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884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20日
标  题:
鱼卫计发〔2019〕3号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卫计发〔2019〕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06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鱼卫计发〔2019〕3号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03-06 14:52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及《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鱼审改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我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请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张贴公告栏等方式,及时有效告知辖区办事群众。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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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鱼卫计发〔2019〕3号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及《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鱼审改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我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请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张贴公告栏等方式,及时有效告知辖区办事群众。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