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1〕14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方案》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1-07-29 16:49   

局管(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现将《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9日

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创造一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6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需设岗、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人员聘用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符合本单位编制的各类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岗位设置总数及等级

(一)岗位总数

岗位总数22,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9个。

(二)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八级1个,九级2个。

2.专业技术岗位:六级1个,七级1个;中级岗位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3个;初级岗位十一级4个,十二级3个,十三级0个。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62号),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一般应低于农业专业技一术岗位最高等级。

五、成立组织机构

为圆满完成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在聘用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成立岗位聘用联审小组,全面负责完成本次聘用工作。

组 长:吴子均

副组长:孟利敏、韦荣铭、韦同换、陈娇娇

成 员:张英彬、覃学娟、王静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具体岗位设置

有关工作。

    六、岗位竞聘的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组织实施。

(二)提交岗位聘岗申请材料

在职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自己填写岗位竞聘量化总评分表做好自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三)量化评分

由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对材料计算量化分,量化评分项目主要有工作表现、工龄、学历、职称资格、年度考核、任职情况、专业学术表现等。

1.工龄:每满一年记0.2分;

2.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记0.2分;

3.学历:硕士研究生记5分,研究生或双学位记4分,大学本科记3分;大学专科记2分,专科以下记1分;

4.职称资格:每满一年记0.2分;

5.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记2分;

6.各级表彰:从任现职起,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柳州市级、区级表彰,分别每次记4分、3分、2分、1分。

7.任职情况:担任二层机构正职(主持全面工作)、副职满半年以上的,分别记7分、5分。

8.专业学术表现:从任现职起,按照①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表彰,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②科技成果奖(含国家专利、制定地方标准、品种审定等),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③发表论文: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别记2分、1.5分、1分,非第一作者记0.5分;

9.撰写专业书籍:撰写的农业专业书籍并公开发行,独著的记4分,非独著的记2分。

10.从任现职起,工作实绩获国家媒体、自治区媒体、柳州市媒体、鱼峰区媒体专题报道或是入选典型事例的,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四)工作表现评分

工作表现评分由部门职工互评得分及联审小组评分结果合计。

1.部门职工互评。召开岗位竞聘测评会,部门所有在岗人员根据参加竞聘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采用A表对其进行测评打分,最后进行汇总,采取平均分,得出竞聘人员的部门互评分数。

2.联审小组评分。竞岗人员撰写个人工作述职书面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能体现出本人的工作成效及实绩,一般不超过800字,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联审小组。由联审小组召开竞聘测评会,根据竞聘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采用B表进行打分,最后进行汇总,采取平均分,得出竞聘人员的联审小组评分结果。

总分由量化评分、部门评分及联审小组评分得分合计,同一岗位同一级别采取从高至低排名,若分数相同,则由联审小组实行票决制。

七、公示及考察评议

(一)公示

公示期为7天。对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若不合格,按照排名情况替补。

(二)考察评议

主管局领导班子对公示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和考察,确定可聘用人员。

(三)签约上岗

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

附件:1.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量化评分表

      2.竞聘人员现场述职评分表

      3.岗位说明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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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鱼农发〔2021〕14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方案》的通知

局管(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现将《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9日

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创造一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6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需设岗、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人员聘用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5.符合本单位编制的各类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岗位设置总数及等级

(一)岗位总数

岗位总数22,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19个。

(二)岗位等级

1.管理岗位:八级1个,九级2个。

2.专业技术岗位:六级1个,七级1个;中级岗位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3个;初级岗位十一级4个,十二级3个,十三级0个。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62号),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一般应低于农业专业技一术岗位最高等级。

五、成立组织机构

为圆满完成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聘用工作,在聘用工作中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成立岗位聘用联审小组,全面负责完成本次聘用工作。

组 长:吴子均

副组长:孟利敏、韦荣铭、韦同换、陈娇娇

成 员:张英彬、覃学娟、王静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具体岗位设置

有关工作。

    六、岗位竞聘的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组织实施。

(二)提交岗位聘岗申请材料

在职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自己填写岗位竞聘量化总评分表做好自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三)量化评分

由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对材料计算量化分,量化评分项目主要有工作表现、工龄、学历、职称资格、年度考核、任职情况、专业学术表现等。

1.工龄:每满一年记0.2分;

2.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记0.2分;

3.学历:硕士研究生记5分,研究生或双学位记4分,大学本科记3分;大学专科记2分,专科以下记1分;

4.职称资格:每满一年记0.2分;

5.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记2分;

6.各级表彰:从任现职起,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柳州市级、区级表彰,分别每次记4分、3分、2分、1分。

7.任职情况:担任二层机构正职(主持全面工作)、副职满半年以上的,分别记7分、5分。

8.专业学术表现:从任现职起,按照①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表彰,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1分;②科技成果奖(含国家专利、制定地方标准、品种审定等),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③发表论文:在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别记2分、1.5分、1分,非第一作者记0.5分;

9.撰写专业书籍:撰写的农业专业书籍并公开发行,独著的记4分,非独著的记2分。

10.从任现职起,工作实绩获国家媒体、自治区媒体、柳州市媒体、鱼峰区媒体专题报道或是入选典型事例的,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四)工作表现评分

工作表现评分由部门职工互评得分及联审小组评分结果合计。

1.部门职工互评。召开岗位竞聘测评会,部门所有在岗人员根据参加竞聘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采用A表对其进行测评打分,最后进行汇总,采取平均分,得出竞聘人员的部门互评分数。

2.联审小组评分。竞岗人员撰写个人工作述职书面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能体现出本人的工作成效及实绩,一般不超过800字,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联审小组。由联审小组召开竞聘测评会,根据竞聘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采用B表进行打分,最后进行汇总,采取平均分,得出竞聘人员的联审小组评分结果。

总分由量化评分、部门评分及联审小组评分得分合计,同一岗位同一级别采取从高至低排名,若分数相同,则由联审小组实行票决制。

七、公示及考察评议

(一)公示

公示期为7天。对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若不合格,按照排名情况替补。

(二)考察评议

主管局领导班子对公示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和考察,确定可聘用人员。

(三)签约上岗

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

附件:1.鱼峰区农业服务中心岗位竞聘量化评分表

      2.竞聘人员现场述职评分表

      3.岗位说明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