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鱼峰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补助申请指南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2-12-12 09:00   

一、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2022年黄龙病综合防控剩余资金14.1万。主要用于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补助总金额除以验收合格果园总面积,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0元。

(三)补助范围:2023年5月16日前鱼峰辖区内按规定申报,2023年连片砍除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1亩及以上,验收通过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因“旱改水工程”、“土地征收”等原因果树已经获得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申报果园,清除柑桔黄龙病病树及失管果园后要用于粮食生产、糖料蔗生产,否则不予补助。

二、申请补助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申报申请(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16日)。砍挖柑桔黄龙病树的农林场、合作社、农户等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到村委,以果地所在地属地管理为原则,要附清除打药照片,砍挖前、中、后照片,及复种照片(照片需同角度拍摄)。

(二)村委审核公示(2023年5月16日—5月27日)。各村委对各个屯的情况进行审核,填报《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附件2)并分屯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政府。

(三)乡镇复核审批(2023年5月30日—6月10日)。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填报《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附件3),要求对砍除病树的果园做到100%实地检查(以果园为单位),对在抽查过程中出现虚报谎报的自然屯,只要出现一户虚报谎报情况,全屯需重新申报,重新抽查至无虚报谎报为止。乡镇复核审批后,将《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附件4)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2023年6月13日—6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镇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抽查过程中出现虚报谎报的自然屯,只要出现一户虚报谎报情况,全屯需重新申报,重新抽查至无虚报谎报为止。

(五)资金拨付(2023年6月20日—7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合格后,将补贴款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完善《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附件5)。

附件:1.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

2.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

3.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

4.xx镇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

5.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


申请指南

2023年鱼峰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补助申请指南

一、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2022年黄龙病综合防控剩余资金14.1万。主要用于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补助总金额除以验收合格果园总面积,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0元。

(三)补助范围:2023年5月16日前鱼峰辖区内按规定申报,2023年连片砍除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1亩及以上,验收通过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因“旱改水工程”、“土地征收”等原因果树已经获得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申报果园,清除柑桔黄龙病病树及失管果园后要用于粮食生产、糖料蔗生产,否则不予补助。

二、申请补助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申报申请(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16日)。砍挖柑桔黄龙病树的农林场、合作社、农户等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到村委,以果地所在地属地管理为原则,要附清除打药照片,砍挖前、中、后照片,及复种照片(照片需同角度拍摄)。

(二)村委审核公示(2023年5月16日—5月27日)。各村委对各个屯的情况进行审核,填报《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附件2)并分屯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政府。

(三)乡镇复核审批(2023年5月30日—6月10日)。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填报《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附件3),要求对砍除病树的果园做到100%实地检查(以果园为单位),对在抽查过程中出现虚报谎报的自然屯,只要出现一户虚报谎报情况,全屯需重新申报,重新抽查至无虚报谎报为止。乡镇复核审批后,将《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附件4)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2023年6月13日—6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镇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抽查过程中出现虚报谎报的自然屯,只要出现一户虚报谎报情况,全屯需重新申报,重新抽查至无虚报谎报为止。

(五)资金拨付(2023年6月20日—7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合格后,将补贴款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完善《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附件5)。

附件:1.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

2.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

3.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

4.xx镇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

5.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