争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打防并举,三年巩固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对三年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模式,推动标本兼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是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我镇成立镇级专项工作组,并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工作专班,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将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纳入镇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加大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治理的权重,严格实施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参照鱼峰区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做实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人员、手段和经费等工作保障。
(三)抓好服务指导。按照“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组织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及相关检测技术专家开展专项会诊,摸清4个品种全链条各环节问题产生的根源,逐一制定4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根据精准治理清单,实施精准的巡查检查、监督抽查,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技术服务。
(四)强化社会共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行动工作措施,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全面展示取得的行动成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出台相关奖励办法,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严格落实“红黑名单”查询反馈,强化“应查尽查”“先查后办”。要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
(五)及时报送信息。按照有关要求,此次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将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月20日前报送治理情况(附件3),每年12月3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行动中的相关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司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经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送。各村(社区)工作组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数据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将与相关考核挂钩。
(六)联系人及电话。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覃昌隆(水产畜牧业),联系电话:18277101453;蓝富(种植业),联系电话:15578264596。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张鉴忠,联系电话:0772-7269315。
镇派出所:韦田,联系电话:0772-7568222。
附件:
1.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
2.里雍镇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4个品种精准治理工作表
3.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4.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出台账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里雍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