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水保验收回执〔2025〕7号 柳州市灵湖路(天湖路—箭盘路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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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申请单位 |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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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4164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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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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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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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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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请你单位及时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接受单位: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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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王静 0772-3163402 |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