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办发〔2026〕9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6-05-15 17: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确保按时完成。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柳州市鱼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

2

《柳州市鱼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修编》

鱼峰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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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办发〔2026〕9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确保按时完成。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鱼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柳州市鱼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

2

《柳州市鱼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修编》

鱼峰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