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6-02998
主题分类:
其他_其他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标  题:
鱼政发〔2025〕2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发〔2025〕2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鱼政发〔2025〕2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12-24 15: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2024年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鱼峰区乡村教师补助计划实施方案》(鱼府规〔2019〕6号)

二、《柳州市鱼峰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试行)》(鱼府规〔20213号)

本通知自20251224日起施行,上述文件同时予以废止。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1224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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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

鱼政发〔2025〕2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2024年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鱼峰区乡村教师补助计划实施方案》(鱼府规〔2019〕6号)

二、《柳州市鱼峰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试行)》(鱼府规〔20213号)

本通知自20251224日起施行,上述文件同时予以废止。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51224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