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助企轻装上阵 减税降费增强发展信心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1-18 11:00   

——市财政局非税中心打出助企纾困“组合拳”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市财政局非税中心聚焦降低企业负担和优化营商环境,将税费减免、租金减免工作落到实处,打出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全面落实非税收入征收减免缓政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帮一把

市财政局非税中心联合税务征收部门全面落实自治区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完成非税收入征收减免缓工作,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是减征“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称“六税两费”),其中柳州市两费将减少执收金额1.56亿元。

二是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对全市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预计此项收入优惠2.25亿元,2023年至2026年每年预计此项收入优惠2.92亿元。

三是延缓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原应在2022年6月完成申报缴费工作的,现将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此项收费涉及缓交金额1.71亿元。

二、扎实推进阶段性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稳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市财政局非税中心积极做好柳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阶段性减免租金工作,进一步助企纾困,缓解企业房屋租金压力。2022年6月出台的《关于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租金的通知》,从减免对象、减免标准、减免流程、减免时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减免对象。此次减免租金对象为承租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确保减免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

二是明确减免标准。根据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与承租人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减免,减免2022年度三个月租金。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经过对照政策、按实际合同情况测算,实施这一政策,将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80户(人),减免租金收入1257万元。

三是明确办理流程。此次减免工作简化了办理程序,优化了审批流程,由各市直行政事业直接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减免三个月租金,无需承租人再办理任何申请手续。对于多交租金要退回承租人的情况,如同一出租标的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上半年的承租人倘若已经按合同约定全部交纳完毕租金的,由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办理减免租金部分的退款手续。

下一步,市财政局非税中心将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稳企纾困政策的落实落细,想方设法帮助中小企业减负脱困,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


减税降费

惠企政策助企轻装上阵 减税降费增强发展信心

——市财政局非税中心打出助企纾困“组合拳”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市财政局非税中心聚焦降低企业负担和优化营商环境,将税费减免、租金减免工作落到实处,打出为企业减负的“组合拳”,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全面落实非税收入征收减免缓政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帮一把

市财政局非税中心联合税务征收部门全面落实自治区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完成非税收入征收减免缓工作,增强企业获得感,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是减征“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顶格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称“六税两费”),其中柳州市两费将减少执收金额1.56亿元。

二是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对全市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2年预计此项收入优惠2.25亿元,2023年至2026年每年预计此项收入优惠2.92亿元。

三是延缓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原应在2022年6月完成申报缴费工作的,现将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此项收费涉及缓交金额1.71亿元。

二、扎实推进阶段性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工作,稳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市财政局非税中心积极做好柳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阶段性减免租金工作,进一步助企纾困,缓解企业房屋租金压力。2022年6月出台的《关于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三个月租金的通知》,从减免对象、减免标准、减免流程、减免时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是明确减免对象。此次减免租金对象为承租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单位经营性用房(包括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确保减免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

二是明确减免标准。根据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与承租人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减免,减免2022年度三个月租金。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经过对照政策、按实际合同情况测算,实施这一政策,将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80户(人),减免租金收入1257万元。

三是明确办理流程。此次减免工作简化了办理程序,优化了审批流程,由各市直行政事业直接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减免三个月租金,无需承租人再办理任何申请手续。对于多交租金要退回承租人的情况,如同一出租标的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上半年的承租人倘若已经按合同约定全部交纳完毕租金的,由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办理减免租金部分的退款手续。

下一步,市财政局非税中心将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稳企纾困政策的落实落细,想方设法帮助中小企业减负脱困,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