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9-30 17:25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区人民政府保密文件的签收、登记、拆封、分送、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一)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的各项监督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规范辖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区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等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四)建立和完善辖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职能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五)负责统筹推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区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辖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九)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二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772-3161718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陆浪

主  任

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树宗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协调工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绩效、深化改革、应急处置、保密、平安建设、信访工作及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等工作。负责协调督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以及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联系部队、消防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谭理勇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办文、政务信息、互联网信息、政府微信公众号管理、政府热线办理等工作。协助主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覃世东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务虚会、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筹办,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及干部考核考察、干部教育、工会、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余晗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材料组织撰写及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的建设(区人民政府党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部)、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纪律管理及警示教育)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陶华

副主任

协助主任服务区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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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门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及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区人民政府保密文件的签收、登记、拆封、分送、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十一)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的各项监督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规范辖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区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等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四)建立和完善辖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职能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十五)负责统筹推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区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辖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九)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二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772-3161718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陆浪

主  任

主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树宗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协调工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绩效、深化改革、应急处置、保密、平安建设、信访工作及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等工作。负责协调督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建议、意见的办理以及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联系部队、消防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谭理勇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办文、政务信息、互联网信息、政府微信公众号管理、政府热线办理等工作。协助主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覃世东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务虚会、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筹办,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及干部考核考察、干部教育、工会、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余晗

副主任

协助主任负责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材料组织撰写及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的建设(区人民政府党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支部)、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纪律管理及警示教育)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陶华

副主任

协助主任服务区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