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6〕11 号关于印发《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6-05-19 16:30   

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糖料蔗良种技术推广对稳定鱼峰区糖料蔗种植面积,促进蔗农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糖料蔗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保障国家食糖供给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持续实施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努力,力争2026年实现商品化供应糖料蔗脱毒种苗能力达34.67%左右,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14%以上,平均单产达6吨/亩以上,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今后将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情况对任务目标、实施方案等进行评估优化。

二、推广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种苗)技术

(一)任务目标。

2026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1.5万亩左右。其中,力争推广脱毒种苗0.52万亩左右(约占新植面积34.67%)。推广补贴结算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同时,建立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 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适时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距,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

通过农业农村部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

2026年,力争全区完成糖料蔗新种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1.5万亩左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2.组织种植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汇总等工作,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3.发放补贴资金。

8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核拨资金,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其中,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

三、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

(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1.任务目标。

以2025年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4.9873万亩统计数据为依据,制定目标如下:

(1)2026年全年推广1.2米及以上行距,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技术新植蔗面积1.5万亩以上。

(2)全年推广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并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的联合种植(以下简称“联合种植”)新植蔗面积0.1万亩。

(3)2026年机收(联合机收和分步式机收)达到1.39万亩。

2.补贴对象。

(1)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贴对象为种植主体。

(2)“联合种植”和“联合种植+铺管作业”,补贴对象为种植主体。

(3)机械化收获补贴对象为机械化作业主体和种植主体。

(4)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对象为机械化作业主体。

3.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1.2米及以上行距,补贴标准为60元/亩。

(2)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并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的联合种植作业:170元/亩(其中: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60元/亩;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补110元/亩)。

(3)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并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铺设滴管(喷管)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的联合种植+铺管作业:200元/亩(其中: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60 元/亩;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铺设滴管(喷管)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补140元/亩)。

(4)种植主体机收补贴。

①联合机收作业:补贴标准为180元/亩;

②割铺、割堆机收作业:补贴标准为60元/亩。

(5)作业主体机收补贴。

①联合机收作业。

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200亩,补贴标准为200元/亩; 200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500亩,补贴标准为250元/ 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500亩,补贴标准为300元/亩

②割铺、割堆机收作业。      

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300亩,补贴标准为80元/亩; 300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600亩,补贴标准为120元/ 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600亩,补贴标准为160元/亩。

(6)机械化切段除杂作业、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

补贴标准为30元/吨。条件是必须符合采用机收“第一刀”方式采收并已进入本除杂点进行除杂的比例不低于80%。机收“第一刀”指采用割铺机、割堆机、电动甘蔗剪、割草机、割灌机等机具完成田间第一刀采收作业。

4.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5.实施步骤。

(1)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贴采取人工现场核验方 式核定符合条件的面积。2026年8月31日前,由乡镇(街道)组织制糖企业、糖料蔗种植主体完成作业面积及补贴资金核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街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核拨资金。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其中,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相关糖企)。

(2)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联合机收、割铺、割堆作业补贴采用信息化远程作业监控的方式采集作业数据,否则不得申请补贴。作业前,由作业主体为作业机具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并在作业地点所在区农业农村局对作业机具和作业监测终端进行备案。作业机具须符合糖料蔗机械化作业类型说明及机具要求的有关规定,配套监测终端为通过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公开遴选的产品。对于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须同步对配套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进行备案。

作业期间,由作业主体将作业信息同步上传到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糖料蔗作业补贴子系统(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作业结束后,管理平台将采集的作业面积、作业情况推送给作业主体、种植主体确认。若同一作业主体同时服务多个种植主体,且管理平台上的作业轨迹信息无法自动区分各种植主体对应面积的,由管理平台先推送给作业主体按照各种植主体先行划分作业面积,再推送给各种植主体分别进行确认;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作业主体或种植主体通过登录管理平台或者扫描广西糖料蔗作业补贴申报二维码录入各环节补贴对象基本信息,具体包括:申报主体(包括个人或组织)信息、联系方式、补贴申报信息等内容以管理平台记录的作业面积为补贴依据。

作业后,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种植主体和作业主体通过管理平台向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提出补贴申请,其中联合机收、割堆、割铺作业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请,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乡镇(街道)应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管理平台提供的作业轨迹、作业面积、补贴标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作业场景图片等数据信息,核定对应环节的机械化作业面积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对应关系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区级财政局核拨资金,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其中,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3)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实行除杂点作业主体承诺制。除杂点作业主体须签订作业承诺书,承诺本榨季所申请除杂补贴的原料蔗中,采用机收“第一刀”方式采收并已进入本除杂点进行除杂的比例不低于80%。如有违反,取消本榨季除杂补贴资格。

作业前,由作业主体为作业机具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并在作  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对作业机具和作业监测终端进行备案,否则不得申请补贴。同时,对进入除杂点每一批次(户)的未除杂前的原料蔗(以下简称“毛蔗”)进行登记。其中,对采用机收“第一刀”的毛蔗,必须单独标注“机收第一刀”字样,作为申请补贴的佐证材料。作业期间,相关场景信息需同步上传至管理平台。作业后,除杂点作业主体应收集制糖企业出具的、对应本除杂点的糖料蔗入厂磅单,并汇总形成《采用机收“第一刀”作业毛蔗汇总表》,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除杂点的机收“第一刀”作业进行抽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须对辖区内的每个除杂点按照榨季不少于2次进行抽查,每次抽查需做好记录,一经发现除杂点备案数据或申报材料不实,即取消该点当榨季的补贴资格,具体抽查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

对于已安装并在作业过程中正常开启远程作业监控终端,但因北斗信号受干扰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作业轨迹、面积等数据信息未能上传管理平台的,作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可通过以下材料进行核验:作业主体和种植主体的书面补贴申请、作业量自主声明、作业监控终端厂家提供的终端设备使用记录或证明、补贴申报表(含种植主体和作业主体)。乡镇(街道)收集补贴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申请材料提供的作业信息进行实地核验。

榨季结束后,作业主体按规定时间向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 道)提交补贴申请。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申报的除杂作业量及对应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报区级财政局核拨资金,由区级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从2025/2026年榨季开始到2026年1月20日(以糖厂磅单日期为准),未采用机收“第一刀”、但经除杂点除杂的原料蔗可以申请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自2026年1月20日后(以糖厂磅单日期为准),除杂点申请除杂补贴的原料蔗需满足采用机收“第一刀”比例不低于80%,并已进入该除杂点进行除杂的要求。

(4)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对有意愿开展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的县区,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包含机具备案、整秆式除杂作业量核验、补贴流程等内容的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向所在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提出试点申请,经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可开展试点。试点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机中心备案。

(二)实施时间。

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联合种植和联合种植+铺管作业实 施时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机械化收获、机械化除杂补贴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 2025/2026年榨季。

(三)抽查。

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项目抽查工作由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确保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抽查,实现对所有县(市、区)的全覆盖,并对补贴各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以保障补贴资金精准投放与安全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了切实强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组  长:罗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陈  昆  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覃明锋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倩利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彬  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韩  雒容镇副镇长

陈娇娇  里雍镇副镇长

黄鼎业  白沙镇副镇长

邓超忠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熊 翊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宣传发动、验收总结及资金使用等指导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韦冬菊  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成  员:吕  珍  区农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何莹莹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何芳义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陈  潇  区农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韦海荣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赵旭明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蓝  富  里雍镇农业服务中心

韦海肖  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

郑顶锋  广西凤糖雒容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农务科科长

韦京灯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农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静园路2号410室,联系电话:3602901),办公室主任由覃明锋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根据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中央与自治区按照7:3的比例承担补贴资金。自治区负担资金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要求分担。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自治区通过统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以及自治区各专项资金支持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工作,做好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在2026年度政策实施完成后,可结合实际向上级相关部门对下一年度政策做适当优化与完善,更好地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支出责任。

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本级的法定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支尽支,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良种供应。

各地要结合种苗需求实际,宣传发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布局建设。支持建设繁育推广能力强、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化甘蔗种业企业,保障良种供应。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五)发挥糖企作用。

鼓励制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手段,积极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发挥制糖企业在糖料机收方面的主导作用,制糖企业要对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机收蔗入磅单和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数据要相互印证;要在能力范围内敞开收购机收蔗,同时加快机收蔗制糖技改进度,提升机收蔗制糖能力;要主动承担糖料蔗机收作业的组织管理责任,规范机收秩序,协调蔗农、合作社和机收服务组织共同做好机收环节相关工作,加强对机收作业的指导,提高机收质量,维护机收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六)促进农机推广。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先进适用糖料蔗生产机械的推广应用。培育专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全面推动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市场化培育,推动全区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七)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广泛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八)加强档案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相关糖企)

附件:1.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2.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

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名称

合计

2026年

脱毒种苗

健康种苗

鱼峰区

1.5

0.52

0.98

雒容镇

0.9

0.3

0.6

里雍镇

0.32

0.12

0.2

白沙镇

0.28

0.1

0.18

备注:分解任务量根据自治区分解表分解,作为指导数,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附件2

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

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2026年机械化深翻开沟(万亩)

2026年榨季机收(万亩)

鱼峰区

1.5

1.39

雒容镇

0.9

0.93

里雍镇

0.32

0.25

白沙镇

0.28

0.21

备注:分解任务量为指导数,不作为考核指标,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 5 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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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贴政策

鱼农发〔2026〕11 号关于印发《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糖料蔗良种技术推广对稳定鱼峰区糖料蔗种植面积,促进蔗农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糖料蔗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保障国家食糖供给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持续实施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努力,力争2026年实现商品化供应糖料蔗脱毒种苗能力达34.67%左右,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14%以上,平均单产达6吨/亩以上,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今后将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情况对任务目标、实施方案等进行评估优化。

二、推广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种苗)技术

(一)任务目标。

2026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1.5万亩左右。其中,力争推广脱毒种苗0.52万亩左右(约占新植面积34.67%)。推广补贴结算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同时,建立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 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适时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距,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

通过农业农村部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

2026年,力争全区完成糖料蔗新种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面积1.5万亩左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2.组织种植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汇总等工作,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3.发放补贴资金。

8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核拨资金,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其中,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

三、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

(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1.任务目标。

以2025年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4.9873万亩统计数据为依据,制定目标如下:

(1)2026年全年推广1.2米及以上行距,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技术新植蔗面积1.5万亩以上。

(2)全年推广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并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的联合种植(以下简称“联合种植”)新植蔗面积0.1万亩。

(3)2026年机收(联合机收和分步式机收)达到1.39万亩。

2.补贴对象。

(1)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贴对象为种植主体。

(2)“联合种植”和“联合种植+铺管作业”,补贴对象为种植主体。

(3)机械化收获补贴对象为机械化作业主体和种植主体。

(4)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对象为机械化作业主体。

3.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1.2米及以上行距,补贴标准为60元/亩。

(2)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并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的联合种植作业:170元/亩(其中: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60元/亩;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补110元/亩)。

(3)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并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铺设滴管(喷管)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的联合种植+铺管作业:200元/亩(其中:种植行距在1.2米及以上,开展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60 元/亩;增加采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铺设滴管(喷管)一体化联合种植技术”补140元/亩)。

(4)种植主体机收补贴。

①联合机收作业:补贴标准为180元/亩;

②割铺、割堆机收作业:补贴标准为60元/亩。

(5)作业主体机收补贴。

①联合机收作业。

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200亩,补贴标准为200元/亩; 200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500亩,补贴标准为250元/ 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500亩,补贴标准为300元/亩

②割铺、割堆机收作业。      

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300亩,补贴标准为80元/亩; 300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600亩,补贴标准为120元/ 亩;单机单榨季全区总作业面积≥600亩,补贴标准为160元/亩。

(6)机械化切段除杂作业、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

补贴标准为30元/吨。条件是必须符合采用机收“第一刀”方式采收并已进入本除杂点进行除杂的比例不低于80%。机收“第一刀”指采用割铺机、割堆机、电动甘蔗剪、割草机、割灌机等机具完成田间第一刀采收作业。

4.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5.实施步骤。

(1)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贴采取人工现场核验方 式核定符合条件的面积。2026年8月31日前,由乡镇(街道)组织制糖企业、糖料蔗种植主体完成作业面积及补贴资金核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街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核拨资金。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其中,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相关糖企)。

(2)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联合机收、割铺、割堆作业补贴采用信息化远程作业监控的方式采集作业数据,否则不得申请补贴。作业前,由作业主体为作业机具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并在作业地点所在区农业农村局对作业机具和作业监测终端进行备案。作业机具须符合糖料蔗机械化作业类型说明及机具要求的有关规定,配套监测终端为通过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公开遴选的产品。对于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须同步对配套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进行备案。

作业期间,由作业主体将作业信息同步上传到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糖料蔗作业补贴子系统(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作业结束后,管理平台将采集的作业面积、作业情况推送给作业主体、种植主体确认。若同一作业主体同时服务多个种植主体,且管理平台上的作业轨迹信息无法自动区分各种植主体对应面积的,由管理平台先推送给作业主体按照各种植主体先行划分作业面积,再推送给各种植主体分别进行确认;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作业主体或种植主体通过登录管理平台或者扫描广西糖料蔗作业补贴申报二维码录入各环节补贴对象基本信息,具体包括:申报主体(包括个人或组织)信息、联系方式、补贴申报信息等内容以管理平台记录的作业面积为补贴依据。

作业后,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种植主体和作业主体通过管理平台向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提出补贴申请,其中联合机收、割堆、割铺作业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请,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乡镇(街道)应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管理平台提供的作业轨迹、作业面积、补贴标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作业场景图片等数据信息,核定对应环节的机械化作业面积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对应关系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区级财政局核拨资金,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将补贴款拨付给补贴对象。其中,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应通过该系统进行拨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3)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实行除杂点作业主体承诺制。除杂点作业主体须签订作业承诺书,承诺本榨季所申请除杂补贴的原料蔗中,采用机收“第一刀”方式采收并已进入本除杂点进行除杂的比例不低于80%。如有违反,取消本榨季除杂补贴资格。

作业前,由作业主体为作业机具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并在作  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对作业机具和作业监测终端进行备案,否则不得申请补贴。同时,对进入除杂点每一批次(户)的未除杂前的原料蔗(以下简称“毛蔗”)进行登记。其中,对采用机收“第一刀”的毛蔗,必须单独标注“机收第一刀”字样,作为申请补贴的佐证材料。作业期间,相关场景信息需同步上传至管理平台。作业后,除杂点作业主体应收集制糖企业出具的、对应本除杂点的糖料蔗入厂磅单,并汇总形成《采用机收“第一刀”作业毛蔗汇总表》,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备。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除杂点的机收“第一刀”作业进行抽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须对辖区内的每个除杂点按照榨季不少于2次进行抽查,每次抽查需做好记录,一经发现除杂点备案数据或申报材料不实,即取消该点当榨季的补贴资格,具体抽查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

对于已安装并在作业过程中正常开启远程作业监控终端,但因北斗信号受干扰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作业轨迹、面积等数据信息未能上传管理平台的,作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可通过以下材料进行核验:作业主体和种植主体的书面补贴申请、作业量自主声明、作业监控终端厂家提供的终端设备使用记录或证明、补贴申报表(含种植主体和作业主体)。乡镇(街道)收集补贴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申请材料提供的作业信息进行实地核验。

榨季结束后,作业主体按规定时间向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 道)提交补贴申请。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申报的除杂作业量及对应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报区级财政局核拨资金,由区级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从2025/2026年榨季开始到2026年1月20日(以糖厂磅单日期为准),未采用机收“第一刀”、但经除杂点除杂的原料蔗可以申请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自2026年1月20日后(以糖厂磅单日期为准),除杂点申请除杂补贴的原料蔗需满足采用机收“第一刀”比例不低于80%,并已进入该除杂点进行除杂的要求。

(4)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对有意愿开展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的县区,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包含机具备案、整秆式除杂作业量核验、补贴流程等内容的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向所在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提出试点申请,经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可开展试点。试点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机中心备案。

(二)实施时间。

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联合种植和联合种植+铺管作业实 施时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机械化收获、机械化除杂补贴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 2025/2026年榨季。

(三)抽查。

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项目抽查工作由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制定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确保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抽查,实现对所有县(市、区)的全覆盖,并对补贴各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以保障补贴资金精准投放与安全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了切实强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组  长:罗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陈  昆  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覃明锋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倩利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晓彬  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韩  雒容镇副镇长

陈娇娇  里雍镇副镇长

黄鼎业  白沙镇副镇长

邓超忠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熊 翊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宣传发动、验收总结及资金使用等指导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韦冬菊  区农业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成  员:吕  珍  区农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何莹莹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何芳义  区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陈  潇  区农业服务中心 助理工程师

韦海荣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 农艺师

赵旭明  雒容镇农业服务中心 工程师

蓝  富  里雍镇农业服务中心

韦海肖  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

郑顶锋  广西凤糖雒容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农务科科长

韦京灯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 农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静园路2号410室,联系电话:3602901),办公室主任由覃明锋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根据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中央与自治区按照7:3的比例承担补贴资金。自治区负担资金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要求分担。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自治区通过统筹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以及自治区各专项资金支持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工作,做好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在2026年度政策实施完成后,可结合实际向上级相关部门对下一年度政策做适当优化与完善,更好地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支出责任。

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本级的法定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支尽支,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良种供应。

各地要结合种苗需求实际,宣传发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布局建设。支持建设繁育推广能力强、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化甘蔗种业企业,保障良种供应。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五)发挥糖企作用。

鼓励制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手段,积极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发挥制糖企业在糖料机收方面的主导作用,制糖企业要对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机收蔗入磅单和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数据要相互印证;要在能力范围内敞开收购机收蔗,同时加快机收蔗制糖技改进度,提升机收蔗制糖能力;要主动承担糖料蔗机收作业的组织管理责任,规范机收秩序,协调蔗农、合作社和机收服务组织共同做好机收环节相关工作,加强对机收作业的指导,提高机收质量,维护机收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六)促进农机推广。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先进适用糖料蔗生产机械的推广应用。培育专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全面推动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市场化培育,推动全区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七)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广泛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八)加强档案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相关糖企)

附件:1.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2.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

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名称

合计

2026年

脱毒种苗

健康种苗

鱼峰区

1.5

0.52

0.98

雒容镇

0.9

0.3

0.6

里雍镇

0.32

0.12

0.2

白沙镇

0.28

0.1

0.18

备注:分解任务量根据自治区分解表分解,作为指导数,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附件2

鱼峰区2026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

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2026年机械化深翻开沟(万亩)

2026年榨季机收(万亩)

鱼峰区

1.5

1.39

雒容镇

0.9

0.93

里雍镇

0.32

0.25

白沙镇

0.28

0.21

备注:分解任务量为指导数,不作为考核指标,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 5 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