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4-01-30 1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有序、稳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147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1条,财政预算决算1条,行政许可文件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3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0条。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无制发公文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方面。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等方式进行了整改。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等问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党委、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有序、稳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147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1条,财政预算决算1条,行政许可文件1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3年,我局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0条。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无制发公文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方面。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2022年度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等方式进行了整改。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等问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