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5-09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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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鱼农发〔2025〕6号关于印发鱼峰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和种植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农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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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农发〔2025〕6号关于印发鱼峰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和种植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着力提高我区粮油等作物单产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等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做好有关资金项目实施工作,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了《鱼峰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各镇要抓好贯彻落实,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并及时根据各方案具体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各方案。
附件:1.鱼峰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
方案
2.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鱼峰区财政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鱼峰区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区2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县选择。2025年在雒容、白沙镇2个项目镇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补贴对象。
1.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支持自治区创建高产示范片,并开展“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活动。资金可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所需的种子(苗)、肥料、农药、水肥一体化滴灌胶管、病虫害防控设施设备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原则上项目镇根据实际打造一个20亩范片。
2.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2025年继续按照自治区分配给鱼峰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0亩任务面积进行补贴。依据补贴对象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经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应依据技术方案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二)补贴标准。同一区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建议春播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不高于200元/亩(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50元/亩,自治区财政安排50元/亩)补贴,夏播的补贴标准计划公式:(上级下达资金总额-春播已发放资金)/夏播总面积。
各项目镇可整合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创办的示范点补助。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乡镇和村委进行公示(5天),有关村委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经公示无异议、区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会同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各项目镇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兑付全年的补贴资金,也可以按照播种季节分两次兑付补贴资金,原则上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镇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
(二)组织申报。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原则上申报在4月30日前和8月20日前完成,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五)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六)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项目镇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七)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八)整理台账归档。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九)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全区上半年项目工作总结报送柳州市农业农村局,12月10日前将全区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评价结果、任务落实、总结报送、资金支出等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镇要高度重视,按照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指导、镇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各镇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政策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复合种植的积极性;挖掘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创新和成效的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鱼峰区将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开展项目实施的,将予以批评。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772-3602901,;鱼峰区财政局联系人:肖金艳,联系电话:0772-3160352。
附: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
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
镇名称 |
面积任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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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 |
|
雒容镇 |
100 |
|
白沙镇 |
100 |
附件2
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粮油高产技术,进一步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培育粮油规模种植的高产典型,发挥规模种植主体的引领作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作物范围和种类
纳入奖补的粮油作物以我区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为重点,兼顾马铃薯作物。鼓励各镇将采取间套种和复合种植方式种植的粮油作物纳入奖补范围,合理确定单产提升目标。
二、技术路径
(一)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抗倒伏)性强、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工厂化育秧、集中育秧、塑盘育秧、人工抛秧等育秧模式以及机械插秧、精量机直播、节水灌溉、侧深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巧施穗粒肥、病虫草鼠螺害综合防控等技术。重点实施水稻增密增穗、后期“一喷多促”增产技术措施。
(二)玉米。结合种子包衣、重施攻苞肥等重点技术推广,进一步优化组装配套技术,扩大应用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氮肥基追分段施肥、深松深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单粒精播、双粒匀播、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控等技术。
(三)马铃薯。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的抗病、抗逆、优质新品种及其优质脱毒种薯,集成推广高垄覆膜、抗旱保墒水肥智能一体化、病虫草鼠害防控等技术。
三、实施方式
本资金奖补对象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粮油生产经营者。各项目镇按照细化方案、主体申报、过程记录、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细化方案。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比所在镇平均单产水平高10%以上。在开展玉米单产提升项目的地区,重点支持种子包衣、玉米增施攻苞肥等增产措施应用。
(二)主体申报。各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区农业农村部门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具体申报方式和申报流程。实行“一主体一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主体申报方案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和村屯做好相关的服务,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原则上申报作物水稻、玉米、马铃薯等分别在4月30日前和8月20前完成,过期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过程记录。要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镇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镇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的主体向镇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剩下未抽测到的项目面积由各镇进行测产并对测产项目结果真实性负责;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可结合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真实有效的原则确定产量测定的具体方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抽查核验。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达到单产提升目标的主体,取消奖补资格。
(五)资金奖补。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结果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可根据总奖补资金额度以及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等因素阶梯化设置奖补档次,分档次进行奖补。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各镇辖区内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地块无纠纷,且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的意愿。其中,对单个主体种植水稻规模原则上应在50亩(含)以上,玉米规模原则上应在20亩(含)以上,马铃薯规模原则上应在20亩(含)以上并要求连片实施。
(二)奖补标准:奖补标准可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分作物的奖补标准为:水稻每亩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不超过300元,马铃薯每亩不超过5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相对连片2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7万元、相对连片100亩以上不足5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规模种植玉米相对连片2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相对连片100亩以上不足2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4.5万元;规模种植马铃薯相对连片1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相对连片50亩以上不足1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资金使用说明:直接补贴,原则上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出。种植跨年作物的项目,原则上申报2026年的补助资金,不在2025年项目资金中支出。上年度承担项目的要统筹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辖区项目镇的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有关项目镇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结合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四)加强项目监督。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将奖补情况在项目所在村公示5天,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制度的执行效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督促指导各镇抓好项目落实,适时开展监督抽查。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汇总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2025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未尽事宜,请与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财政局联系。鱼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772-3602901;鱼峰区财政联系人:肖金艳,联系电话:0772-3160350。
附:1.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计划表
3.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附1
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5年 月
|
经营主体 |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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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小麦/花生/收籽油菜) |
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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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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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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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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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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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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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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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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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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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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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概述 |
经营(服务)农作物面积 亩,年经营收入 万元,经营主体人数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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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
具体地址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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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甘薯、花生、小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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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面积(亩) 其中: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粮油作物实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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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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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在括号内钩选) |
自有(),租赁(),剩余租期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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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产提升目标 |
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
上年单产 公斤/亩,今年计划 公斤/亩,总产增加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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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产提升的技术措施 |
1. 品种名称 2. 种子处理技术 3. 育苗技术 4. 种植技术 5. 种植规格 6. 施肥方案和用量 7. 排灌技术 8. 病虫防治方法 9.机械化措施 其他的技术可增列 |
(技术措施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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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分析 |
各项技术措施的成本投入(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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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入总成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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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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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经济效益(增加的收入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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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情况 |
带动周边 万亩订单 (或联合)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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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
准备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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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种植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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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管理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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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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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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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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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时间: |
填表人: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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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 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斤) |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