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民政职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凝心聚力推动民政事业和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及时主动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明确专人负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内容,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部门文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公开”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1条。通过门户网站区长信箱接收7条市民来信,办理了7条,办结率100%。 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全面、及时、可读,进一步增强了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民政实际情况,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建设情况。
我局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发文4件,并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进行公开。不公开发文2件、依申请公开发文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内容,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网站上发布救助信息60条、社会组织信息56条、养老服务栏目发布5条。资料将按要求于历年交到档案馆。
(五)“监督保障”
我局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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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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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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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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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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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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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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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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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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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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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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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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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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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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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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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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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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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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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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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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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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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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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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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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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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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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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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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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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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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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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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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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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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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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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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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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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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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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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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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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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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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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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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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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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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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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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多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其次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抓好全局上下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要求各业务科室每周报送信息至局办公室,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更新。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