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发〔2026〕6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表扬企业、单位的决定》(鱼政发〔2026〕1号)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6-03-23 17: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关于表扬企业、单位的决定》(鱼政发〔2026〕1号),请遵照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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