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2024年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鱼峰区乡村教师补助计划实施方案》(鱼府规〔2019〕6号)
二、《柳州市鱼峰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试行)》(鱼府规〔2021〕3号)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24日起施行,上述文件同时予以废止。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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