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许字〔2026〕35号 关于准予柳州瑞豚生猪养殖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州瑞豚生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于2026年10月2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柳州瑞豚生猪养殖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507-450203-04-01-403293)。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柳州瑞豚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大电村见前屯境内,通过水泵和水井取水方式取用地下水,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和畜牧业用水,同意该项目取水。
二、项目设置1个取水口,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口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大电村见前屯,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36′28.18″,北纬24°10′52.24″。项目日最大取水量208m³/d,年取水量为41205.6m³/a,最大取水流量0.003m³/s,取水保证率为90%。项目取水量符合鱼峰区用水总量管控目标要求,用水指标符合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41205.6m³/a。
三、根据《广西柳州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2016-2030年),鱼峰区2030年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为243.89万m³。2024年鱼峰区地下水用水量为160万m³,至2030年鱼峰区地下水可新增用水量较多;本项目取水总量41205.6m³,新增取水量为41205.6m³,新增地下水取水量满足2030年地下水地下水管控243.89万m³指标要求,项目取水符合区域地下水管控指标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结果,本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要求,取水口水质满足项目的水质要求,取水口设置合理,取水水源可靠。
四、项目废污水不入河不外排,养殖场猪舍废水、猪尿经过三级沉淀池后,再进入固液分离设备进行固液分离,进入沼气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沼气池,经“水解酸化+沼气厌氧”工艺处理,用水泵加压输送灌溉项目区周围果树、林地。该项目运行对周边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权益影响较小。
五、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试运行满30日后,须将取水工程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依法申领取水许可证。
六、自本取水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完成审批、核准手续的,本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取水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1日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