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来源: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3-20 11:00   

我局对柳州开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424户企业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进行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当事人进行信息查询,以及对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柳州市税务局提供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社保信息、税务信息进行对比。

经查实,上述当事人存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详细名单

联系人:李文晋、谭立         联系电话: 0772-3111949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市场监管信息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我局对柳州开关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等424户企业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进行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当事人进行信息查询,以及对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柳州市税务局提供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社保信息、税务信息进行对比。

经查实,上述当事人存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详细名单

联系人:李文晋、谭立         联系电话: 0772-3111949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