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22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标  题:
鱼政发〔2020〕2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发〔2020〕2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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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发〔2020〕2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7-20 10: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77

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有效防范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切实做好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灭火工作重要批示为指针,深刻吸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成灾之前。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杜绝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事故,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森林防火安全。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巡防队伍。

各镇、各街道组织各村、各经营主体组建森林防火巡防队伍,确保每村、每个经营主体成立一支森林防火巡防队伍,各村民小组至少聘用一名巡防员,防火巡防员由镇级聘请,工资薪酬各乡镇、单位视实际情况而定。巡防队员的主要职责: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巡逻,做好森林消防的宣传,发现森林防火问题及时制止,并按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定期开展巡查工作。

各村、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要制定定期巡查计划,加强日常巡防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加大巡查密度,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如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各镇、各街道负责组织各村、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开展巡查活动并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部门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各镇、各街道、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三)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设定森林防火期和重点森林防火期,并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外公开。

(四)建立村级防火应急队伍。

各村、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成立本村、本村民小组、本经营主体不少于3人的应急队伍。村级防火应急队伍负责本村组、本单位防火责任区范围内的火灾险情应急处置。

(五)建立快速处置的反应机制。

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或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风险情况的,必须立即制止,并立即向村(社区)、村民小组及时报告。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经营主体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队员赶赴现场快速处置、控制火情,并现场监控,防止火情失控。如发现火情失控险情应立即向镇(街道)及区应急值班室汇报。由镇(街道)或区应急值班室统一调度专业或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赶赴现场处置。

四、加强野外用火监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处提出申请,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监管。用火单位和个人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安排人员监管和看守;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严防失火。

五、加强防火设施建设

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应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根据具体情况在森林防火区、重点森林防火区设立防火隔离带或防火树种等防火设施;在其经营范围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设立森林防火安全通道和安全避险区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六、加强森林防火培训

强化日常培训和扑火应急演练,推进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森林消防扑火技能。全年不定期地开展日常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风力灭火机等专业扑火工具操作技术、安全扑火自救技能和应急实战演练等。

七、加大防灭火宣传力度

各镇(街道)、各村、各村民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学校、农村集市、城市商圈、农村村庄、主要林区为载体,通过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品,播放森林火灾案例宣传安全用火常识,做好森林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和加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八、保障森林防火经费

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村、各村民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要将森林防火调查、预防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森林防火投入保障制度,保证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九、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鱼峰区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各责任主体要在区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火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村及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的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部门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区。

鱼峰区防灭火指挥部要组织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组织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的主体责任区域。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四)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

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相应的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印发



鱼政发

鱼政发〔2020〕2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077

柳州市鱼峰区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有效防范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切实做好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灭火工作重要批示为指针,深刻吸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筑牢火灾防控的人民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成灾之前。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杜绝森林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事故,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森林防火安全。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巡防队伍。

各镇、各街道组织各村、各经营主体组建森林防火巡防队伍,确保每村、每个经营主体成立一支森林防火巡防队伍,各村民小组至少聘用一名巡防员,防火巡防员由镇级聘请,工资薪酬各乡镇、单位视实际情况而定。巡防队员的主要职责: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巡逻,做好森林消防的宣传,发现森林防火问题及时制止,并按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定期开展巡查工作。

各村、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要制定定期巡查计划,加强日常巡防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加大巡查密度,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如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各镇、各街道负责组织各村、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开展巡查活动并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等部门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对各镇、各街道、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三)划定重点防火区域。

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设定森林防火期和重点森林防火期,并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外公开。

(四)建立村级防火应急队伍。

各村、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成立本村、本村民小组、本经营主体不少于3人的应急队伍。村级防火应急队伍负责本村组、本单位防火责任区范围内的火灾险情应急处置。

(五)建立快速处置的反应机制。

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或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风险情况的,必须立即制止,并立即向村(社区)、村民小组及时报告。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经营主体应立即组织应急分队队员赶赴现场快速处置、控制火情,并现场监控,防止火情失控。如发现火情失控险情应立即向镇(街道)及区应急值班室汇报。由镇(街道)或区应急值班室统一调度专业或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赶赴现场处置。

四、加强野外用火监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处提出申请,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批准。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监管。用火单位和个人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安排人员监管和看守;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严防失火。

五、加强防火设施建设

各镇(街道)、各村(社区)、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应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根据具体情况在森林防火区、重点森林防火区设立防火隔离带或防火树种等防火设施;在其经营范围内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设立森林防火安全通道和安全避险区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六、加强森林防火培训

强化日常培训和扑火应急演练,推进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森林消防扑火技能。全年不定期地开展日常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风力灭火机等专业扑火工具操作技术、安全扑火自救技能和应急实战演练等。

七、加大防灭火宣传力度

各镇(街道)、各村、各村民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学校、农村集市、城市商圈、农村村庄、主要林区为载体,通过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品,播放森林火灾案例宣传安全用火常识,做好森林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和加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八、保障森林防火经费

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各村、各村民小组及各相关部门,要将森林防火调查、预防和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森林防火投入保障制度,保证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九、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鱼峰区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各责任主体要在区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防火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村及各村民小组、各经营主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的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部门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区。

鱼峰区防灭火指挥部要组织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组织区、镇(街道)、村(社区)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的主体责任区域。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四)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

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相应的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