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政发〔2020〕17号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鱼峰区白沙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3-30 10:00   

各村(居)委,各单位

为做好我镇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防范疫情和祭祀活动安全风险,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鱼峰区白沙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330

2020年鱼峰区白沙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及《2020柳州市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祭扫,防范殡葬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疫情期间把清明节期间群众的祭祀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应对、协调配合的原则,在政府领导下,明确各村(居)委社会事务办公室白沙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林业白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化广播电视站、白沙卫生院、应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各镇、村干部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疫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工作区域

我镇各村(社区)分散坟地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同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清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病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交通安全事故。由于通往分散坟地公路、山路狭窄,加上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家庭车扫墓,车辆和人流量增,车流人流混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群众祭扫活动的习俗大多数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农村散埋坟地周边树木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治安事件清明期间,停止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众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返乡祭扫人员较多,容易因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旧怨,不听劝导,摩擦升级为治安事件。

)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区域山高路陡,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自身的身体状况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五、应对措施

各村(居)委按照“属地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主要干道路口、维修路段设置指示牌或警示牌,在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祀群众进行劝导。清明期间,根据我镇群众祭扫习俗,突发事件主要有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祭扫人员摔伤等,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及特点,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一)疫情事件应急措施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各村(社区)、自然屯检查体温,严格落实扫码进入。

2.现场防控人员第一时间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进行隔离安置,同时通知镇政府进行处置。

3.联系区疾控部门到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检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救治。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为维护祭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提前清除祭扫区域内道路上的障碍物,设置醒目的道路交通标志、指示牌和辅助设施

2.安排专人维持交通秩序,并协调派出所协助指挥,确保祭扫区内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祭扫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林火灾应急措施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村委公开栏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扫群众广泛宣传清明扫墓期间注意事项,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健康、文明、环保的祭扫观念;

2.在祭扫形式上,提倡摒弃烧纸、烧香、点香烛等传统祭奠方式,采用“鲜花祭扫”、“无烟祭扫”、“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3.清明节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落实消防队伍、值班消防车辆,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消防队伍立即赶到现场扑火,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并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小的火情用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大的火情迅速报告上级消防部门支援队伍灭火。

发生不听劝导等治安事件应急措施

1.及时疏散周围群众;

2.控制现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场调解处置,同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3.做好发生肢体冲突的预防工作,事态难控制时请求公安机关处置,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应急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提醒群众安全祭扫提醒年老体弱者儿童不要单独祭扫;

2.摔伤、突发疾病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六)突发矛盾纠纷应急措施

1.祭扫群众突发矛盾纠纷时,值班领导、值班干部要及时介入,了解情况,及时化解,化解不了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解决;

2.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工作人员态度要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信息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所在的村(居)委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值班室(电话:7566007),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党委系统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柳办发〔201241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善后处理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位应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方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方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印发



应急处置与救援

白政发〔2020〕17号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鱼峰区白沙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单位

为做好我镇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防范疫情和祭祀活动安全风险,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鱼峰区白沙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330

2020年鱼峰区白沙镇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号)《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及《2020柳州市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祭扫,防范殡葬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安全第一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疫情期间把清明节期间群众的祭祀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应对、协调配合的原则,在政府领导下,明确各村(居)委社会事务办公室白沙派出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林业白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文化广播电视站、白沙卫生院、应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各镇、村干部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疫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工作区域

我镇各村(社区)分散坟地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节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同为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处理清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病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交通安全事故。由于通往分散坟地公路、山路狭窄,加上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家庭车扫墓,车辆和人流量增,车流人流混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群众祭扫活动的习俗大多数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农村散埋坟地周边树木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治安事件清明期间,停止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众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返乡祭扫人员较多,容易因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旧怨,不听劝导,摩擦升级为治安事件。

)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区域山高路陡,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自身的身体状况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五、应对措施

各村(居)委按照“属地原则”,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主要干道路口、维修路段设置指示牌或警示牌,在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祀群众进行劝导。清明期间,根据我镇群众祭扫习俗,突发事件主要有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祭扫人员摔伤等,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及特点,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一)疫情事件应急措施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各村(社区)、自然屯检查体温,严格落实扫码进入。

2.现场防控人员第一时间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进行隔离安置,同时通知镇政府进行处置。

3.联系区疾控部门到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检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救治。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为维护祭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提前清除祭扫区域内道路上的障碍物,设置醒目的道路交通标志、指示牌和辅助设施

2.安排专人维持交通秩序,并协调派出所协助指挥,确保祭扫区内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祭扫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林火灾应急措施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村委公开栏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扫群众广泛宣传清明扫墓期间注意事项,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健康、文明、环保的祭扫观念;

2.在祭扫形式上,提倡摒弃烧纸、烧香、点香烛等传统祭奠方式,采用“鲜花祭扫”、“无烟祭扫”、“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3.清明节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落实消防队伍、值班消防车辆,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消防队伍立即赶到现场扑火,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并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小的火情用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大的火情迅速报告上级消防部门支援队伍灭火。

发生不听劝导等治安事件应急措施

1.及时疏散周围群众;

2.控制现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到场调解处置,同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3.做好发生肢体冲突的预防工作,事态难控制时请求公安机关处置,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应急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提醒群众安全祭扫提醒年老体弱者儿童不要单独祭扫;

2.摔伤、突发疾病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六)突发矛盾纠纷应急措施

1.祭扫群众突发矛盾纠纷时,值班领导、值班干部要及时介入,了解情况,及时化解,化解不了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解决;

2.发生与祭扫群众纠纷和矛盾时,工作人员态度要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由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信息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所在的村(居)委必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值班室(电话:7566007),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按照《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党委系统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制度>的通知》(柳办发〔201241号)文件规定办理。

七、善后处理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位应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方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方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