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172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13日
标  题:
鱼府规〔2019〕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府规〔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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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府规〔2019〕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3-15 15:17   

区委编办、财政、人社、各中小学校:

《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柳政规〔2018〕52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区公开招聘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以下简称“聘用教师”)开展考核入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区聘用教师入编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鱼峰区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温  剑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 张惠英  区教育局局长

曹小红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宋志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刘秀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燕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劭桓  区教育局局长助理、教研室主任

王  清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事

黄莉棋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各聘用学校相应成立考评工作小组,制定本校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负责本校聘用教师的考核入编工作。

二、 考核对象

参与考核入编的聘用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并已在相关部门正式备案。

(二)在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考核内容

通过岗位考核的方式进行,岗位考核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等内容(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校在考核方案中制定)。

聘用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总分在91分以上(含91分)作为优秀依据,总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91分以下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为合格。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确定名额

每年聘用学校提出用编计划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确定考核入编名额。

(二)组织考核

聘用教师的考核工作由聘用学校负责,考评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聘用教师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按考核标准认真逐项打分。

(三)上报名单

各聘用学校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名额,推选出入编人选,报鱼峰区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考核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并确定拟入编人选后,区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就各学校考评小组推荐出来的入编人选进行审议,讨论确定聘用教师入编名单。

(五)公示

经领导小组审议后,聘用学校应将考核结果及入编人选在聘用学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入编

确定为入编人选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切实做好考核前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落实好聘用教师的有关政策,确保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平稳过渡,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二)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发挥监督作用,保证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附件:鱼峰区聘用教师控制数考核入编登记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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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鱼府规〔2019〕4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委编办、财政、人社、各中小学校:

《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鱼峰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考核入编办法(试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柳政规〔2018〕52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区公开招聘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以下简称“聘用教师”)开展考核入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区聘用教师入编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鱼峰区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温  剑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 张惠英  区教育局局长

曹小红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宋志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刘秀斌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燕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劭桓  区教育局局长助理、教研室主任

王  清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事

黄莉棋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各聘用学校相应成立考评工作小组,制定本校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负责本校聘用教师的考核入编工作。

二、 考核对象

参与考核入编的聘用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并已在相关部门正式备案。

(二)在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考核内容

通过岗位考核的方式进行,岗位考核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敬业精神、工作实绩等内容(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校在考核方案中制定)。

聘用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总分在91分以上(含91分)作为优秀依据,总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91分以下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80分以下为合格。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确定名额

每年聘用学校提出用编计划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确定考核入编名额。

(二)组织考核

聘用教师的考核工作由聘用学校负责,考评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聘用教师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按考核标准认真逐项打分。

(三)上报名单

各聘用学校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名额,推选出入编人选,报鱼峰区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考核结果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并确定拟入编人选后,区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领导小组就各学校考评小组推荐出来的入编人选进行审议,讨论确定聘用教师入编名单。

(五)公示

经领导小组审议后,聘用学校应将考核结果及入编人选在聘用学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入编

确定为入编人选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工作,切实做好考核前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落实好聘用教师的有关政策,确保聘用教师考核入编平稳过渡,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二)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发挥监督作用,保证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附件:鱼峰区聘用教师控制数考核入编登记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