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6-01-30 1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我局”)202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 2 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2 室,邮编:545000,电话:0772-3162642)。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我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依法行政为准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依托鱼峰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 86 条,涵盖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政策文件、服务事项等内容,公众可通过该网站便捷查阅、检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收到的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规范答复。2025 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1 件,本年度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为 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条例》及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在信息发布前,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发布;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每条公开信息均明确责任主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处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2025 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鱼峰区人民政府网站中我局相关栏目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保障平台稳定运行。全年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 86 条,其中住房保障栏目发布 9 条,为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方便公众建言献策、监督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及《关于印发 <柳州市鱼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的通知》(鱼政管发〔2022〕10 号)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 年,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良好,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信息需求,仍存在两方面短板: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聚焦住建领域核心业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更及时、透明、全面;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信息写作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5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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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我局”)202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 2 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2 室,邮编:545000,电话:0772-3162642)。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我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依法行政为准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依托鱼峰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 86 条,涵盖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政策文件、服务事项等内容,公众可通过该网站便捷查阅、检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收到的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规范答复。2025 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1 件,本年度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为 0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条例》及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在信息发布前,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发布;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每条公开信息均明确责任主体;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处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2025 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鱼峰区人民政府网站中我局相关栏目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保障平台稳定运行。全年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 86 条,其中住房保障栏目发布 9 条,为公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方便公众建言献策、监督工作。

(五)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及《关于印发 <柳州市鱼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的通知》(鱼政管发〔2022〕10 号)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 年,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良好,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0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信息需求,仍存在两方面短板: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聚焦住建领域核心业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更及时、透明、全面;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信息写作水平,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5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