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发〔2026〕2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潘云春等3位同志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6-02-11 14: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5年,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挽救了鲜活的生命,为进一步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现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潘云春“鱼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8000元。

二、授予周军隆、赖国忠“鱼峰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6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引导,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积极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将见义勇为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鱼峰、法治鱼峰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6211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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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2026〕2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潘云春等3位同志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2025年,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挽救了鲜活的生命,为进一步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现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潘云春“鱼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8000元。

二、授予周军隆、赖国忠“鱼峰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分别奖励6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传承中华美德,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引导,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积极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将见义勇为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为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鱼峰、法治鱼峰建设汇聚强大正能量。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6211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