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说明
为了规范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说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应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和定义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我区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我区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目前开通线上申请渠道的行政机关有鱼峰区人民政府、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鱼峰区教育局、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平台不支持跨部门申请,不支持转交,每次仅能选择1个受理机关。若需向未开通线上申请渠道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申请(详见机构概况)。
二、请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应填写准确(带*为必填/必选项),以便及时收到反馈信息。
(二)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准确、具体,尽可能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四、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不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畴的事项,本机关不予受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申请公开有关征地信息,请在受理机关选择鱼峰区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有关物业信息,请在受理机关选择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便快捷获取。
六、平台默认以成功提交申请日期作为申请之日,需要额外确认的再做确认处理,请保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成功提交申请即为受理并登记,不另作登记回执,可通过查询码查询办理进度。
七、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依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执行。
八、申请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需要,不得炒作或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九、工作机构
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4500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880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