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1-33028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06日
- 标 题:
- 鱼农发〔2019〕5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农发〔2019〕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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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农发〔2019〕5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单位,广西南方天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办法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84号)和《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8〕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鱼峰区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6日
鱼峰区2019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为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办法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8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85号)、《柳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8〕49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原则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允性。
二、验收范围
经过自治区统一采购招标中标,并由柳州市组织经公开公平遴选确定的运营服务商(广西南方天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实施自治区财政支持建设的鱼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我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的验收管理。
三、验收条件
广西南方天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计划和进度,完成我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益农信息社符合“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六有标准,标准站能满足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培训体验4类服务功能,专业站、简易站满足电商服务等2项以上服务功能,并在自治区信息进村入户平台登记注册,纳入统一管理,开展常态化服务。有关验收资料齐备。
四、验收小组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韦君担任组长的验收小组,由相关的工作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成员总数不少于3人。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评价;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验收意见;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根据验收情况填写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验收表(附件5)。
五、验收内容
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从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两方面进行核查、评价:
(一)建设情况
1.益农信息社门头、授权牌、制度牌是否完整规范。
2.益农信息社硬件设备是否按照益农信息社建设类型标准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3.益农信息社是否拍照存档。做好工程建设资料(纸质和电子版)的收集归档工作。其中要有门头、授权牌、制度牌和设备的位置实景电子版照片,照片里要能同时看到处于开机状态的触摸屏式终端设备、信息服务客户端软件启动后的首页画面及设备周边的环境场景,并对照片统一命名:鱼峰区XX镇XX村益农信息社(XX站)。
4.益农信息社是否完成益农信息社账号注册和开通。
5.信息员是否完成益农APP下载和安装。
6.信息员是否完成一村一页的编辑。
7.信息员是否正常开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培训体验服务4类服务。
(二)资金使用情况
1.是否对专项财政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专项财政资金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项目设施设备购置日期从2017年11月自治区启动信息进村入户项目开始为有
效。配置的设施设备未申请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
以上两方面核查、评价全部合格者,验收结果为合格。
六、验收程序
(一)开展自评。运营服务商按要求完成我区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1.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自评报告(附件1);
2.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审批汇总表(附件2);
3.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站点建设与服务成效自评报告(附件3);
4.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复印件);
5.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站投资证明(包括电子设备、办公
设备、门头等清单);
6.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1式3份,区农业农村局、运营服务商各留存1份,并制作电子版,作为市、自治区验收和绩效考评的依据。
7.若申请提供资料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验收。
(1)提供的验收资料不齐全;
(2)提供的验收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
(二)初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验收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实现益农信息社全覆盖验收。完成验收工作后,区农业农村局填写验收汇总表(附件5),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验收认定。
七、验收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85号)文件要求,8月31日前市级组织完成各项目县(市、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认定工作,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自评报告
2.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审批汇总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站点建设与服务成效自评报告
4.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验收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