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5-202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 标 题:
-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农发〔2025〕23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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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现将《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此页无正文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组织部
中共柳州市鱼峰区委社会工作部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
2025年9月22日
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
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55号)精神以及柳州市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的对象:农业农村局登记赋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执行。
(二)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
二、审计工作目标
2025年12月31日前,以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对2021年换届以来至2025年9月30日村(社区)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在换届前向村(居)民公开。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将审计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未经审计的村(社区),不得启动换届工作。
三、审计重点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重点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账外账、“白条”入账等问题;
2.财务会计资料和原始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3.收支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隐匿、截留集体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履行审批程序;负债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违规举债;
4.集体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有无资产流失、闲置浪费;
5.经济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土地承包、流转、项目发包等合同是否合规签订,条款是否明确,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有无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拖欠款项等问题;
6.收益利益分配情况: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章程及政策规定,是否兼顾集体积累与成员利益,有无违规分配、侵占集体收益等问题;
7.承包费、租金、利息、土地补偿费等集体资金的预算、提取、管理和使用情况;
8.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严格执行专项管理制度,有无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
9.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及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情况:集体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是否履行民主决策程序,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
10.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经营管理人员廉洁履行职责情
况,是否存在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相关行为;
11.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等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事,有无挂账、隐匿、截留收入,有无乱收费现象。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支出是否有经过审批程序,重大支出是否按照财务制度方式进行,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
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债权是否建立追偿机制、有无存在坏账风险、利息收益是否入账等;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规范管理、高效使用;
4.本村生产经营或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5.本村资金使用管理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是否履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决策是否科学合规,有无因决策不当、监管失职造成集体资产损失、流失;
6.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情况:有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挥霍集体资财等违纪违法问题;
7.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8.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等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
1.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
2.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3.筹集资金使用情况;
4.本社区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居民
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项审计协同实施。
组 长:黑 梦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 燕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文 博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兼)
吴子均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庆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昆 区财政局局长
邓德忠 区审计局局长
成 员:陈 川 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王 伟 区委社会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
覃明锋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程耀 区财政局副局长
魏 甜 区审计局副局长
余绍冬 雒容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卢俊鹏 里雍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韦宝成 白沙镇副镇长
覃永秘 洛埠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
黄柳梅 天马街道党工委组宣统委员
李 意 驾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 坤 荣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工委委员
林思思 箭盘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工委委员
梁石娟 五里亭街道党工委组宣统委员
刘璐璐 白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工委委员
李柳萍 麒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工委委员
简 帆 阳和街道党工委组宣统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审计工作,制定审计方案;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重大问题,整合审计力量;审核审计报告及整改方案,督促结果运用。
(三)下设机构及分工
1.办公室。领导小组分设两个办公室,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庆旻、区委社会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王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覃明锋、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程耀、区审计局副局长魏甜以及鱼峰区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蓝鹏、区委社会工作部干部蓝菲菲、区农业农村局干部何芳义组成,负责统筹日常协调工作。城市社区审计办公室设在区委社会工作部,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市社区干部审计工作统筹;农村社区、行政村及城中村审计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覃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地区及城中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统筹。
2.审计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审计组,同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具体人员、任务分工如下:
|
序号 |
组别 |
组长及组员 |
任务分工 |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
联络员 | ||
|
1 |
审计一组 |
组长 |
魏 甜 |
区审计局副局长 |
负责荣军街道、白莲街道、雒容镇所辖城市社区,共22个城市社区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王 伟 |
蓝菲菲 |
|
组员 |
郑菲菲 |
雒容镇财金办财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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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琳 |
箭盘山街道财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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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钰 |
麒麟街道财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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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玲 |
五里亭街道财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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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婷 |
区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联络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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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审计二组 |
组长 |
李程耀 |
区财政局副局长 |
负责驾鹤街道、五里亭街道、阳和街道、洛埠镇所辖城市社区,共20个城市社区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王 伟 |
蓝菲菲 |
|
组员 |
周晓红 |
区财政局工作人员 | |||||
|
兰海湖 |
洛埠镇财务人员 | ||||||
|
王丽敏 |
天马街道财务人员 | ||||||
|
覃琼凤 |
白莲街道财务人员 | ||||||
|
谢倩芳 |
区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联络员) | ||||||
|
3 |
审计三组 |
组长 |
王 伟 |
区委社会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 |
负责天马街道、箭盘山街道、麒麟街道所辖城市社区,共20个城市社区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
王 伟 |
蓝菲菲 |
|
组员 |
朱玉娟 |
区审计局工作人员 | |||||
|
李姗姗 |
荣军街道财务人员 | ||||||
|
莫 璇 |
驾鹤街道工作人员 | ||||||
|
黄 莹 |
阳和街道财务人员 | ||||||
|
张翠琼 |
区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 (联络员) | ||||||
|
4 |
审计四组 |
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第四审计组 |
负责全区39个行政村(含6个城中村和2个农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以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
覃明锋 |
何芳义 | ||
五、审计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底前)
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组成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相关审计工作。主要负责: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审计的具体流程、重点环节,并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统筹调配审计力量,抽调街道以及组织、社会工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对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针对行政村(含城中村和农村社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则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组成审计工作组开展审计工作;三是审计工作组针对受审计村(社区)拟定具体审计计划,经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实施审计3日前、5日内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二)自查申报阶段(9月底前)
1.由各镇、街道向各村(社区)发放统一印制的“三资”和集体财务情况申报表(附件1—附件5),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自查申报登记工作;同时,负责协调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应数据(台账),并收集各村登记上报的“三资”和集体财务情况申报表。
2.各镇、街道要组织全面收集和整理村(社区)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成员情况及管理制度,任期内村(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出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资产清查、财务收支的会计账册、报表、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审计工作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整理协议合同、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等档案;
3.被审计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专项审计组开展工作5日内,提交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与财务收支事项有关的书面自查报告,应包括职责范围、履行职责情况,与工作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接受上级或其他部门检查情况,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审计实施阶段(10月中旬前)
1.资料审查。查阅村(社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册、凭证、合同、决策记录等,核实收支真实性、决策合规性;
2.实地核查。对集体资产、工程项目进行实地盘点,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
3.重点突破。聚焦大额支出、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等关键领域,深挖违规决策、资产流失、以权谋私等问题;
4.证据固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收集原始凭证、访谈记录等证据材料,明确责任主体。
(四)审计报告阶段(11月中旬前)
1.各审计工作组结合审计情况,分别编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报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合并形成综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及《社区“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2.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审计报告经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审计工作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由鱼峰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以及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五部门联合盖章后,抄送被审计单位所在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
(五)结果公示阶段(11月底前)
审计工作组将审计结论的主要内容交给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在村(社区)公开栏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上公开公布审计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被审计单位在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指导下,就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全体村(居)民公开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审计工作要在鱼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审计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挂点联系制度。
(二)强化协同协作。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被审计单位要主动协助审计组开展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场地、办公用品等,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审计工作组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及有关部门和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协同协作,多渠道多途径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社区)干部的履职情况。
(三)落实结果运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审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因审计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造成严重后果或群体性事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违纪违法线索,要视情况分别移交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四)审计问题的整改和档案归档。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指导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销号制,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整改实效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建立审计档案,审计工作组要整理审计文件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将审计资料、报告、整改材料等整理归档,做到“一事一卷、规范完整”,移交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及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存档。
(五)经费保障。此次审计涉及经费将通过追加至2025年财政预算或纳入2026年财政预算保障,并按照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文件要求,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与本级财力,落实资金保障工作,资金使用专项用于审计业务,严禁挪用。
附件:1.村级“三资”和集体财务情况申报表
2.2021—2025年村级公用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表
3.村(社区)集体经济收支情况统计表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登记表
5.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资源经营合同登记表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5年9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