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6-06-03 17:30   

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的基本考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2019]12号)精神,为改善我区乡村教师生活,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同时,也为了在柳东、阳和工业新区教育管理职能划转后,进一步规范我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代区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区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意见。

二、研制过程

一是研究文件。区教育局于2025年10月,研究《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柳教人〔2014〕9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区教育局征求了区财政局、人社局及学校对《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均无意见。三是上报审批。2025年12月5日,区教育局经党组会通过了《鱼峰区实施乡村教师补助计划方案》,同意上报区政府审议。

三、主要框架

《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包括以下七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发放原则;三、发放对象;四、发放标准、类别及经费来源;五、发放程序;六、有关问题的规定;七、工作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对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督导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等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鱼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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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的基本考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2019]12号)精神,为改善我区乡村教师生活,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同时,也为了在柳东、阳和工业新区教育管理职能划转后,进一步规范我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代区政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区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意见。

二、研制过程

一是研究文件。区教育局于2025年10月,研究《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柳教人〔2014〕9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2019]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形成《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区教育局征求了区财政局、人社局及学校对《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均无意见。三是上报审批。2025年12月5日,区教育局经党组会通过了《鱼峰区实施乡村教师补助计划方案》,同意上报区政府审议。

三、主要框架

《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包括以下七个部分:一、指导思想;二、发放原则;三、发放对象;四、发放标准、类别及经费来源;五、发放程序;六、有关问题的规定;七、工作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鱼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方案》对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督导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等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鱼峰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