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6〕13号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7-01 10:25   

各镇、涉农街道:

为做好我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鱼峰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61号)文件要求,2026年全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120万元,实施面积0.8万亩。为实施好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一)项目镇。

确定2026年由雒容镇、里雍镇、白沙镇等3个项目镇承担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承担任务见附件1)。

(二)补助模式。

主要支持稻稻薯、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优先支持稻稻薯、稻稻油等一年多造粮油轮作模式,按照每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测算下达补贴资金。

二、资金补助对象、方式、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补助对象。

在项目镇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补贴对象包括农户、连片种植联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实施主体)。可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者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申报补贴的生产者资格条件应符合种植稻稻薯、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不能与扩种收籽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项目同时享受补助,即不同种类的补贴不能重复补助同一主体在同一地块上,同一季节种植的同一种作物。

(二)补助方式。

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三)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符合我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

各项目镇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农民、各类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主体申报。

(三)签订轮作协议。

区农业农村部门与轮作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镇、农户等种植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冬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项目实施的冬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必须在第三季作物收获前完成核验。对连片实施轮作项目的区域,在核验认定补贴面积时,原则上要求双季稻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许有个别非三季种植模式的插花田块,但插花田块不包括“非粮化”的田块且不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五)兑付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2026年12月20日前,要将双季稻轮作补贴资金兑付完毕。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为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可根据实际在完成播种、苗情长势、测产验收等环节,合理设置资金拨付比例。

(六)整理台账归档。

要建立补助台账,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认真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

要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对轮作区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可根据当地的技术力量确定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点数量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区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2月15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组织、市级督促指导、区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双季稻轮作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抓好指导服务。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的种子(苗)、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确保满足轮作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开展轮作生产。

三是严明申报纪律。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支付情况,每月调度上报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资金发放进度将作为下一年补贴分配依据。

五是做好典型宣传。各地要加大双季稻轮作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772-3602901;鱼峰区财政局联系人:肖金艳,联系电话:0772-3160352。

附件:1.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

2.2026年全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面积任务

3.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附件1

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

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刘晓彬  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农艺师

副组长:吕  珍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成  员:韦冬菊  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何芳义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何莹莹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李  飞  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业经济师

陈  潇  区农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梁津伟  区农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江碧涛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蓝  富  里雍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海肖  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负责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种植技术指导工作。

附件2

2026年全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面积任务

序号

面积(万亩)

1

全区合计

0.80

2

雒容镇

0.30

3

里雍镇

0.35

4

白沙镇

0.15

附件3

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以区为单位实施的2026年双季稻轮作项目。

二、验收时间

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验收内容

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内容、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

四、验收方式

由专家组采取召开验收会、查阅台账资料和必要的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步骤

(一)验收材料准备。

将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补贴发放清册、宣传培训、实施过程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

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验收组出具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

(三)组织项目验收。

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组织市、县有关部门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资料审阅、质询等方式,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出具验收意见。

六、其他

(一)整改依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整改后进行再验收:

1.验收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

2.项目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

(二)作为下年度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67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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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贴政策

鱼农发〔2026〕13号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涉农街道:

为做好我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鱼峰区财政局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61号)文件要求,2026年全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120万元,实施面积0.8万亩。为实施好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一)项目镇。

确定2026年由雒容镇、里雍镇、白沙镇等3个项目镇承担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承担任务见附件1)。

(二)补助模式。

主要支持稻稻薯、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优先支持稻稻薯、稻稻油等一年多造粮油轮作模式,按照每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测算下达补贴资金。

二、资金补助对象、方式、标准及使用范围

(一)补助对象。

在项目镇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补贴对象包括农户、连片种植联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实施主体)。可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者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申报补贴的生产者资格条件应符合种植稻稻薯、稻稻油、稻稻菜、稻稻肥等“双季稻+”轮作模式。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不能与扩种收籽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项目同时享受补助,即不同种类的补贴不能重复补助同一主体在同一地块上,同一季节种植的同一种作物。

(二)补助方式。

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三)补助标准。

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符合我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

各项目镇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农民、各类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主体申报。

(三)签订轮作协议。

区农业农村部门与轮作区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镇、农户等种植主体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冬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项目实施的冬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双季稻种植情况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进行。必须在第三季作物收获前完成核验。对连片实施轮作项目的区域,在核验认定补贴面积时,原则上要求双季稻面积所占比例不低于90%,允许有个别非三季种植模式的插花田块,但插花田块不包括“非粮化”的田块且不纳入补贴发放范围。           

(五)兑付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2026年12月20日前,要将双季稻轮作补贴资金兑付完毕。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为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可根据实际在完成播种、苗情长势、测产验收等环节,合理设置资金拨付比例。

(六)整理台账归档。

要建立补助台账,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认真开展自评总结。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

要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对轮作区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可根据当地的技术力量确定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点数量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

区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2月15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取得成效、主要做法、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组织、市级督促指导、区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双季稻轮作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抓好指导服务。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的种子(苗)、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确保满足轮作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开展轮作生产。

三是严明申报纪律。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资金支付情况,每月调度上报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进展等情况。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资金发放进度将作为下一年补贴分配依据。

五是做好典型宣传。各地要加大双季稻轮作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772-3602901;鱼峰区财政局联系人:肖金艳,联系电话:0772-3160352。

附件:1.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

2.2026年全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面积任务

3.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附件1

鱼峰区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

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刘晓彬  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农艺师

副组长:吕  珍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成  员:韦冬菊  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何芳义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何莹莹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李  飞  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农业经济师

陈  潇  区农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梁津伟  区农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江碧涛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蓝  富  里雍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海肖  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负责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种植技术指导工作。

附件2

2026年全区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面积任务

序号

面积(万亩)

1

全区合计

0.80

2

雒容镇

0.30

3

里雍镇

0.35

4

白沙镇

0.15

附件3

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自评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以区为单位实施的2026年双季稻轮作项目。

二、验收时间

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验收内容

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内容、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

四、验收方式

由专家组采取召开验收会、查阅台账资料和必要的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步骤

(一)验收材料准备。

将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补贴发放清册、宣传培训、实施过程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

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和,验收组出具第三季作物面积核验。

(三)组织项目验收。

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组织市、县有关部门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资料审阅、质询等方式,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出具验收意见。

六、其他

(一)整改依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整改后进行再验收:

1.验收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

2.项目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

(二)作为下年度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67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