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章程

来源:鱼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2-05-30 10:43   

(本章程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经幼儿园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理念和幼儿园文化

第三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七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

第八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十章 幼儿园的党建工作

第十一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

第十二章 幼儿园与家庭

第十三章 幼儿园与社区

第十四章 幼儿园的经费管理

第十五章 办园监督

第十六章 附则

序  言

原柳州康祺幼儿园, 创建于 1994 年, 1995 年落成招生, 是广西第 一家台资独资幼儿园, 坐落于柳州市燎原路白云小区中心村 1 号。2014 年 1 月 16 日更名为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自创园至今, 康祺教育 之树现已成荫。康祺幼儿园总面积六亩,主体建筑:主教学楼包含教 室与各功能室。特色建筑:六桂书屋:红楼幼儿餐厅、璟琳文艺大楼、 哲学步道、鹏飞池畔、璟琳游廊、幼儿环保自耕园区、蓝月园植物生 态区,康祺始终保持着自然与人文的共谐共荣的时代理念。

康祺幼儿园目前拥有一支 50 名高素质员工组成的优秀团队。教师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均获得一二等奖。在教学中我们形成创新自由的 康祺风格,重视幼儿情商的培养。此外,康祺幼儿园还根据孩子的兴 趣、能力, 对幼儿进行经典阅读、资优数学、英文拼读、舞蹈、美术、 围棋、机器人等才艺教学,现已硕果累累。康祺幼儿园现有幼儿 352 名, 共开设有 13 个班,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广西 幼儿园园长培训考察学习基地、自治区口腔健康幼儿园、广西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柳州市“绿色幼儿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进国内外先进教 学理念,积极推进学前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

育指导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 简称康祺幼儿园, 英 文 表 述 为 “ Liuzhou   Kangqi   Kindergarten   of   Yufeng District” ,园址为柳州市燎原路白云小区中心村 1 号,邮政编码为 545005。

第三条  幼儿园办园性质:本园是一所民办非企业办全日制幼儿 园,隶属于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管辖。经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批准设 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陈春鸣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国籍: 中国。

第二章  办学理念和幼儿园文化

第四条 幼儿园办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 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培养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 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六条 本园的教育宗旨:作育英才,百年树人。

第七条 办园目标:人文的培养,四维的重现,绿能的康祺,环保的摇篮。

第八条办园特色:全面开启幼儿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健康、生活、数学等领域教育,在幼儿一日生活中渗入“蒙氏教学”等内容。

第九条  幼儿发展目标:是促进幼儿多元智能的发展,培养具有 智慧、健康、独立、自主、责任、担当、自强、自律、礼仪、分享等 完整人格的高素质的幼儿。

第十条  康祺精神:整齐、清洁、简单、朴素、迅速、确实。

第三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 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幼儿园成立董事会,为幼儿园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 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夏美琪,副董事长江春木、副董事长江书玮、副 董事长江珮嘉。

第十四条  董事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例会,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 人员召集会议,董事会成员若有不能按期参加董事会议时,必须委托 一名代理者参加。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并依照法律和幼儿 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董事会有权不需要法定代表人 同意就可解聘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批准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批准幼儿园的财务预算报告。

3、批准任命幼儿园园长和其他各级管理人员。

4、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内部各种规章制度。

5、决定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幼儿园的终止、合并等重大事宜。

7、其他必须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园长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两年,由董事会聘任

园长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负责管理幼儿园各部门业务。

3、向董事会提交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幼儿园员工招聘和辞退。

5、负责幼儿园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6、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幼儿园设立保教、财务、卫生保健、后勤等内部管理 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五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 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 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 学改革和实验;

(二)在幼儿园经费许可下,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内培训、进修 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 遇;

(五)合理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二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协同保育员管理本班 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 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 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 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 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 的行为;

(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 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 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 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 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二十五条  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 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

(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

(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 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 友好交往;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七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遵循课程 改革的原则,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 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 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 程体系。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 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 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 与发展机会;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 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 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  本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 自己的想法。

第八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三十一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 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 孩子的乐园。

第三十二条  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

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

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三十三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 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 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 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 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四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 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 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 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七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 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八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 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幼儿园聘请职工将和职工双方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将写明雇佣、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 劳动保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严禁聘用童工。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 8 小时工作制,并按有关规定休节假日和星期天。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 者,幼儿园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辞退或除名。

第十章  幼儿园的党建工作

第四十四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幼儿园内开展党建工作,根据 幼儿园实际情况,明确幼儿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 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幼儿园党建工作内容如下:

一、党组织的设立及隶属关系。建立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康 祺幼儿园联合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康祺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党隶属于 中共鱼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二、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康祺幼儿园党支部是党在幼儿园中的战 斗堡垒,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做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幼儿园党建工作。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 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党组织书记的产生。康祺幼儿园党支部设书记 1 名,书记由 幼儿园依照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举产生。

四、党组织在幼儿园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幼儿园党组织班子 与幼儿园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 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幼儿园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党员园长、副园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五、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 度。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幼儿园党支 部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幼儿园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 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幼儿园党支部参与讨论研究,经党组织会 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理董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 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幼儿园党支部把好政治关。 建立健全幼儿园党支部与董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幼 儿园党支部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幼儿园党支部对幼儿 园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园长工作 报告以及幼儿园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六、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 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从严教育管理党员。

七、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 态工作。幼儿园党支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 人,巩固幼儿园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八、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党务工作办公室, 配备兼职党务工作人,从事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工作。落实 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幼儿园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一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实施依法治园, 按章办事。

第四十六条  本园拥护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七条  实行校务公开,依法办园,建设和谐校园。

第四十八条  本园建立主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经主管会酝酿, 并呈报董事会审议、讨论决定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园实行层层负责制的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分工 又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

(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 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一年一聘。

(二)本园聘用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的保育 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教职工的聘用由主管会集体商议并呈报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十二章  幼儿园与家庭

第五十条  本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 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配合幼儿园工作, 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

第五十一条  本园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儿园

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  本园教师应做好家园联系工作,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

第十三章  幼儿园与社区

第五十三条  本园通过与同社区的联系、协同做好宣传幼儿教育 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  本园热情为社区服务,组织老师和幼儿为社区做一 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五十五条  协同居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 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十四章  幼儿园的经费管理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机关规定,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本园建立幼儿膳食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按规定每 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收支情况。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的所有收入在收回成本的基础上,用于改善 教学环境及其他的支出。

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按规定纳税。

第六十条  幼儿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十一条  幼儿园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依照中国 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制,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 具报告。幼儿园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第十五章  办园监督

第六十二条  本园接受人民政府、教育局的监督。

第六十三条  本园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 查监督。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幼儿园根据本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幼儿园规章制度体 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相关程序报请董事会审核进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全园大会通过,经柳州市鱼峰区教 育局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幼儿园董事会。

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

2022 年 5 月 10 日


民办学校信息

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章程

(本章程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经幼儿园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办学理念和幼儿园文化

第三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七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

第八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十章 幼儿园的党建工作

第十一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

第十二章 幼儿园与家庭

第十三章 幼儿园与社区

第十四章 幼儿园的经费管理

第十五章 办园监督

第十六章 附则

序  言

原柳州康祺幼儿园, 创建于 1994 年, 1995 年落成招生, 是广西第 一家台资独资幼儿园, 坐落于柳州市燎原路白云小区中心村 1 号。2014 年 1 月 16 日更名为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自创园至今, 康祺教育 之树现已成荫。康祺幼儿园总面积六亩,主体建筑:主教学楼包含教 室与各功能室。特色建筑:六桂书屋:红楼幼儿餐厅、璟琳文艺大楼、 哲学步道、鹏飞池畔、璟琳游廊、幼儿环保自耕园区、蓝月园植物生 态区,康祺始终保持着自然与人文的共谐共荣的时代理念。

康祺幼儿园目前拥有一支 50 名高素质员工组成的优秀团队。教师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均获得一二等奖。在教学中我们形成创新自由的 康祺风格,重视幼儿情商的培养。此外,康祺幼儿园还根据孩子的兴 趣、能力, 对幼儿进行经典阅读、资优数学、英文拼读、舞蹈、美术、 围棋、机器人等才艺教学,现已硕果累累。康祺幼儿园现有幼儿 352 名, 共开设有 13 个班,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保健合格幼儿园、广西 幼儿园园长培训考察学习基地、自治区口腔健康幼儿园、广西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柳州市“绿色幼儿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进国内外先进教 学理念,积极推进学前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 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

育指导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 简称康祺幼儿园, 英 文 表 述 为 “ Liuzhou   Kangqi   Kindergarten   of   Yufeng District” ,园址为柳州市燎原路白云小区中心村 1 号,邮政编码为 545005。

第三条  幼儿园办园性质:本园是一所民办非企业办全日制幼儿 园,隶属于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管辖。经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批准设 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陈春鸣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国籍: 中国。

第二章  办学理念和幼儿园文化

第四条 幼儿园办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 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培养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 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六条 本园的教育宗旨:作育英才,百年树人。

第七条 办园目标:人文的培养,四维的重现,绿能的康祺,环保的摇篮。

第八条办园特色:全面开启幼儿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健康、生活、数学等领域教育,在幼儿一日生活中渗入“蒙氏教学”等内容。

第九条  幼儿发展目标:是促进幼儿多元智能的发展,培养具有 智慧、健康、独立、自主、责任、担当、自强、自律、礼仪、分享等 完整人格的高素质的幼儿。

第十条  康祺精神:整齐、清洁、简单、朴素、迅速、确实。

第三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 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幼儿园成立董事会,为幼儿园最高组织和管理机构。 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夏美琪,副董事长江春木、副董事长江书玮、副 董事长江珮嘉。

第十四条  董事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例会,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 人员召集会议,董事会成员若有不能按期参加董事会议时,必须委托 一名代理者参加。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并依照法律和幼儿 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董事会有权不需要法定代表人 同意就可解聘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批准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批准幼儿园的财务预算报告。

3、批准任命幼儿园园长和其他各级管理人员。

4、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内部各种规章制度。

5、决定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幼儿园的终止、合并等重大事宜。

7、其他必须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园长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两年,由董事会聘任

园长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负责管理幼儿园各部门业务。

3、向董事会提交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幼儿园员工招聘和辞退。

5、负责幼儿园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6、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幼儿园设立保教、财务、卫生保健、后勤等内部管理 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五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 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 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 学改革和实验;

(二)在幼儿园经费许可下,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内培训、进修 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 遇;

(五)合理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二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协同保育员管理本班 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 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制止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 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 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 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 的行为;

(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 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 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 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 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二十五条  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 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

(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

(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 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 友好交往;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七章  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遵循课程 改革的原则,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 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 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 程体系。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 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 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 与发展机会;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 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 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  本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 自己的想法。

第八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三十一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 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 孩子的乐园。

第三十二条  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

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

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三十三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 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 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 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 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四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 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 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 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七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 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八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 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幼儿园聘请职工将和职工双方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 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将写明雇佣、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 劳动保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严禁聘用童工。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 8 小时工作制,并按有关规定休节假日和星期天。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 者,幼儿园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辞退或除名。

第十章  幼儿园的党建工作

第四十四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幼儿园内开展党建工作,根据 幼儿园实际情况,明确幼儿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 限、参与决策机制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幼儿园党建工作内容如下:

一、党组织的设立及隶属关系。建立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康 祺幼儿园联合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康祺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党隶属于 中共鱼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二、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康祺幼儿园党支部是党在幼儿园中的战 斗堡垒,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做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幼儿园党建工作。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 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党组织书记的产生。康祺幼儿园党支部设书记 1 名,书记由 幼儿园依照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举产生。

四、党组织在幼儿园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幼儿园党组织班子 与幼儿园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 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幼儿园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党员园长、副园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五、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 度。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幼儿园党支 部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幼儿园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 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幼儿园党支部参与讨论研究,经党组织会 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理董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 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幼儿园党支部把好政治关。 建立健全幼儿园党支部与董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幼 儿园党支部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幼儿园党支部对幼儿 园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园长工作 报告以及幼儿园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六、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 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从严教育管理党员。

七、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 态工作。幼儿园党支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抓好学生德育工作, 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 人,巩固幼儿园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八、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党务工作办公室, 配备兼职党务工作人,从事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工作。落实 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幼儿园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一章  幼儿园的其他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实施依法治园, 按章办事。

第四十六条  本园拥护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七条  实行校务公开,依法办园,建设和谐校园。

第四十八条  本园建立主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经主管会酝酿, 并呈报董事会审议、讨论决定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园实行层层负责制的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分工 又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

(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 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一年一聘。

(二)本园聘用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的保育 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教职工的聘用由主管会集体商议并呈报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十二章  幼儿园与家庭

第五十条  本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 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 配合幼儿园工作, 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

第五十一条  本园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儿园

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五十二条  本园教师应做好家园联系工作,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

第十三章  幼儿园与社区

第五十三条  本园通过与同社区的联系、协同做好宣传幼儿教育 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  本园热情为社区服务,组织老师和幼儿为社区做一 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五十五条  协同居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 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十四章  幼儿园的经费管理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机关规定,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本园建立幼儿膳食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按规定每 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收支情况。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的所有收入在收回成本的基础上,用于改善 教学环境及其他的支出。

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按规定纳税。

第六十条  幼儿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六十一条  幼儿园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依照中国 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制,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 具报告。幼儿园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第十五章  办园监督

第六十二条  本园接受人民政府、教育局的监督。

第六十三条  本园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 查监督。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幼儿园根据本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幼儿园规章制度体 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相关程序报请董事会审核进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幼儿园全园大会通过,经柳州市鱼峰区教 育局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幼儿园董事会。

柳州市鱼峰区康祺幼儿园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