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8-02-14 11:56   

  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推动食品、药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负责企业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小作坊备案的受理、审批、发证。 

  (三)负责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校食堂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服务许可。 

  (四)负责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负责市局下放或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编制3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36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18.72万元,同比减少34.27万元,同比下降4.5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8.72万元,同比减少34.27万元,同比下降4.56%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90 

  万元,同比增加24.87万元,同比增长4%;项目支出74.82 

  万元,同比减少59.14万元,同比下降4.4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5.24 %。主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工资及相关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同比增长1.11%。主要因为:我单位网格化监管平台进入维护阶段,网络运营以及技术维护根据合同约定需支付维护费用,因此略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122.14万元,同比增加32.43万元,同比增长36.15%,主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标准;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529.76万元,同比减少65.95万元,同比下降11.07%,主要原因为:根据部门编制人员与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基本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41.72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同比下降5.01%,主要原因:根据部门编制人员与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基本调整。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43.9万元;同比增加24.87万元,同比增长3.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1.27万元;同比增加70万元,同比增长15.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63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2.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3.92万元,同比下降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4.82万元,同比减少59.14万元,同比下降44.1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72万元;同比减少59.74万元,同比下降52.2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7.5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12.90%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3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61.84万元,下降28.21%主要原因是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8.74万元,同比增加23.24万元,同比增长49.93%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存储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计算机软件、多工鞥一体机、办公家具、网络建设、运营、维修维护工程、快检试剂、食品检测设备、执法服装购置、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等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6.3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6.33%,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7万元,占项目支出9.36%。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8 辆,全部为执法用车。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

食药监2018年预算公开

  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推动食品、药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负责企业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小作坊备案的受理、审批、发证。 

  (三)负责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校食堂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服务许可。 

  (四)负责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负责市局下放或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编制3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36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18.72万元,同比减少34.27万元,同比下降4.5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8.72万元,同比减少34.27万元,同比下降4.56%  

     2.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1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90 

  万元,同比增加24.87万元,同比增长4%;项目支出74.82 

  万元,同比减少59.14万元,同比下降4.4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5.24 %。主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工资及相关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预算4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同比增长1.11%。主要因为:我单位网格化监管平台进入维护阶段,网络运营以及技术维护根据合同约定需支付维护费用,因此略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122.14万元,同比增加32.43万元,同比增长36.15%,主要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标准;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529.76万元,同比减少65.95万元,同比下降11.07%,主要原因为:根据部门编制人员与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基本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41.72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同比下降5.01%,主要原因:根据部门编制人员与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基本调整。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43.9万元;同比增加24.87万元,同比增长3.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1.27万元;同比增加70万元,同比增长15.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2.63万元;同比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2.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3.92万元,同比下降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4.82万元,同比减少59.14万元,同比下降44.1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72万元;同比减少59.74万元,同比下降52.2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7.5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12.90%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3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61.84万元,下降28.21%主要原因是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8.74万元,同比增加23.24万元,同比增长49.93%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存储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计算机软件、多工鞥一体机、办公家具、网络建设、运营、维修维护工程、快检试剂、食品检测设备、执法服装购置、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等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6.3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6.33%,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7万元,占项目支出9.36%。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8 辆,全部为执法用车。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