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鱼峰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2-02 17:36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四:部分重点支流水质不稳定,保大河、东泉河、浪江、新圩江、古木河、响水河、莫道江、官塘冲和交雍沟等9条重点支流水质较差。个别小支流部分河段仍为黑臭,融水苗族自治县丹江河红色村河段、柳江区大渡河穿山镇河段水葫芦铺满整个河道,督察现场监测表明溶解氧浓度达到黑臭标准。

二、责任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鱼峰区现有入河排污口24个。2024年以来,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各居民区、入河口进行“二级排查”,第一级排查利用无人机航测对排污口进行溯源和敏感点位巡查,第二级排查核实确定排污口属地监管信息,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维护管理。通过专项排查行动,已完成对辖区内24个入河排污口巡查排查,9个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入河排污口已全部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鱼峰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问题十四)”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既定整改目标,落实相关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齐全、内容清晰,符合整改验收与销号条件。经验收组综合评议,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8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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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规划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四)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四:部分重点支流水质不稳定,保大河、东泉河、浪江、新圩江、古木河、响水河、莫道江、官塘冲和交雍沟等9条重点支流水质较差。个别小支流部分河段仍为黑臭,融水苗族自治县丹江河红色村河段、柳江区大渡河穿山镇河段水葫芦铺满整个河道,督察现场监测表明溶解氧浓度达到黑臭标准。

二、责任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鱼峰区现有入河排污口24个。2024年以来,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各居民区、入河口进行“二级排查”,第一级排查利用无人机航测对排污口进行溯源和敏感点位巡查,第二级排查核实确定排污口属地监管信息,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维护管理。通过专项排查行动,已完成对辖区内24个入河排污口巡查排查,9个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入河排污口已全部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鱼峰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问题十四)”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既定整改目标,落实相关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齐全、内容清晰,符合整改验收与销号条件。经验收组综合评议,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80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