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五)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鱼峰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6-02-02 17:35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五:畜禽养殖污染风险较大,柳江流域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发展缺少科学规划,与周边水体直线距离小于500米的养猪场有30多家,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管理粗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不到位,配套消纳土地不足,养殖污水排入附近坑塘或农灌沟渠,给地表水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二、责任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4年台账和2025年计划的备案工作。

(二)2024年4月18日已印发《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鱼政发〔2024〕6号),各部门根据该规划分工、部门职责开展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发现养殖粪污立行立改问题(隐患)的养殖场(户)6家,均已完成整改。

(三)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畜禽养殖项目落地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的用地审批,督促完善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手续。辖区内规上畜禽养殖企业均已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畜禽养殖相关的规定已经完善相关的环保手续。畜禽养殖项目落地前,农业农村部门联合防疫、生态、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选址现场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进项目落地。同时指导项目在建设前,设计建设和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规范处理粪污。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鱼峰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问题十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既定整改目标,落实相关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齐全、内容清晰,符合整改验收与销号条件。经验收组综合评议,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8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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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规划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五)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五:畜禽养殖污染风险较大,柳江流域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发展缺少科学规划,与周边水体直线距离小于500米的养猪场有30多家,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管理粗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不到位,配套消纳土地不足,养殖污水排入附近坑塘或农灌沟渠,给地表水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二、责任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4年台账和2025年计划的备案工作。

(二)2024年4月18日已印发《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鱼政发〔2024〕6号),各部门根据该规划分工、部门职责开展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发现养殖粪污立行立改问题(隐患)的养殖场(户)6家,均已完成整改。

(三)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畜禽养殖项目落地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的用地审批,督促完善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手续。辖区内规上畜禽养殖企业均已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畜禽养殖相关的规定已经完善相关的环保手续。畜禽养殖项目落地前,农业农村部门联合防疫、生态、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选址现场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进项目落地。同时指导项目在建设前,设计建设和配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规范处理粪污。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鱼峰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问题十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既定整改目标,落实相关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齐全、内容清晰,符合整改验收与销号条件。经验收组综合评议,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80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