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水保验收回执〔2023〕13号 柳州市防洪工程静兰桥下泵站自排涵出口段及岸坡加固防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11-13 11:00   

报备申请单位

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58199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请你单位及时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接受单位: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王静   0772-3163402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项目竣工有关信息

鱼农水保验收回执〔2023〕13号 柳州市防洪工程静兰桥下泵站自排涵出口段及岸坡加固防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报备申请单位

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申请文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58199

公示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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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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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请你单位及时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接受单位: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王静   0772-3163402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