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物价局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来源:鱼峰区物价局  |   发布日期:2017-11-28 09:05   

  根据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统一安排,我局于2017年11月中旬对辖区盛天锦园项目、窑埠古镇项目和大美天地项目和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等8家商品房销售公司落实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全国性的商品房专项检查,在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双随机”的方式,从辖区在售楼盘34家中抽查7家房地产项目和在全市1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中抽取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被检查单位。其中被抽到的7家在售楼盘,有1家在售楼盘(欣欣苑)没有找到售楼部,通过询问当地群众告知售楼部已拆除;1家在售楼盘(大美天第)账目被法院查封没有在继续销售;1家在售楼盘(联发荣君府)和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富鸿·蔚澜湾)与柳北物价局重叠,已由柳北区物价局检查;1家在售楼盘(荣御优山美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进行销售,我局对上述楼盘只做政策法规的宣传要求其在销售时做好明码标价。余下盛天锦园、窑埠古镇、天翼九龙印象我局按程序进行检查。另外我局还抽查金科天宸和联发君悦壹号两个项目。 

  二、主要特点 

  (一)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全面认真细致检查。检查前,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执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去年自治区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当前辖区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另外还认真组织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再次学习《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检查中,我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谭振贤任组长、张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张宇、刘智华和叶军组成。按照分工对检查内容逐一核对《商品房预(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标价牌》《商品(非住宅)预(销)售标价牌》等公示价格信息,执法工作人员一边检查一边与商品房销售负责人沟通,对已销售情况每个项目通过抽查2至3份合同和查看销控表核对,所公示的信息与检查信息是否相符。 

  (二)大部分商品房销售公司重视明码标价及时公布。从所抽查的房地产销售楼盘的情况来看,被检查的楼盘都能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做好《商品房预(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标价牌》《商品(非住宅)预(销)售标价牌》等项目的公示,对照领取的预售许可证标明所销售的住宅或非住宅进行“一套一标”,并在销售接待区域明显位置集中摆放。其中做得较好的单位有:盛天锦园项目、窑埠古镇项目、金科天宸项目。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对我们所提出的问题楼盘销售负责人都能清晰回答,反映出所售楼的公司都较重视明码标价,对上级要求的政策法规都比较了解。如优山美地项目负责人虽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但其对做好明码标价的政策法规较为了解,也表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 

  (三)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专项检查阳光透明。这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得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大力支持,委派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在所检查的8个商品房销售项目过程中,媒体记者随同我们一起检查了4家商品房销售公司落实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检查过程中也给予我们一些有益的意见建议,结合自己的任务媒体记者也对销售公司负责人了解政策法规的情况逐一询问。媒体记者的参与不仅对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是一种促进和监督,而且对商品房销售公司落实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也起到推动作用。总的来说,这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是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的,对我们行政执法来说也是一次工作的检验,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执法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达到立案条件的问题依程序办理,全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商品房销售公司虽然明码标价了但还是出现公示的信息不全。如窑埠古镇阳光壹100项目、金科天宸项目没有标示合同备案号;联发君悦壹号没有标示层高和销售状态。 

  (二)个别商品房销售公司在基础信息公示栏中标示较模糊容易造成误解。如土地使用年限只是简单标示70年或50年,没有起止时间。如天翼九龙印象、窑埠古镇。另外,个别楼盘对燃气初装费由谁承担没有说明。 

  四、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继续加大对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建议政府其他行业部门也加大该行业的监管。 

                                     鱼峰区物价局 

                                  2017年11月27日 


×
×

“双随机、一公开”

鱼峰区物价局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统一安排,我局于2017年11月中旬对辖区盛天锦园项目、窑埠古镇项目和大美天地项目和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等8家商品房销售公司落实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全国性的商品房专项检查,在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双随机”的方式,从辖区在售楼盘34家中抽查7家房地产项目和在全市1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中抽取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被检查单位。其中被抽到的7家在售楼盘,有1家在售楼盘(欣欣苑)没有找到售楼部,通过询问当地群众告知售楼部已拆除;1家在售楼盘(大美天第)账目被法院查封没有在继续销售;1家在售楼盘(联发荣君府)和1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富鸿·蔚澜湾)与柳北物价局重叠,已由柳北区物价局检查;1家在售楼盘(荣御优山美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进行销售,我局对上述楼盘只做政策法规的宣传要求其在销售时做好明码标价。余下盛天锦园、窑埠古镇、天翼九龙印象我局按程序进行检查。另外我局还抽查金科天宸和联发君悦壹号两个项目。 

  二、主要特点 

  (一)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全面认真细致检查。检查前,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执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去年自治区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当前辖区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另外还认真组织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再次学习《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检查中,我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谭振贤任组长、张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张宇、刘智华和叶军组成。按照分工对检查内容逐一核对《商品房预(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标价牌》《商品(非住宅)预(销)售标价牌》等公示价格信息,执法工作人员一边检查一边与商品房销售负责人沟通,对已销售情况每个项目通过抽查2至3份合同和查看销控表核对,所公示的信息与检查信息是否相符。 

  (二)大部分商品房销售公司重视明码标价及时公布。从所抽查的房地产销售楼盘的情况来看,被检查的楼盘都能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做好《商品房预(销)售基础信息公示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标价牌》《商品(非住宅)预(销)售标价牌》等项目的公示,对照领取的预售许可证标明所销售的住宅或非住宅进行“一套一标”,并在销售接待区域明显位置集中摆放。其中做得较好的单位有:盛天锦园项目、窑埠古镇项目、金科天宸项目。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对我们所提出的问题楼盘销售负责人都能清晰回答,反映出所售楼的公司都较重视明码标价,对上级要求的政策法规都比较了解。如优山美地项目负责人虽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但其对做好明码标价的政策法规较为了解,也表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商品房明码标价“一套一标”。 

  (三)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专项检查阳光透明。这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得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大力支持,委派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在所检查的8个商品房销售项目过程中,媒体记者随同我们一起检查了4家商品房销售公司落实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检查过程中也给予我们一些有益的意见建议,结合自己的任务媒体记者也对销售公司负责人了解政策法规的情况逐一询问。媒体记者的参与不仅对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是一种促进和监督,而且对商品房销售公司落实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也起到推动作用。总的来说,这次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是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的,对我们行政执法来说也是一次工作的检验,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执法的工作程序,依法依规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达到立案条件的问题依程序办理,全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商品房销售公司虽然明码标价了但还是出现公示的信息不全。如窑埠古镇阳光壹100项目、金科天宸项目没有标示合同备案号;联发君悦壹号没有标示层高和销售状态。 

  (二)个别商品房销售公司在基础信息公示栏中标示较模糊容易造成误解。如土地使用年限只是简单标示70年或50年,没有起止时间。如天翼九龙印象、窑埠古镇。另外,个别楼盘对燃气初装费由谁承担没有说明。 

  四、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继续加大对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建议政府其他行业部门也加大该行业的监管。 

                                     鱼峰区物价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