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1-24 16: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联系电话:0772-88056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办始终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热点,聚焦综合协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核心工作领域,持续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28 条、政策解读材料 4 条,政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此外,我办完成了《柳州市鱼峰区行政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我办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印发了《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的通知》,简化了不必要的环节,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2024年结转办理7件,2025年受理49件,办结52件,2件结转至2026年办理,后续将持续优化服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7件,未涉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规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本年度累计制发文件20份,其中公开发布6份。此外,我办持续开展错敏信息排查“回头看”工作,删除错敏信息3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一是按统一标准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题页面,深化文件清理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二是推进政策文件库建设,加强分类与多维度展示,方便公众查阅;三是挖掘数据资源与新闻资讯,开发网站数据应用并关联展示,满足企业群众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我办持续贯彻各项监督保障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长期不及时按要求更新、发布内容有错误、发布质量不高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本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0

0

2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3

1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1

3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随着辖区征地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叠加物业与业主纠纷化解、区划调整衔接等重点事项进入集中处理阶段,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显著提升,直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量大幅增长;与此同时,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也随之上升。经梳理分析,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部分答复材料在内容完整性、法律依据援引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部门间信息移交不到位,影响申请办理效率与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通过建立 “一对一” 指导监督机制,围绕答复文书起草、法定时限把控、信息检索与移交流程等核心环节,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针对性辅导,并同步加强过程性监督检查,推动业务队伍专业能力与实操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2025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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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联系电话:0772-88056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办始终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热点,聚焦综合协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核心工作领域,持续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28 条、政策解读材料 4 条,政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此外,我办完成了《柳州市鱼峰区行政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我办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印发了《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的通知》,简化了不必要的环节,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2024年结转办理7件,2025年受理49件,办结52件,2件结转至2026年办理,后续将持续优化服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7件,未涉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规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本年度累计制发文件20份,其中公开发布6份。此外,我办持续开展错敏信息排查“回头看”工作,删除错敏信息3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一是按统一标准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题页面,深化文件清理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二是推进政策文件库建设,加强分类与多维度展示,方便公众查阅;三是挖掘数据资源与新闻资讯,开发网站数据应用并关联展示,满足企业群众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我办持续贯彻各项监督保障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长期不及时按要求更新、发布内容有错误、发布质量不高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本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0

0

2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3

1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1

3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随着辖区征地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叠加物业与业主纠纷化解、区划调整衔接等重点事项进入集中处理阶段,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显著提升,直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量大幅增长;与此同时,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也随之上升。经梳理分析,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部分答复材料在内容完整性、法律依据援引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部门间信息移交不到位,影响申请办理效率与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通过建立 “一对一” 指导监督机制,围绕答复文书起草、法定时限把控、信息检索与移交流程等核心环节,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针对性辅导,并同步加强过程性监督检查,推动业务队伍专业能力与实操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2025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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