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柳石路与洛园路交叉口增设交通设备的建议答复
罗战、姚汉霖代表:
你们在鱼峰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柳石路与洛园路、柳石路葡萄山路交叉口增设交通设备的建议》(第4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柳石路与洛园路口、柳石路与葡萄山路口改造、规划均属于轻轨工程施工方案项目,我大队从属地交通安全管理角度,主动对接施工部门,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占道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围挡及时口头、书面下达整改要求。
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在柳石路与洛园路、柳石路葡萄山路口安装固定信号灯,据施工单位答复,目前信号灯已经投入使用并进入后续跟进调试阶段,施工方也着手对斑马线进行施划中,根据施工方答复,两处路口信号灯开启使用和斑马线完整配套,计划时段为6月份,对于能否在规定时限完成的督促职责为业主单位。
柳石路与洛园路、柳石路葡萄山路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设施和工期有关方案,不属于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鱼峰交警会据工作职责,在交通设施完善、使用前,积极开展交通疏导、指挥和违法查处,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护。也请轨道施工业主单位,按照人大提案要求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施工,并对具体完成工期时间进行监督。
2022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