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许字〔2026〕26号关于准予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红乐屯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行政许可决定书
柳州市湛缘农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6月1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红乐屯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501-450203-04-05-594066)。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红乐屯生猪养殖基地项目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红乐屯境内,通过水井取水方式取用地下水,取水用途为农业用水,同意该项目取水。
二、本项目设置2个取水口,一用一备,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口1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红乐屯东面780m处,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38′36.02″,北纬24°13′47.01″。取水口2(备用)位于柳州市鱼峰区白沙镇红乐屯东面786m处,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9°38′36.21″,北纬24°13′44.45″。项目日最大取水量214.9m³/d,年取水量为49800m³/a,最大取水流量0.0025m³/s,取水保证率为90%。项目取水量符合鱼峰区用水总量管控目标要求,用水指标符合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49800m³/a。
三、区域水文地质单元多年平均补水量为275.98万m³/a,可开采量为114.0万m³/a,90% 枯水年补水量为185.86万m³/a,可开采量为76.76 万m³/a。扣除区域其他用户取水量后,剩余水量可满足本项目取水需求。根据检测报告结果,项目取水水源现状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取水口设置合理,取水水源可靠。
四、本项目粪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村屯的林地及旱地灌溉施肥,不外排、不设置排污口,项目运行对周边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用水权益影响较小。
五、该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试运行满30日后,须将取水工程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依法申领取水许可证。
六、自本取水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完成审批、核准手续的,本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取水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2日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