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埠镇人民政府

来源:洛埠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6-09-14 17:34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委员会、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人民政府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洛埠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洛埠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镇党委与镇政府合署办公,为正科级。

二、洛埠镇党委、洛埠镇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洛埠镇党委统一领导本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

洛埠镇党委、洛埠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编制和执行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负责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移民、乡村振兴、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承接区级部门委托执法事项,严格执行执法权限,依法承担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加强与区级执法部门协作,强化执法事项综合协调。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支持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负责本镇财政收支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负责镇、村(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根据上述职责,洛埠镇党委、洛埠镇政府设置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政务公开、印章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督查考核、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督办。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统筹指导村(社区)党的建设和村(居)委会建设;协助抓好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本镇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统筹分配财政性资金;负责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普查统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负责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推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主要承担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业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社会捐助、农村留守(困境、流动)儿童、殡葬改革、老龄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以及禁毒戒毒、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消防、防汛、抗旱、防疫、气象、地质灾害防御等)工作;负责打造权责明晰、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协调区域内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四、事业单位设置

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区直对应部门负责业务培训和行业指导。

(一)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清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承办农房管控、土地综合整治等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负责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以及对应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田长制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技、农机、水产畜牧等农业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依法协助做好水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使用;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开展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前期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珍贵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负责组织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负责具体实施林权制度改革;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相关试验示范;审核、申报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林木采伐指标;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河长制、林长制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审计与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农业普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承担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扶残助残、文物保护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核查审定等工作;负责双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乡镇执法职责,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或委托机关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和按规定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检查权;负责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日常执法活动,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接受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鸣凤街290号1号楼、2号楼、3号楼

办公电话

0772-2750701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曹红艳

镇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联系镇人大工作。

聂志华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黄杰勇

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协助镇长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工作。

覃永秘

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绩效督查、工青妇、政务服务、机关后勤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

刘振成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毛雅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政府副镇长

负责经济、科技、统计、财务、征地、拆迁、安置、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分管财政经济办公室、武装部、便民服务中心。

何柳缘

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统战、民族事务、政协联络,联系鱼峰区政协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协联络站。

韦东刷

镇党委宣传、政法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城)、文化广播体育、政法、信访、司法、综治维稳、调处、防范办、反恐、铁路护路、禁毒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洛埠司法所。

张 鹏

政府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应急管理等,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

分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消防、交通安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廖庆弟

政府副镇长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综合服务(水利、河长)、计生(服务)、水产畜牧兽医、林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防艾、爱卫固卫、老龄委、关工委工作。

分管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
×

乡(街道)级单位

洛埠镇人民政府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委员会、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人民政府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洛埠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洛埠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镇党委与镇政府合署办公,为正科级。

二、洛埠镇党委、洛埠镇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洛埠镇党委统一领导本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

洛埠镇党委、洛埠镇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编制和执行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负责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移民、乡村振兴、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授权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承接区级部门委托执法事项,严格执行执法权限,依法承担执法责任,集中执法职权、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加强与区级执法部门协作,强化执法事项综合协调。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支持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负责本镇财政收支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负责镇、村(社区)的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根据上述职责,洛埠镇党委、洛埠镇政府设置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镇政府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政务公开、印章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督查考核、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督办。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统筹指导村(社区)党的建设和村(居)委会建设;协助抓好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本镇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统筹分配财政性资金;负责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普查统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收支情况;负责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推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主要承担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社会事业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社会捐助、农村留守(困境、流动)儿童、殡葬改革、老龄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工作;负责统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管理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以及禁毒戒毒、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消防、防汛、抗旱、防疫、气象、地质灾害防御等)工作;负责打造权责明晰、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协调区域内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四、事业单位设置

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区直对应部门负责业务培训和行业指导。

(一)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清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承办农房管控、土地综合整治等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负责安全生产类、森林火灾、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以及对应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田长制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技、农机、水产畜牧等农业技术推广及试验示范,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依法协助做好水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使用;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开展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前期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珍贵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负责组织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负责具体实施林权制度改革;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相关试验示范;审核、申报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林木采伐指标;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河长制、林长制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审计与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农业普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承担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扶残助残、文物保护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核查审定等工作;负责双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乡镇执法职责,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或委托机关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和按规定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检查权;负责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日常执法活动,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接受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柳州市鱼峰区洛埠镇鸣凤街290号1号楼、2号楼、3号楼

办公电话

0772-2750701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曹红艳

镇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联系镇人大工作。

聂志华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黄杰勇

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村振兴工作,协助镇长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工作。

覃永秘

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分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绩效督查、工青妇、政务服务、机关后勤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

刘振成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毛雅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政府副镇长

负责经济、科技、统计、财务、征地、拆迁、安置、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分管财政经济办公室、武装部、便民服务中心。

何柳缘

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统战、民族事务、政协联络,联系鱼峰区政协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协联络站。

韦东刷

镇党委宣传、政法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城)、文化广播体育、政法、信访、司法、综治维稳、调处、防范办、反恐、铁路护路、禁毒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洛埠司法所。

张 鹏

政府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应急管理等,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

分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消防、交通安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廖庆弟

政府副镇长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综合服务(水利、河长)、计生(服务)、水产畜牧兽医、林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防艾、爱卫固卫、老龄委、关工委工作。

分管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