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43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0日
标  题:
鱼政办发〔2020〕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办发〔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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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办发〔2020〕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04-01 09:3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提出的“各地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工作指示和工作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12号)精神,结合鱼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2月至5月,围绕脱贫攻坚和复工复产两大重点工作,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政策和服务,按照“应出尽出、愿出尽出”的工作原则,做到“精准收集务工意愿、精准提供岗位信息、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全力推进我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

  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2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1090人。3月底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0%以上,4月底完成80%以上,5月底完成95%以上。3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5%以上,4月底完成85%以上,5月底完成98%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鱼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

  组  长:王汉强  区委副书记

          黄小荣  区政府副区长

          黄立平  区政府副区长

          吴  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龚  宇  区委办副主任

          阳瑞琦  区政府办副主任

          宋志红  区人社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吴子均  区扶贫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扶贫办、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鱼峰分局、里雍镇、白沙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负责本次工作的指挥调度。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主任由宋志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毕志斌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鱼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总协调。

  区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魅力鱼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利用“魅力鱼峰”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区人社局: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收集市外企业用工信息,并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企业用工信息和劳动力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发布;指导组织劳动力登录“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远程视频应聘工作。

  区扶贫办:负责收集贫困劳动力需求信息。

  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安排驻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工作分队长、第一书记)等,配合协助采集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我区有外出务工意向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务工需求;组织发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工作分队长、第一书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向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各类劳动者推送适合的就业岗位。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农业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农业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区工信局:负责收集规上企业和中小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工业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区商务局:负责收集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用工信息;引导服务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区住建局:负责收集建筑业企业用工信息;配合用工企业做好务工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采取提供廉租房、疫情期间便于务工人员租房的相关措施,为务工人员提供住宿便利条件。

  区卫生健康局:做好集中出行农村劳动力行前健康检查、返岗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返岗后健康证办理,督促企业做好岗位防护保障等工作。

  区财政局:统筹和调配各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的市内、区内和省际间包车运输的组织协调。

  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突发情况。

  公安鱼峰分局:在组织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时,维持“点对点”直达运输服务活动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道路通行保障。

  园区管委会:负责收集园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园区内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各镇:负责收集管辖范围内中小企业(含扶贫车间)用工信息和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推送给每个有务工需求的农村劳动力。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管辖范围内中小企业用工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收集好各类企业用工信息

  1.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和收集我区各类企业、重点项目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时间、返岗岗位数量、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要做到岗位数量清、岗位需求实、薪资待遇明。(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

  2. 主动与市外人社部门、粤桂协作办公室建立外地企业用工信息共享通道,收集和筛选经济发达地区优质企业的用工招聘信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扶贫办)

  3.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3月8日将我区第一批用工需求信息报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后续每周的星期二将更新信息报送一次。由区人社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导入“鱼峰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并在“魅力鱼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同时由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导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精准采集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要安排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扶贫帮扶干部等基层力量,进行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我区有外出务工意向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务工需求。(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人社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精准对接和匹配企业岗位和外出务工人员的需求

  1. 持续开展线上对接服务。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型、专业型等网络招聘活动,持续向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各类劳动者推送适合的就业岗位。充分利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信息平台”、“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魅力鱼峰”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平台和“龙城云”等信息化手段,将企业用工信息精准推送到有务工愿望的劳动者手中。(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网格办)

  2. 全力推进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区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辖区、各镇(街道)、各社区(村)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扶贫帮扶干部等基层干部要积极宣传和推广“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有序组织劳动力登录终端机,就地开展远程视频应聘工作。5月底以前,力争每个行政村(社区)通过平台终端机帮助10名以上有务工愿望的劳动力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3. 精准开展“点对点”送岗服务。一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劳动力实名登记数据和企业用工信息进行精准匹配,并将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推送给有务工愿望的人员;二是各级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用工信息平台公众号在村、屯进行发布;三是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要分片包干,及时了解企业用工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推送给有务工需求的人员;四是扶贫帮扶干部要主动和帮扶对象联系,活动期间推送用工信息不少于6次。对未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两镇、各街道)

  (四)周密组织“接人入企、送人到岗”活动

  组织务工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为外出务工人同提供“点对点”安全直达运输服务。做好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突发情况,按照市疫情防控防疫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务工行前健康检查、途中、上岗前的疫情防控防护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配备、发放防疫物资。(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防疫指挥部、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办、公安鱼峰分局)

  (五)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各项政策

  开展“政策落实服务月”专项活动。各单位、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认真落实近期下发的各项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兑现。(责任单位:区直相关业务部门)

  (六)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配合企业做好务工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采取提供廉租房、疫情期间便于务工人员租房的相关措施,为务工人员提供住宿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公安鱼峰分局、区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资金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统筹和调配各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政策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八)营造良好范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业务部门)

  四、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体系,将于4月初和7月初对两镇、各街道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责任单位:区委督查绩效办、区人社局、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活动是我区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两项重点工作的强力助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负其责、综合施策、协同联动,落实和实施好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返岗就业。

  (三)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对照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四)鼓励企业提高务工人员的薪酬待遇,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务工人员到企业务工,为脱贫攻坚工作承担社会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印发


鱼政办发

鱼政办发〔2020〕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鱼峰区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提出的“各地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工作指示和工作要求,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聚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12号)精神,结合鱼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0年2月至5月,围绕脱贫攻坚和复工复产两大重点工作,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政策和服务,按照“应出尽出、愿出尽出”的工作原则,做到“精准收集务工意愿、精准提供岗位信息、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全力推进我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

  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2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1090人。3月底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0%以上,4月底完成80%以上,5月底完成95%以上。3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数的65%以上,4月底完成85%以上,5月底完成98%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鱼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

  组  长:王汉强  区委副书记

          黄小荣  区政府副区长

          黄立平  区政府副区长

          吴  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龚  宇  区委办副主任

          阳瑞琦  区政府办副主任

          宋志红  区人社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吴子均  区扶贫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扶贫办、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鱼峰分局、里雍镇、白沙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负责本次工作的指挥调度。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主任由宋志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毕志斌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鱼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总协调。

  区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魅力鱼峰”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利用“魅力鱼峰”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区人社局: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指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收集市外企业用工信息,并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企业用工信息和劳动力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发布;指导组织劳动力登录“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远程视频应聘工作。

  区扶贫办:负责收集贫困劳动力需求信息。

  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安排驻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工作分队长、第一书记)等,配合协助采集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全面准确掌握我区有外出务工意向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务工需求;组织发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工作分队长、第一书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向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各类劳动者推送适合的就业岗位。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农业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农业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区工信局:负责收集规上企业和中小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工业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区商务局:负责收集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用工信息;引导服务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区住建局:负责收集建筑业企业用工信息;配合用工企业做好务工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采取提供廉租房、疫情期间便于务工人员租房的相关措施,为务工人员提供住宿便利条件。

  区卫生健康局:做好集中出行农村劳动力行前健康检查、返岗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返岗后健康证办理,督促企业做好岗位防护保障等工作。

  区财政局:统筹和调配各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政策提供资金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的市内、区内和省际间包车运输的组织协调。

  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突发情况。

  公安鱼峰分局:在组织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时,维持“点对点”直达运输服务活动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道路通行保障。

  园区管委会:负责收集园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园区内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

  各镇:负责收集管辖范围内中小企业(含扶贫车间)用工信息和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推送给每个有务工需求的农村劳动力。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管辖范围内中小企业用工信息。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收集好各类企业用工信息

  1.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和收集我区各类企业、重点项目和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时间、返岗岗位数量、岗位空缺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要做到岗位数量清、岗位需求实、薪资待遇明。(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

  2. 主动与市外人社部门、粤桂协作办公室建立外地企业用工信息共享通道,收集和筛选经济发达地区优质企业的用工招聘信息。(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扶贫办)

  3. 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3月8日将我区第一批用工需求信息报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后续每周的星期二将更新信息报送一次。由区人社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导入“鱼峰区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并在“魅力鱼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同时由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导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二)精准采集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要安排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扶贫帮扶干部等基层力量,进行外出劳动力需求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我区有外出务工意向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务工需求。(责任单位:区扶贫办、人社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精准对接和匹配企业岗位和外出务工人员的需求

  1. 持续开展线上对接服务。组织企业开展行业型、专业型等网络招聘活动,持续向以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群体的各类劳动者推送适合的就业岗位。充分利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上信息平台”、“柳州人社”微信公众号、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魅力鱼峰”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平台和“龙城云”等信息化手段,将企业用工信息精准推送到有务工愿望的劳动者手中。(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网格办)

  2. 全力推进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区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安装使用“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辖区、各镇(街道)、各社区(村)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扶贫帮扶干部等基层干部要积极宣传和推广“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有序组织劳动力登录终端机,就地开展远程视频应聘工作。5月底以前,力争每个行政村(社区)通过平台终端机帮助10名以上有务工愿望的劳动力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3. 精准开展“点对点”送岗服务。一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劳动力实名登记数据和企业用工信息进行精准匹配,并将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推送给有务工愿望的人员;二是各级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要及时将用工信息平台公众号在村、屯进行发布;三是村“两委”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要分片包干,及时了解企业用工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推送给有务工需求的人员;四是扶贫帮扶干部要主动和帮扶对象联系,活动期间推送用工信息不少于6次。对未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扶贫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两镇、各街道)

  (四)周密组织“接人入企、送人到岗”活动

  组织务工时间段相近、务工目的地相近的农村劳动力集中出行,为外出务工人同提供“点对点”安全直达运输服务。做好通行保障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置突发情况,按照市疫情防控防疫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务工行前健康检查、途中、上岗前的疫情防控防护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配备、发放防疫物资。(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防疫指挥部、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办、公安鱼峰分局)

  (五)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各项政策

  开展“政策落实服务月”专项活动。各单位、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认真落实近期下发的各项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畅通渠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兑现。(责任单位:区直相关业务部门)

  (六)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配合企业做好务工人员的住宿保障工作,采取提供廉租房、疫情期间便于务工人员租房的相关措施,为务工人员提供住宿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公安鱼峰分局、区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资金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统筹和调配各项资金,为落实相关政策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八)营造良好范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工作,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业务部门)

  四、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体系,将于4月初和7月初对两镇、各街道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责任单位:区委督查绩效办、区人社局、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活动是我区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两项重点工作的强力助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负其责、综合施策、协同联动,落实和实施好各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劳动力返岗就业。

  (三)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对照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四)鼓励企业提高务工人员的薪酬待遇,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务工人员到企业务工,为脱贫攻坚工作承担社会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