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238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标  题:
鱼政发〔2020〕38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发〔2020〕38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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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2020〕38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12-31 09:3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三伯岭林场:

现将《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由于我区林业种植结构不合理,森林树种单一,桉树种植面积过大,且过分强调经济利益,采伐周期偏短,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有弱化的趋势。为逐步改变“只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生态效益”的不良观念,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大力调整优化我区森林树种结构,增加竹笋、油茶、水果等经济林及其他乡土树种的种植面积,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以速生桉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对非林地内种植的桉树进行清理,恢复耕种;引导农民在林地上退出桉树种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竹笋、水果、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依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林地种植的桉树进行清理,引导农民和造林业单位调整改造石漠化治理区、江河两岸的桉树纯林,以稳定森林覆盖率为前提,以提高林地森林质效为总目标,以“稳中微调”为总基调,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方针和“调得出、补得上、稳得住”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实行桉树限种与改种相结合、珍贵树种与乡土树种齐发展,稳步推进树种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树种丰富、结构优化、品质优良、林相美丽、质效显著的多功能森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维护生态安全、兼顾效益的原则。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耕地用途的行为,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耕地进行桉树造林等行为。正确引导和规范林业树种结构调整,做到既考虑公共利益、改善生态、利于维护生态安全,又兼顾群众利益、利于改善民生,防止“一刀切”、简单化。

(二)坚持循序渐进、统筹规划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逐步推进桉树的清理引退,以非林地和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江河两岸林地为优先,然后开展其他区域工作,循序渐进,向纵深推进。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两岸、水库库区等生态重要区域的林地桉树纯林调整改造为重点,逐步推进林地桉树更新改造。

(三)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种的原则。引导农户科学种植,在非林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作物,促进“退桉”村屯的产业转型,实现产业发展与保护耕地、农民增收双赢目标;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和经营模式,改良种植技术,减少对植被及地力的破坏,提高用材林单位产量,实现林地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依法推进、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推进非林地上的桉树清理引退和林地上的桉树调整优化结构工作。动员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桉树清理引退,鼓励农民在退桉的非林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农作物,在林地上改种竹笋、油茶、名优经济林及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生态家园。

三、桉树种植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数据,截至2020年10月,我区(不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桉树面积约271415.7亩,其中林地上的桉树面积204533.4亩(里雍镇130601.55亩、白沙镇64631.55亩、三伯岭林场9300.3亩);非林地上的桉树面积66882.3亩(里雍镇48155.25亩、白沙镇18704.85亩、三伯岭林场22.2亩)。

四、工作目标

(一)清理非林地上的桉树。对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种植的桉树,依法进行清理,恢复原种植条件,恢复基本农田法定用途。

(二)调整优化林地上的桉树结构。逐步调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用水水库周围、江河两岸、旅游景区、重度石漠化治理区的桉树人工林种植面积。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调减全区桉树种植面积约271415亩,其中林地上的桉树面积204533亩、非林地的桉树面积66882亩。

五、工作任务

(一)非林地退桉任务。在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桉树清理引退工作,并恢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法定用途,引导农民(业主)因地制宜地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农作物。2025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林地优化树种结构任务。逐步调减优化桉树人工纯林种植规模,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林地的桉树纯林更新改造任务(含三伯岭林场)。

1.调整造林树种。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优经济林和混交林。用材林重点发展速生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以及经济林,重点发展竹笋、油茶等名特优高效乡土树种,防护林重点发展乡土常绿阔叶树种,形成以乡土树种为主、丰富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

2.优化林分结构。通过宣传引导发动,逐步将现有商品林中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可视一面坡;高速公路两旁、主要河流两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主要江河源头、城镇村屯周边的桉树纯林改造为混交林或其他乡土、珍贵树种林,使森林结构更优化、更稳定,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捷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  燕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阳瑞琦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玉济咏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郭克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柳云 区财政局局长

        韦畯腾 里雍镇镇长

        李华东 白沙镇镇长

        韦信园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孟利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华霞 区司法局副局长

        黎  萍 区文体广旅局党组成员

        何宇昌 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

        廖艳华 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韦榜软 三伯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玉济咏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检查等日常工作。

各镇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桉树更新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或本单位桉树更新改造工作。

七、职能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相关造林项目投资的备案。

(二)市公安局鱼峰分局:负责开展治安宣传,维护桉树清理引退和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参与疏导化解群众性事件。

(三)区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的统筹安排,落实区本级扶持资金预算,及时拨付相关补贴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全区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制定《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镇实施林地桉树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做好三伯岭林场内的桉树调整种植工作。

(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库和河流管理区域管辖范围的桉树更新改造,协助开展水库周边、江河两岸桉树更新改造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各镇对桉树清理后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恢复耕种,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农民在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农作物,推广应用良种良法。

(六)区司法局:负责对区政府及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动。

(七)区文体广旅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桉树更新改造和生态旅游建设工作。

(八)里雍镇、白沙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桉树更新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确保宣传到位;二是接待群众事务咨询,依法依规进行引导、疏导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三是对桉树更新改造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发动农民恢复非林地的农业用途和林地的更新改造桉树工作;四是依法依规兑付相关补助和奖励;五是排查、梳理、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好社会稳定,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六是做好群众增收工作,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切实落实桉树禁种区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

(九)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做好保护区边界牌及标识牌的建设和落实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等。

八、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

1.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0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两镇和三伯岭林场对林地上种植的桉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桉树清理引退面积,确保这部分非林地改种其他农作物面积;对饮用水源地、水库库区、江河两岸等林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需调整的桉树面积和产权情况。

2.编制规划阶段(2021年1月11日—2月28日)

由区农业农村局编制我区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的退桉复耕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镇对桉树清理引退后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耕地恢复农作物耕种。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公司编制确定我区林地森林树种结构调整发展规划,明确森林树种结构的目标任务,区划优先退出区、调整优化区,并提出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江河两岸等速生桉进行更新改造的时间、方式和措施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2月—2025年12月)

1.集中宣传期(2020年12月—2021年5月)。利用半年的时间,里雍镇、白沙镇印发《关于开展净桉行动的倡议书》,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桉树更新改造的通告》,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微信、网格、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介,印发制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退桉还耕及桉树更新改造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的重要意义。

2.常态化宣传期(2021年6月—2025年12月)。

各有关部门深入乡镇、村屯、农户对林权人进行宣传动员和引导疏导,不断提高生态保护共识,保障耕地退桉、林分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5年12月)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镇开展林地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分年度由易到难、由少及多,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等现有桉树林地进行更新改造,2025年全面完成全区林地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非林地退桉还耕和林地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策和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定退桉还耕、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实施方案,明确调整范围、任务、重点、步骤和政策措施,分年度组织实施。动员辖区的国有林场、集体林场积极参与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二)科学制定桉树更新改造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非林地退桉复耕农作物发展布局,落实树种结构调整任务。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种桉树,原种植的5年内逐步更新改造。主要江河源头、高速公路两旁及主要河流两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的桉树纯林,要逐步更新改造成混交林或乡土、珍贵树种纯林。同时城镇、村屯“四旁”原则上不种植以商品性采伐利用为目的的桉树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不得种植短轮伐期的桉树纯林。年度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争取林木采伐指标。全力向上级争取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指标和活立木蓄积量指标的前提下,以满足我区砍伐桉树的采伐指标需求。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区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区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速生桉更新改造。以现有桉树面积271415亩(其中林地桉树面积204533亩、非林地桉树面积66882亩)为基数,平均每年需改造54283亩,如果按补助标准500元/亩测算,需每年预计补助资金2714万元;编制年度更新工作方案需要资金约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抓好示范带动。宣传、动员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桉树改造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取得成效,争做标兵,树立榜样。

(六)强化督促检查。将桉树调整改造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对两镇及有关部门的桉树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印发


鱼政发

鱼政发〔2020〕38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三伯岭林场:

现将《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由于我区林业种植结构不合理,森林树种单一,桉树种植面积过大,且过分强调经济利益,采伐周期偏短,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有弱化的趋势。为逐步改变“只重视经济利益,忽视生态效益”的不良观念,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大力调整优化我区森林树种结构,增加竹笋、油茶、水果等经济林及其他乡土树种的种植面积,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以速生桉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对非林地内种植的桉树进行清理,恢复耕种;引导农民在林地上退出桉树种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油茶、竹笋、水果、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

依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林地种植的桉树进行清理,引导农民和造林业单位调整改造石漠化治理区、江河两岸的桉树纯林,以稳定森林覆盖率为前提,以提高林地森林质效为总目标,以“稳中微调”为总基调,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方针和“调得出、补得上、稳得住”的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实行桉树限种与改种相结合、珍贵树种与乡土树种齐发展,稳步推进树种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树种丰富、结构优化、品质优良、林相美丽、质效显著的多功能森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维护生态安全、兼顾效益的原则。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耕地用途的行为,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耕地进行桉树造林等行为。正确引导和规范林业树种结构调整,做到既考虑公共利益、改善生态、利于维护生态安全,又兼顾群众利益、利于改善民生,防止“一刀切”、简单化。

(二)坚持循序渐进、统筹规划的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逐步推进桉树的清理引退,以非林地和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江河两岸林地为优先,然后开展其他区域工作,循序渐进,向纵深推进。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江河两岸、水库库区等生态重要区域的林地桉树纯林调整改造为重点,逐步推进林地桉树更新改造。

(三)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种的原则。引导农户科学种植,在非林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作物,促进“退桉”村屯的产业转型,实现产业发展与保护耕地、农民增收双赢目标;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和经营模式,改良种植技术,减少对植被及地力的破坏,提高用材林单位产量,实现林地综合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依法推进、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推进非林地上的桉树清理引退和林地上的桉树调整优化结构工作。动员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桉树清理引退,鼓励农民在退桉的非林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农作物,在林地上改种竹笋、油茶、名优经济林及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生态家园。

三、桉树种植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数据,截至2020年10月,我区(不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桉树面积约271415.7亩,其中林地上的桉树面积204533.4亩(里雍镇130601.55亩、白沙镇64631.55亩、三伯岭林场9300.3亩);非林地上的桉树面积66882.3亩(里雍镇48155.25亩、白沙镇18704.85亩、三伯岭林场22.2亩)。

四、工作目标

(一)清理非林地上的桉树。对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种植的桉树,依法进行清理,恢复原种植条件,恢复基本农田法定用途。

(二)调整优化林地上的桉树结构。逐步调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用水水库周围、江河两岸、旅游景区、重度石漠化治理区的桉树人工林种植面积。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调减全区桉树种植面积约271415亩,其中林地上的桉树面积204533亩、非林地的桉树面积66882亩。

五、工作任务

(一)非林地退桉任务。在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桉树清理引退工作,并恢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法定用途,引导农民(业主)因地制宜地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农作物。2025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林地优化树种结构任务。逐步调减优化桉树人工纯林种植规模,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林地的桉树纯林更新改造任务(含三伯岭林场)。

1.调整造林树种。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优经济林和混交林。用材林重点发展速生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以及经济林,重点发展竹笋、油茶等名特优高效乡土树种,防护林重点发展乡土常绿阔叶树种,形成以乡土树种为主、丰富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

2.优化林分结构。通过宣传引导发动,逐步将现有商品林中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可视一面坡;高速公路两旁、主要河流两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主要江河源头、城镇村屯周边的桉树纯林改造为混交林或其他乡土、珍贵树种林,使森林结构更优化、更稳定,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捷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  燕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阳瑞琦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玉济咏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郭克光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韦柳云 区财政局局长

        韦畯腾 里雍镇镇长

        李华东 白沙镇镇长

        韦信园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孟利敏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华霞 区司法局副局长

        黎  萍 区文体广旅局党组成员

        何宇昌 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

        廖艳华 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韦榜软 三伯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玉济咏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查检查等日常工作。

各镇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桉树更新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或本单位桉树更新改造工作。

七、职能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相关造林项目投资的备案。

(二)市公安局鱼峰分局:负责开展治安宣传,维护桉树清理引退和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参与疏导化解群众性事件。

(三)区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的统筹安排,落实区本级扶持资金预算,及时拨付相关补贴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全区桉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制定《鱼峰区桉树更新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镇实施林地桉树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做好三伯岭林场内的桉树调整种植工作。

(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水库和河流管理区域管辖范围的桉树更新改造,协助开展水库周边、江河两岸桉树更新改造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各镇对桉树清理后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恢复耕种,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农民在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粮食、水果、蔬菜、桑树、中药材等农作物,推广应用良种良法。

(六)区司法局:负责对区政府及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动。

(七)区文体广旅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桉树更新改造和生态旅游建设工作。

(八)里雍镇、白沙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桉树更新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确保宣传到位;二是接待群众事务咨询,依法依规进行引导、疏导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三是对桉树更新改造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发动农民恢复非林地的农业用途和林地的更新改造桉树工作;四是依法依规兑付相关补助和奖励;五是排查、梳理、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好社会稳定,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六是做好群众增收工作,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切实落实桉树禁种区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

(九)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做好保护区边界牌及标识牌的建设和落实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等。

八、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

1.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0日)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两镇和三伯岭林场对林地上种植的桉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明确桉树清理引退面积,确保这部分非林地改种其他农作物面积;对饮用水源地、水库库区、江河两岸等林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需调整的桉树面积和产权情况。

2.编制规划阶段(2021年1月11日—2月28日)

由区农业农村局编制我区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的退桉复耕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镇对桉树清理引退后的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上耕地恢复农作物耕种。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公司编制确定我区林地森林树种结构调整发展规划,明确森林树种结构的目标任务,区划优先退出区、调整优化区,并提出基本农田、耕地、园地等非林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江河两岸等速生桉进行更新改造的时间、方式和措施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2月—2025年12月)

1.集中宣传期(2020年12月—2021年5月)。利用半年的时间,里雍镇、白沙镇印发《关于开展净桉行动的倡议书》,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桉树更新改造的通告》,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微信、网格、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介,印发制宣传资料,大力宣传退桉还耕及桉树更新改造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的重要意义。

2.常态化宣传期(2021年6月—2025年12月)。

各有关部门深入乡镇、村屯、农户对林权人进行宣传动员和引导疏导,不断提高生态保护共识,保障耕地退桉、林分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5年12月)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镇开展林地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分年度由易到难、由少及多,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等现有桉树林地进行更新改造,2025年全面完成全区林地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非林地退桉还耕和林地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策和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定退桉还耕、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实施方案,明确调整范围、任务、重点、步骤和政策措施,分年度组织实施。动员辖区的国有林场、集体林场积极参与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二)科学制定桉树更新改造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非林地退桉复耕农作物发展布局,落实树种结构调整任务。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新种桉树,原种植的5年内逐步更新改造。主要江河源头、高速公路两旁及主要河流两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的桉树纯林,要逐步更新改造成混交林或乡土、珍贵树种纯林。同时城镇、村屯“四旁”原则上不种植以商品性采伐利用为目的的桉树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不得种植短轮伐期的桉树纯林。年度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争取林木采伐指标。全力向上级争取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指标和活立木蓄积量指标的前提下,以满足我区砍伐桉树的采伐指标需求。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区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区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速生桉更新改造。以现有桉树面积271415亩(其中林地桉树面积204533亩、非林地桉树面积66882亩)为基数,平均每年需改造54283亩,如果按补助标准500元/亩测算,需每年预计补助资金2714万元;编制年度更新工作方案需要资金约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抓好示范带动。宣传、动员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桉树改造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取得成效,争做标兵,树立榜样。

(六)强化督促检查。将桉树调整改造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对两镇及有关部门的桉树更新改造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