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19 11:00   

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之三

鱼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在2024年 1月 11日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2023年我区财政工作在鱼峰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预算,认真组织收入,坚持科学理财,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和各项财税工作奠定基础。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211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0832万元(税收收入42220万元,非税收入8612万元);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体制补助23038万元;均衡性转移2712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7811万元;一般债转贷收入58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32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49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3648万元;上解支出606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2034万元。

2023年使用预备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项目欠款以及人员增人增资等费用。

(二)政府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鱼峰区政府基金收入总计34645万元,其中: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8827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14000万元,龙翔公司上缴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6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00万元。政府基金支出24318万元,其中:支付上级基金补助9700万元;支付专项债14000万元;上缴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6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032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505万元,其中上级国有资本经营补助1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56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总计2641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8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5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754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8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8875万元。

各位代表,此报中的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1.强化收入征管,夯实财政基础。成立财税收入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每季度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财源建设组织收入工作“一盘棋”统筹。加强与各个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协同共治体系。常态化开展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和分析,解决收入征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形成协调联动、共抓收入的强大合力。加强依法征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增强非税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有效弥补税收缺口,不断提升非税征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2.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多次到市级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沟通衔接,加强跟踪协调,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资金,支持鱼峰区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累计获得上级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收入115699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88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收入197万元。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聚焦区重点投资领域,加紧项目谋划,加强项目储备,最大限度争取债券额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累计向上级争取到一般债收入5889万元,专项债收入14000万元。

3.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预算审核,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重点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决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等影响“三保”预算执行、占用“三保”预算额度的行为发生。2023年足额安排“三保”资金95373万元,其中“保工资”安排53000万元,累计支付48820万元,执行率92.12%,总体执行较好,得到财政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4.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缩减财力缺口。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措施的工作方案》要求,累计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205.96万元,同比下降20.39%。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统筹收回各单位结余结转等沉淀存量资金2550万元,用于保障关键领域和重大民生项目,增强重点民生支出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累计安排民生支出120661万元,占比84%,同比增长0.75%。

(二)紧扣重点中心工作,助力鱼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1.聚焦产业发展,齐谋共促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精神,打足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持续财政投入;同时吃透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2023年累计安排各项涉农资金12230万元,同比增长38.73%,其中安排乡村振兴资金5852万元,同比增长36.09%,不断加大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财政“压舱石”作用。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落实企业奖补政策,2023年累计安排新动能企业奖补资金300万元,已全部足额兑现至企业账户。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拨付14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用于鱼峰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深入贯彻国家税费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准落稳,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推进“桂惠贷”落地见成效,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3年鱼峰区金融机构实现“桂惠贷”累计投放39.11亿元,惠及1854户市场主体,其中中小微企业1850户,占比99.78%;贷款平均利率3.1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7000.07万元,并及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3018万元,极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

3.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力度,为培植新税源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重点支持赴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驻地招商、重大项目对接经费和扩大对外宣传。有效保障了全区全员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助力鱼峰区成功引入芳芳食品、兴柳食品等企业进驻园区标准厂房,引进园区集中供热等项目50个,“四类500强”企业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企业3家,为鱼峰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三)多举措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

1.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提高零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单位收支规模和基本情况,督促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工作开始之前,做好基础信息的补充完善。根据自治区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鱼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改革措施,明确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申报预算,并对部门年度申报支出的内容、标准、绩效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财力统筹安排,打破支出固化结构格局,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该做法同时获得财政厅优秀案例三等奖。

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草案报区人大审核。做实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为鱼峰区绩效评价提质增效。2023年鱼峰区获得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A等次,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获得自治区优秀等次。

3.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盘活效益。全面落实资产月报工作,每月对国有资产信息进行审核、分析、汇总,加强数据审核,强化分析利用,确保月报数据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依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动态掌握各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科学研判分析可盘活资产,分类制定盘活方案,通过摸清底数、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合理调剂等方式,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国有资产区域内调剂使用,提升资产效能,实现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债务情况说明。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强化债务风险分析监测,规范各单位债务数据信息公开,透明债务信息动态,建立债券资金使用周报制度、隐性债务月报制度,定期向区委汇报;全面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守债务限额管理红线,在上级核定债务限额内依法举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推进债务管理的规范透明。2023年鱼峰区累计获得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889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14000万元,并足额上缴市财政专项债利息及发行费398.46万元,一般债利息及发行费93.51万元。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未出现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上级转贷债务收入数额牢牢守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2.暂付款消化说明。按照“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原则制定暂付款消化计划,对可收回的,通过会商协商等方式限期组织清收,进一步严格制度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坚决守住暂付款余额“只减不增”的底线,将清理消化暂付款和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有机结合,全力推动暂付款管理工作取得新的实效,2023年累计消化暂付款17987万元,较好完成当年消化目标任务。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缓慢与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矛盾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还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持续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保障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保有压,保证社会事业发展必需的合理支出。

(二)强化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三)注重统筹协调。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统筹考虑财力和重点支出需求,增强资金的有效供给。

二、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预计2024年我区收入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265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6581万元(税收收入51781万元,非税收入4800万元);

2.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

3.体制补助23038万元;

4.均衡性转移20000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13283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62034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预计2024年财政支出如下中: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56994万元,其中:

1.上解支出736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9629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5663万元。

总体收支平衡。

(三)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

1.持续保障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安排1500万元用于教育费附加项目,435万元生均共用经费,改善学校办学质量,积极打造鱼峰教育强区;安排8.5万元用于文化站、城区两馆免费开放;安排563.7万元用于计生补助专项,186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安排11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定额补助;安排50万元重点产业人才支持;30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救助金,359万元用于8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

2.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845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前期经费、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创建螺蛳粉产业核心示范区、外出招商等方面,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安排1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上级提前下达衔接资金3639万元,本级配套衔接资金235万元,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顺利衔接。

4.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56万元统筹用于社区惠民项目,保障基层工作有序推进;安排450万元用于改造基层建设项目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收入部分: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计1113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0万元,主要为龙翔公司上缴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上年结转结余10327万元。

支出部分:安排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37万元,主要为上缴市财政局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810万元,支付上年结转燎原路-九头山片区土地熟化项目(一期)、水库移民项目等资金1032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收入部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56万元。

支出部分:安排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6万元,主要为支付上年结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收入部分: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518万元,其中本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875万元。

支出部分:安排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60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910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三公”经费安排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366.5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407.32万元减少40.73万元,同比下降10%。

2.结转结余情况。受上级财政调拨欠款影响,历年结转结余金额大幅度上涨。主要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桂惠贷”自治区财政贴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

3.科技经费安排情况。2024年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

4.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1256万元用于债券利息支付,其中一般债支付利息资金446万元,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810万元。

5.为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预备费中安排3500万元用于偿还历年拖欠企业账款。

三、完成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一)坚持综合施策,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和治税力度。加强收入征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快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保障,不断完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基础,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和收入划分动向,及时分析研判对我区影响。二是强化多元协调联动,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运用财政贴息、奖补资金、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方式,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三是努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实现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坚持“以收定支”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预算,强化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非重点、非刚性的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综合采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争取更多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加大调入资金力度、强化资金统筹等方式,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坚持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切实保障工资按时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及时足额调度资金做好城区“三保”资金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完善重点领域保障机制。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三是支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有限的财力,围绕最困难、最急需的民生领域,精准发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完善财税体制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四本预算一揽子平衡、统筹收支、分类管理。协调匹配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收支动态平衡。二是明确权责,扎实推进财政体制重点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改革推进情况,继续完善以下相应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形成稳定且有约束性的事权划分清单,着力构建区域均衡的财力格局。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推进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逐步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监督。

(五)坚持依法理财,多管齐下防范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施预算追加负面清单,严控预算追加、调整和调剂事项;因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存在资金闲置的,按比例收回调整用于急需的重点支出,着力预防无效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数据云共享思维和系统化整合方式,为完善标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推动预算管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着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做好预算的编制模式。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我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债务风险防线,进一步降低我区债务风险等级。五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加强绩效评价考核。规范监督程序和手段,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六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研、检查,针对人大、审计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做好跟踪、整改、汇报,切实提高整改效率和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在财政工作中,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1:鱼峰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2:鱼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3:鱼峰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4:鱼峰区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5:鱼峰区2024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附件6:鱼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附件7:鱼峰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附件8:鱼峰区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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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鱼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文件之三

鱼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在2024年 1月 11日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2023年我区财政工作在鱼峰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统筹安排预算,认真组织收入,坚持科学理财,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和各项财税工作奠定基础。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211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0832万元(税收收入42220万元,非税收入8612万元);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体制补助23038万元;均衡性转移2712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7811万元;一般债转贷收入58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932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49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3648万元;上解支出606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62034万元。

2023年使用预备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项目欠款以及人员增人增资等费用。

(二)政府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鱼峰区政府基金收入总计34645万元,其中: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8827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14000万元,龙翔公司上缴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6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200万元。政府基金支出24318万元,其中:支付上级基金补助9700万元;支付专项债14000万元;上缴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6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032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505万元,其中上级国有资本经营补助1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56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总计2641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8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5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754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8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8875万元。

各位代表,此报中的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1.强化收入征管,夯实财政基础。成立财税收入工作专班,严格落实每季度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财源建设组织收入工作“一盘棋”统筹。加强与各个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协同共治体系。常态化开展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和分析,解决收入征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形成协调联动、共抓收入的强大合力。加强依法征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及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增强非税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有效弥补税收缺口,不断提升非税征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2.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多次到市级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部门沟通衔接,加强跟踪协调,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资金,支持鱼峰区经济社会发展。2023年累计获得上级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收入115699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88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收入197万元。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聚焦区重点投资领域,加紧项目谋划,加强项目储备,最大限度争取债券额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累计向上级争取到一般债收入5889万元,专项债收入14000万元。

3.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预算审核,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重点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决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等影响“三保”预算执行、占用“三保”预算额度的行为发生。2023年足额安排“三保”资金95373万元,其中“保工资”安排53000万元,累计支付48820万元,执行率92.12%,总体执行较好,得到财政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4.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缩减财力缺口。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国家33项稳住经济措施的工作方案》要求,累计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205.96万元,同比下降20.39%。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统筹收回各单位结余结转等沉淀存量资金2550万元,用于保障关键领域和重大民生项目,增强重点民生支出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累计安排民生支出120661万元,占比84%,同比增长0.75%。

(二)紧扣重点中心工作,助力鱼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1.聚焦产业发展,齐谋共促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精神,打足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持续财政投入;同时吃透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为支持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2023年累计安排各项涉农资金12230万元,同比增长38.73%,其中安排乡村振兴资金5852万元,同比增长36.09%,不断加大财政向“三农”倾斜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财政“压舱石”作用。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在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落实企业奖补政策,2023年累计安排新动能企业奖补资金300万元,已全部足额兑现至企业账户。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拨付14000万元专项债资金用于鱼峰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深入贯彻国家税费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准落稳,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推进“桂惠贷”落地见成效,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3年鱼峰区金融机构实现“桂惠贷”累计投放39.11亿元,惠及1854户市场主体,其中中小微企业1850户,占比99.78%;贷款平均利率3.1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7000.07万元,并及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3018万元,极大提高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

3.加大招商引资投入力度,为培植新税源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财政资金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共计100万元,重点支持赴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驻地招商、重大项目对接经费和扩大对外宣传。有效保障了全区全员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助力鱼峰区成功引入芳芳食品、兴柳食品等企业进驻园区标准厂房,引进园区集中供热等项目50个,“四类500强”企业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企业3家,为鱼峰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三)多举措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工作

1.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提高零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对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单位收支规模和基本情况,督促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工作开始之前,做好基础信息的补充完善。根据自治区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鱼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改革措施,明确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引导部门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年度目标任务、科学申报预算,并对部门年度申报支出的内容、标准、绩效等进行全面审核,结合财力统筹安排,打破支出固化结构格局,强化“零基预算”管理理念,该做法同时获得财政厅优秀案例三等奖。

2.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逐步形成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优化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方式,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草案报区人大审核。做实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为鱼峰区绩效评价提质增效。2023年鱼峰区获得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A等次,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获得自治区优秀等次。

3.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盘活效益。全面落实资产月报工作,每月对国有资产信息进行审核、分析、汇总,加强数据审核,强化分析利用,确保月报数据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依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动态掌握各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科学研判分析可盘活资产,分类制定盘活方案,通过摸清底数、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合理调剂等方式,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国有资产区域内调剂使用,提升资产效能,实现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债务情况说明。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强化债务风险分析监测,规范各单位债务数据信息公开,透明债务信息动态,建立债券资金使用周报制度、隐性债务月报制度,定期向区委汇报;全面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守债务限额管理红线,在上级核定债务限额内依法举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推进债务管理的规范透明。2023年鱼峰区累计获得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889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14000万元,并足额上缴市财政专项债利息及发行费398.46万元,一般债利息及发行费93.51万元。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未出现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上级转贷债务收入数额牢牢守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2.暂付款消化说明。按照“积极稳妥、分类处置”原则制定暂付款消化计划,对可收回的,通过会商协商等方式限期组织清收,进一步严格制度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坚决守住暂付款余额“只减不增”的底线,将清理消化暂付款和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有机结合,全力推动暂付款管理工作取得新的实效,2023年累计消化暂付款17987万元,较好完成当年消化目标任务。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缓慢与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矛盾突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还需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持续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财政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保障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保有压,保证社会事业发展必需的合理支出。

(二)强化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强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三)注重统筹协调。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统筹考虑财力和重点支出需求,增强资金的有效供给。

二、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

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区经济发展整体水平,预计2024年我区收入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265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6581万元(税收收入51781万元,非税收入4800万元);

2.返还性收入7721万元;

3.体制补助23038万元;

4.均衡性转移20000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13283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62034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预计2024年财政支出如下中: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合计156994万元,其中:

1.上解支出736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9629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5663万元。

总体收支平衡。

(三)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

1.持续保障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安排1500万元用于教育费附加项目,435万元生均共用经费,改善学校办学质量,积极打造鱼峰教育强区;安排8.5万元用于文化站、城区两馆免费开放;安排563.7万元用于计生补助专项,186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安排11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定额补助;安排50万元重点产业人才支持;30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救助金,359万元用于8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

2.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845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前期经费、支持企业上规入统、创建螺蛳粉产业核心示范区、外出招商等方面,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安排1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上级提前下达衔接资金3639万元,本级配套衔接资金235万元,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顺利衔接。

4.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56万元统筹用于社区惠民项目,保障基层工作有序推进;安排450万元用于改造基层建设项目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收入部分: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计1113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0万元,主要为龙翔公司上缴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上年结转结余10327万元。

支出部分:安排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37万元,主要为上缴市财政局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810万元,支付上年结转燎原路-九头山片区土地熟化项目(一期)、水库移民项目等资金1032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收入部分: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56万元。

支出部分:安排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6万元,主要为支付上年结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收入部分: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9518万元,其中本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875万元。

支出部分:安排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60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910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1.“三公”经费安排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366.5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407.32万元减少40.73万元,同比下降10%。

2.结转结余情况。受上级财政调拨欠款影响,历年结转结余金额大幅度上涨。主要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桂惠贷”自治区财政贴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

3.科技经费安排情况。2024年预算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

4.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安排情况。2024年安排1256万元用于债券利息支付,其中一般债支付利息资金446万元,专项债支付利息资金810万元。

5.为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预备费中安排3500万元用于偿还历年拖欠企业账款。

三、完成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一)坚持综合施策,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和治税力度。加强收入征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加快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保障,不断完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基础,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和收入划分动向,及时分析研判对我区影响。二是强化多元协调联动,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充分运用财政贴息、奖补资金、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方式,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三是努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实现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坚持“以收定支”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预算,强化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以及非重点、非刚性的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综合采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争取更多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加大调入资金力度、强化资金统筹等方式,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坚持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切实保障工资按时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及时足额调度资金做好城区“三保”资金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完善重点领域保障机制。在稳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和及时拨付。三是支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有限的财力,围绕最困难、最急需的民生领域,精准发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

(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完善财税体制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四本预算一揽子平衡、统筹收支、分类管理。协调匹配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收支动态平衡。二是明确权责,扎实推进财政体制重点改革。根据中央、自治区改革推进情况,继续完善以下相应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形成稳定且有约束性的事权划分清单,着力构建区域均衡的财力格局。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推进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逐步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监督。

(五)坚持依法理财,多管齐下防范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施预算追加负面清单,严控预算追加、调整和调剂事项;因执行进度达不到要求、存在资金闲置的,按比例收回调整用于急需的重点支出,着力预防无效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以数据云共享思维和系统化整合方式,为完善标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基础保障,推动预算管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着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标准做好预算的编制模式。四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我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债务风险防线,进一步降低我区债务风险等级。五是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加强绩效评价考核。规范监督程序和手段,依法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六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研、检查,针对人大、审计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时做好跟踪、整改、汇报,切实提高整改效率和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在财政工作中,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1:鱼峰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2:鱼峰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3:鱼峰区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4:鱼峰区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附件5:鱼峰区2024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附件6:鱼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附件7:鱼峰区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附件8:鱼峰区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