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一)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十一:部分工业园区企业废水未能有效管控,超过纳管标准要求排放废水,导致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能稳定达标。阳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洛维片区的工业废水,2023年7月,进入该厂的工业废水总磷浓度超过设计处理能力,导致2023年7月17日至31日累计出现总磷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15天。
二、责任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强化资金保障。柳州市洛维工业园区(河表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现由北投集团接手,市投控集团已于2024年12月下旬签订合作协议,目前正在进行资产交割。待完成移交后由北投集团筹集建设资金。为解决鱼峰区工业园河表片区环保问题,已将河表片区临时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纳入“鱼峰区北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10月启动施工,施工单位已完成约400米管道改造,配套变压器电杆已架设完成,泵站设备已采购到位,目前正在进行岩土开挖等后续作业。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
(二)强化联动排查。2025年1月至12月,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园区污水管网及涉水企业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期间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累计开展现场检查与帮扶74家次,指导企业规范运维。同时,区住建局联合园区管委针对园区内企业污水管网错接、混接问题开展系统性排查,共排查点位36处,发现问题16处,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目前,均已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
(三)强化日常监管。鱼峰区持续加强洛维园区日常巡查监管,2025年1月至12月,生态环境、园区管委、住建等部门共开展现场检查企业74家次,未发现超标排放污水企业。
四、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由鱼峰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成立验收工作组,对“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问题三十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认为,该问题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基本完成既定整改目标,落实相关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齐全、内容清晰,符合整改验收与销号条件。经验收组综合评议,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805337。



